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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了2014年第145号公告,调整了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取消了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要求。此前,在2014年新一轮行政审批调整中,国家质检总局上报取消进口旧机电行政审批。在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其中第30条明确取消了旧机电产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