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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一点小小的动静便足以让父母心弦紧绷,其中发热是最常见的,面对这种情况,父母们该如何为宝宝选择和使用退热药呢?
一般认为患儿低热时不主张使用药物降温,家长们使用退热药物时需首先排除婴幼儿由于哭闹、进食、运动、衣被过厚、室温等因素的影响。
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可应用退热药:
1.体温高于38.0℃,且既往有热性惊厥病史者;
2.体温在38.5℃~39.0℃之间,伴全身不适感者;
3.高热及超高热患者(体温高于39℃)。
家长们需要注意的是,发热本身不是一种疾病,它只是疾病的一种症状或表现。如果婴幼儿发热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医,查明发热原因,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1.小于3个月的孩子出现发热症状、小于6个月的孩子出现直肠温度高于38.3℃、小于1岁的孩子出现直肠温度高于39.4℃或大于1岁的孩子发热持续超过24小时,应及时去看医生;
2.孩子发热同时伴随其余严重症状,如呕吐、腹泻、咳嗽、惊厥、异常出疹、严重的咽喉疼痛及耳朵疼痛等;
3.孩子发热同时伴随着情绪激动或无精打采、昏昏欲睡等精神症状;
4.其余异常严重情况。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全球儿童推荐、副作用小的退烧药只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两种。
美国儿科学会建议:3个月及以上的婴幼儿发烧,可以给予对应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而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以给予对应剂量的布洛芬;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出现发热症状建议采用物理降温方法。如果婴幼儿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在应用药物前应咨询医生。
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剂量选择是根据婴幼儿的体重来计算,以下是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剂量表:
特别提示:
1.两个表格中根据年龄而算的计量仅仅是为了方便,退热药的计量应该根据孩子目前的体重来计算;
2.两个表格的数据摘自《美国儿科学会育儿百科(第6版)》,仅供参考。不同产品有所区别,具体请参照药品说明书。
1.口服退热药一般每4~6小时给药1次,每日不超过4次,在喂孩子吃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包装上的标签,确保服用正确的药物;
2.尽量选用一种退热药,联合使用应注意适应证;
3.应尽量饭后服用,不宜空腹给药,以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
4.服用时应多饮水,及时补充电解质,以利于排汗降温,防止发生虚脱;
5.反复使用退热药时要勤查血常规以检测粒细胞數是否减少;
6.退热药疗程不宜超过1周,热退即停服。体弱、失水、虚脱患儿不宜再给予解热发汗药物,以免加重病情;
7.糖浆类退热药开启后室温条件下可保存1~3个月(通常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口服溶液、混悬液和乳剂在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的情况下,可在室温下保存2个月。(编辑 冀青艳)
一、应用退热药的条件
一般认为患儿低热时不主张使用药物降温,家长们使用退热药物时需首先排除婴幼儿由于哭闹、进食、运动、衣被过厚、室温等因素的影响。
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可应用退热药:
1.体温高于38.0℃,且既往有热性惊厥病史者;
2.体温在38.5℃~39.0℃之间,伴全身不适感者;
3.高热及超高热患者(体温高于39℃)。
二、切忌盲目使用退热药
家长们需要注意的是,发热本身不是一种疾病,它只是疾病的一种症状或表现。如果婴幼儿发热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医,查明发热原因,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1.小于3个月的孩子出现发热症状、小于6个月的孩子出现直肠温度高于38.3℃、小于1岁的孩子出现直肠温度高于39.4℃或大于1岁的孩子发热持续超过24小时,应及时去看医生;
2.孩子发热同时伴随其余严重症状,如呕吐、腹泻、咳嗽、惊厥、异常出疹、严重的咽喉疼痛及耳朵疼痛等;
3.孩子发热同时伴随着情绪激动或无精打采、昏昏欲睡等精神症状;
4.其余异常严重情况。
三、退热药的选择及使用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全球儿童推荐、副作用小的退烧药只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两种。
美国儿科学会建议:3个月及以上的婴幼儿发烧,可以给予对应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而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以给予对应剂量的布洛芬;小于三个月的婴儿出现发热症状建议采用物理降温方法。如果婴幼儿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在应用药物前应咨询医生。
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剂量选择是根据婴幼儿的体重来计算,以下是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的剂量表:
特别提示:
1.两个表格中根据年龄而算的计量仅仅是为了方便,退热药的计量应该根据孩子目前的体重来计算;
2.两个表格的数据摘自《美国儿科学会育儿百科(第6版)》,仅供参考。不同产品有所区别,具体请参照药品说明书。
四、如何安全合理的应用退热药
1.口服退热药一般每4~6小时给药1次,每日不超过4次,在喂孩子吃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包装上的标签,确保服用正确的药物;
2.尽量选用一种退热药,联合使用应注意适应证;
3.应尽量饭后服用,不宜空腹给药,以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
4.服用时应多饮水,及时补充电解质,以利于排汗降温,防止发生虚脱;
5.反复使用退热药时要勤查血常规以检测粒细胞數是否减少;
6.退热药疗程不宜超过1周,热退即停服。体弱、失水、虚脱患儿不宜再给予解热发汗药物,以免加重病情;
7.糖浆类退热药开启后室温条件下可保存1~3个月(通常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口服溶液、混悬液和乳剂在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的情况下,可在室温下保存2个月。(编辑 冀青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