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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对公文的书写格式、处理程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并建有公文稽察制度和保密制度以保证其顺利实施。民国前后,随着政治体制的更替,中国传统的稽察制度和保密制度也相应地发生了些许变化,开始从封建时代以公文内容和格式、办理时限为稽察重点,向以公文督催为重点稽察的方向转变。而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既是公文本身改革的需要,同时也是政治体制变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