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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建德市人大在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清单的同时,强化对决定某个单一事项的探索,形成了点面结合的制度体系,从而有效提升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
“梅城正大街改造项目赞成票10票,五马洲污水处理项目赞成票0票,根据计票结果和相关规定,梅城正大街改造项目和五马洲污水处理项目赞成票未过半数,不予通过。”2014年9月30日上午,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新增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票决。
这是建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票决项目,也是该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生动实践。这标志着该市人大常委会在促进重大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让该市人大常委会对建立重大事项决定清单的探索走向深入。
一次视察引发激烈讨论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013年8月,赤日炎炎,酷热难耐。建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结束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走进常委会会议室。刚刚坐定,大家在感受室内空调的清凉时,也感到了空气的凝重。
事情得从两个项目说起。
建德市游泳健身中心于2009年开工建设,原计划在2010年竣工,到了2012年底才竣工,结果到了视察时还未投入使用,甚至连投入使用具体时间表都没有。新安江长途客运中心项目计划在2011年竣工,结果在这次视察时,部门汇报说估计2013年年底还不能完工。
会议刚开始。董光和委员连声说,这样的投资绩效确实令人担忧啊。他严肃指出,目前政府对项目的前期研究不够。前期工作不到位,直接导致工程工期大大延长,造成投资增加。
许多委员也在发言中指出,政府投资项目中前期项目不到位、随意改变设计、增加预算等问题普遍存在。
为此,建德市人大常委会就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还发现,每年政府重点项目计划申报未能得到实质性的高度关注,有的对项目申报存在任务观点和“走过场”现象,一报了之;有的片面强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而对可行性未进行充分研究,所以出现了一系列的状况,如2012年10个不能按计划开工项目中,有8个项目是因为土地指标未完成、建设资金未落实。又如乾潭罗村水库集中供水工程因了解民意不够,前期调研不深而被永久性地搁置了。
这些引发了大家更多的思考……
项目建设至关重大。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该给予全程关注和监督。而最关键就是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从事后监督走向事前参与决策,要让前期工作到位、群众真正需要的项目先做起来,提高项目绩效。这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共识。
积极探索结硕果
把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关先要建章立制。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同办公室,起草了《对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及政府项目的审议表决方案。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得到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征求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市政府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在暂行办法草案的合法性、制度设计、必要性等方面还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经过了近一年的磨砺之后,2013年底,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规定,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办法还规定,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超概算10%以上(或绝对额超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建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的卜家蓬工业平台土地平整项目等14个2014年度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全部获得了通过。
虽然项目全部通过了,但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是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尤其是项目实施可行性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符合土地规划、征地拆迁情况、资金筹措情况、其他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让大家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一目了然。
正当大家怀疑这样的票决会不会更多地流于形式时,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梅城正大街改造等两个项目被否决了。当日,面对政府相关负责人略显错愕的表情,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却坚定地表达了一致的想法:这两个项目的前期工作都不够到位,尤其是梅城正大街改造项目总投资不明确、项目具体内容不明确,不符合列为当年实施项目的要求。
也正是在这样的推动下,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项目前期办,由发改、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每年9月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就对计划中申报的重点项目进行逐个调研,督查了解前期工作,对下一年度列入实施类的项目进行整体分析和预排。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2014年度该市共安排重点项目54个,完成投资40.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5.4%,比上年度增加了15个百分点。
单项票决与重大事项清单形成点与面的呼应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试水”成功,标志着建德市人大常委会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当前,各地人大都在探索建立重大事项清单,然而,清单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此做实,清单在一定程度上讲只是纸上谈兵,关键还得看实践。
有专家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建德市人大结合当地实际,就某个单一事项的决定开展的探索无疑具有积极意义。这种运用单项的制度规范,对某一类重大事项的决定做了深度细化,使其可操作性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有效弥补了目前列举式重大事项清单的一些不能涉及的范畴。
事实上,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必然是针对某一具体事项进行,也会因某个具体问题的亟待解决而寻求点的突破。
当前建德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分门别类对重大事项决定进行细化深化。例如,按照领域列举出重大事项。分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等领域,列举重大事项。列举内容应该细化至事项。确定每个列举出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流程。明确重大事项由谁提出,以什么形式提出。是否须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或讨论决定,或是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清单的同时,我们强化对决定某个单一事项的探索,进而形成了点面结合的制度体系。从建德市人大常委会的实践来看,针对决定单一事项所形成的制度,往往内容非常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强,与重大事项清单形成点与面的呼应,从而能够有效提升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 建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茂红认为。
程茂红介绍,今年,建德市建立年度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目的也是让清单“活起来”,使之真正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相融合。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确定一年里将哪些重大事项提交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形成年度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这将使得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入常态化。
“梅城正大街改造项目赞成票10票,五马洲污水处理项目赞成票0票,根据计票结果和相关规定,梅城正大街改造项目和五马洲污水处理项目赞成票未过半数,不予通过。”2014年9月30日上午,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新增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票决。
这是建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票决项目,也是该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生动实践。这标志着该市人大常委会在促进重大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让该市人大常委会对建立重大事项决定清单的探索走向深入。
一次视察引发激烈讨论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013年8月,赤日炎炎,酷热难耐。建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结束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走进常委会会议室。刚刚坐定,大家在感受室内空调的清凉时,也感到了空气的凝重。
事情得从两个项目说起。
建德市游泳健身中心于2009年开工建设,原计划在2010年竣工,到了2012年底才竣工,结果到了视察时还未投入使用,甚至连投入使用具体时间表都没有。新安江长途客运中心项目计划在2011年竣工,结果在这次视察时,部门汇报说估计2013年年底还不能完工。
会议刚开始。董光和委员连声说,这样的投资绩效确实令人担忧啊。他严肃指出,目前政府对项目的前期研究不够。前期工作不到位,直接导致工程工期大大延长,造成投资增加。
许多委员也在发言中指出,政府投资项目中前期项目不到位、随意改变设计、增加预算等问题普遍存在。
为此,建德市人大常委会就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还发现,每年政府重点项目计划申报未能得到实质性的高度关注,有的对项目申报存在任务观点和“走过场”现象,一报了之;有的片面强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而对可行性未进行充分研究,所以出现了一系列的状况,如2012年10个不能按计划开工项目中,有8个项目是因为土地指标未完成、建设资金未落实。又如乾潭罗村水库集中供水工程因了解民意不够,前期调研不深而被永久性地搁置了。
这些引发了大家更多的思考……
项目建设至关重大。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该给予全程关注和监督。而最关键就是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从事后监督走向事前参与决策,要让前期工作到位、群众真正需要的项目先做起来,提高项目绩效。这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共识。
积极探索结硕果
把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关先要建章立制。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同办公室,起草了《对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及政府项目的审议表决方案。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得到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征求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市政府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在暂行办法草案的合法性、制度设计、必要性等方面还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经过了近一年的磨砺之后,2013年底,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明确规定,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须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办法还规定,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超概算10%以上(或绝对额超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建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政府提交的卜家蓬工业平台土地平整项目等14个2014年度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全部获得了通过。
虽然项目全部通过了,但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是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尤其是项目实施可行性中,对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符合土地规划、征地拆迁情况、资金筹措情况、其他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让大家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一目了然。
正当大家怀疑这样的票决会不会更多地流于形式时,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梅城正大街改造等两个项目被否决了。当日,面对政府相关负责人略显错愕的表情,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却坚定地表达了一致的想法:这两个项目的前期工作都不够到位,尤其是梅城正大街改造项目总投资不明确、项目具体内容不明确,不符合列为当年实施项目的要求。
也正是在这样的推动下,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项目前期办,由发改、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每年9月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就对计划中申报的重点项目进行逐个调研,督查了解前期工作,对下一年度列入实施类的项目进行整体分析和预排。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2014年度该市共安排重点项目54个,完成投资40.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5.4%,比上年度增加了15个百分点。
单项票决与重大事项清单形成点与面的呼应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试水”成功,标志着建德市人大常委会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当前,各地人大都在探索建立重大事项清单,然而,清单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此做实,清单在一定程度上讲只是纸上谈兵,关键还得看实践。
有专家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建德市人大结合当地实际,就某个单一事项的决定开展的探索无疑具有积极意义。这种运用单项的制度规范,对某一类重大事项的决定做了深度细化,使其可操作性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有效弥补了目前列举式重大事项清单的一些不能涉及的范畴。
事实上,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必然是针对某一具体事项进行,也会因某个具体问题的亟待解决而寻求点的突破。
当前建德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分门别类对重大事项决定进行细化深化。例如,按照领域列举出重大事项。分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等领域,列举重大事项。列举内容应该细化至事项。确定每个列举出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流程。明确重大事项由谁提出,以什么形式提出。是否须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或讨论决定,或是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清单的同时,我们强化对决定某个单一事项的探索,进而形成了点面结合的制度体系。从建德市人大常委会的实践来看,针对决定单一事项所形成的制度,往往内容非常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强,与重大事项清单形成点与面的呼应,从而能够有效提升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 建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茂红认为。
程茂红介绍,今年,建德市建立年度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目的也是让清单“活起来”,使之真正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相融合。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确定一年里将哪些重大事项提交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形成年度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这将使得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