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道”而“法”——“自然”的分化

来源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y198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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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观”是老子的核心思想,但这里的“自然”并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绝对自然,老子 想表达的其实是只有在“道”的轨迹下,万物才能有序自由地存在,“道”是万物生存生长的大环境. 继老子之后世,韩非子继承老子“自然”的观念,着眼于人性之“自然”,把人之本性“自然”看作一种 “趋利避害”的本能,由最高意义上的“道”统领.但老子却未赋予“道”实际的内涵,于是在此基础上, 韩非子赋予“道”以“法”的内涵.这样,韩非子就通过“自然”,由“道”而入“法”了.老子和韩非 子俱是从“自然”出发,最后却走向两种不同的道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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