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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和佃农之间的租佃关系是中国农村传统的生产关系,但在20世纪前叶的淮河流域,这种关系已经不完全适用了。尽管该区域的农村经济处于破产的境地,农民贫困,缺乏土地,但是农民却不愿去租地扩耕。特别是在安徽,北部淮河流域比安徽中部和南部的租佃率要低很多。虽然20世纪新型资本经济已经对中国佃农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导致这一区域佃农经济落后的原因更多还是恶劣的生产环境、不良的租佃关系、商品经济落后等传统的自然和社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