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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宝贵.尽管水工程、水设施对管理、保护水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却遭受严重人为破坏。其主要原因在于刑法对水工程、水设施的保护力度不够。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新增设1个非法破坏水工程、水设施罪,并完善其刑法保护机制.才能有效保护水工程、水设施。刑法作为最后的保障法,如何发挥其对水资源的保护作用值得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