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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债转股并非新鲜话题,早在17年前,由于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当时国有企业面临亏损和银行信贷不良资产增加,政府便通过债转股方式化解银行债务危机,即将国家开发银行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一部分贷款剥离给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为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的一部分贷款直接转为对企业的股权。时隔多年,新一轮债转股有何不同之处?在执行的过程中又该从上一轮债转股过程中吸取哪些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