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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义和团运动期间,袁世凯履任山东巡抚后。为求安内抚外,保全东境,在对外政策上保护洋人、教堂以杜绝口实。抚恤赔偿教士教会以消除后患,与洋人谈判据理力争以维护权益,妥善处理了山东境内的民教冲突与中外交涉事宜,基本保证了山东局势的总体稳定。
关键词:义和团;袁世凯;山东;对外政策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元1899年12月25日),正值山东义和团运动方兴未艾之时,新任山东巡抚袁世凯上任。上任后,袁世凯在山东这一中外交涉的重地,采取了一系列活动。
一、对洋人和教堂的保护
1、照约保护,以礼相待。
在袁世凯尚未履任山东巡抚前,曾向朝廷上折陈述对时局及山东形势的看法,他在奏折中提及防范措施时,特别提出一条:“讲求约章”。他认为:“内地官吏,大半不谙约章,遇事无所依据,故办事难期允当。”在近代中国,来华列强大多以约章作为处理各项事务依据,中国官员却不懂得各国条约公法,因此在这种时候,往往理亏。要想处理好中外交涉各种事宜,必须能审时度势,明了恰当处理中外关系的法度,这才能够在某些时候有力保护和争得正当利益。尽管弱国无外交,但是“谙练约章明达时务者”,不致贻人口实,以肇衅端。因此他认为应把约章“奉为准则,遇事援照妥办”。
袁世凯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即使是在清廷已于八国联军开战后的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八日,袁世凯等人请降旨“仍照约保护各省洋商、教士,以示虽已开战,其不予战事者,皆为国家保护”。在上折的同时,袁世凯饬令各属,要照约认真保护,以礼相待,不能贻人口实,给其可乘之机。如,七月二十二日,即墨禀报德兵入城,袁世凯回复说,“查该邑在环界内,照约伊可任便往来,只有如此办法,免启衅端。”又如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袁世凯密电胶州、平度、即墨、高密:“随时留意,但能禁约愚民不妄挑衅,彼自无隙可乘。时局艰危,全在各府州县补救一分为一分。”后来又说“彼既无违约之事,我仍应事事照约待之。偶有兵队来往百里环界中……处处以礼款之,防闲之,使其无隙可乘,无衅可挑,彼自废然思返。”八月十九日,风闻德国派兵两万七千来华,袁世凯十分紧张,致各属(沂州、莱州等)要求保护教堂,严密保护德人,有德兵来也不应闭城门,要“照约以礼接待。”
在对洋人以礼相待的同时,袁世凯饬令各属对各国教堂教士一体认真保护,所留物品要标封入库,待教士返回时,照数发还。如他曾指示诸城,要将“教堂暂行标封,所有书籍等件赞储县库。俟该教士回堂时,仍须照数发还,毋庸变价,以杜口实,而弭后患。”
2、押护洋人,迁赴口岸。
在照约保护传教士、洋人的同时,袁世凯还将在山东省境内的洋人一律押护至通商口岸。袁世凯这样做的原因有二:一是他认为有的传教士不安本分,骄纵教民生事,是引发民教冲突的罪魁祸首。二是当时形势混乱,令传教士赴沿海港口,隐喻保护之意。如袁世凯在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二日(1900年11月3日)上奏《东省防务仍形吃紧谨密陈大略情形折》时即说:“窃查本年五六月间……臣思患预防,当其势将蠢动之初,即飞饬各属,勒限三日,将在境洋教士及办理铁路矿务各洋匠,一律押护赴通商各口……”
当时的外国传教士对此也多有记载,如郭显德牧师便说:“从羊角沟,由美国驻烟台领事法勒出面包了一艘日本轮船“广谷丸”,来回四次,把这二百多人都由海路送到烟台。这样,在整个义和团运动中“山东未伤一(外国)人,不能不感谢美国领事富勒尔与山东巡抚袁世凯之见识及魄力也。”烟台美国长老会韦丰年写给美国烟台总领事福勒的信中说:“在我的请求下法国领事把他的30名中国卫兵留给我,这些卫兵尽职而又高效。”另外,整个义和团运动期间,传教士的活动受到相当严厉的限制和保护。当时有在华外国人记载说:一传教士不能随心所欲地旅行。只有在极为必要处理重要事宜之时才能旅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向当地官员提出申请,要求官员们提供一支军队保镖。’在详细说明了一些不太重要的要求之后,袁世凯继续说道:‘假若有任何传教士拒绝遵守这项要求,义和团制造麻烦的话,当地官员不对传教士们的安全负责。’”
袁世凯将传教士等洋人押护遣送通商口岸的做法,有效地避免了洋人被杀的惨剧,也有效地将山东的义和团局限在国内民教冲突的局面,没有给列强留下“入境保护侨民”的口实,避免了列强侵入山东,维护了一方大局。针对袁世凯在义和团运动期间采取的政策,当时在华的外国人认为:在护送保护传教士方面,袁世凯的态度是令人满意的;在镇压义和团方面,袁世凯的作为是不力的。但是综合来讲,传教士们都认为他是个明智的人。
袁世凯护送传教士到通商口岸得到了外国人的肯定。“巡抚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帮助,他派兵保护每一批离去的人们,极为周到地和关切地对待难民。”1900年7月19日,上海《文汇报》记者也记载:“那个省里的传教士能够逃离并且生命没有遭到危险真是个奇迹。这一奇迹主要还得归功于福勒阁下。他是美国驻烟台的总领事。当然袁世凯巡抚的友好态度也是这么多人能够安全撤离的一个主要原因。”
一位外国军官曾这样评价袁世凯:“我认为他已尽最大力量指示他统率的军队,阻止外省的义和团侵入山东,并及时平定山东省内所发生的变乱。……由于他所管辖的各级州县官依照他的指示而行动,山东省没有被叛乱和抢劫的风浪淹没。”
二、对洋人的约束与据理力争
1、约束洋人,谨慎维权。
近代来华洋商、洋兵、传教士品质良莠不齐,有些洋人不安本分,惹是生非,是引发中外冲突的罪魁祸首。高密路案和日照干涉词讼的传教士便是典型代表,对此,袁世凯为首的山东当局并未一味退让,迁就了事,而是照约约束洋人,谨慎维护自身权利。
山东境内义和团兴起的主要原因是民教冲突,之所以冲突升级,是因为教民背后有些不安分的传教士,违背约章,干预词讼,地方官迫于压力,办理不公。袁世凯认为,对这个别的干预词讼的传教士,不能姑息。如日照秉有教士干预词讼。袁世凯批复:“教士不许干预地方词讼,载在条约,亟应严行责诘,以儆效尤。”对此事,他说“东省断不能容此不遵约章、不循理法、不守教规之各教士!”又如临淄禀教士干预词讼,袁世凯批复:“既系教士干预词讼,应候即派员前往查办,以息纷争而期折报公允,不可迁就了事。”法国领事就教民被盗失物一事,要求追赃,并要补偿,面对法国领事的诘责,袁世凯“查中法条约第三十六款载……”照约行事,驳回了法领事的要求,认为:“教民虽奉西教,仍是中国百姓,自应照中国盗窃案件办理。”
光绪二十五年五月十一日,德铁路公司小工在高密东乡集市上集上买鸡时,“瞥见年轻妇女肆行无理”,以致激起众怒,遂“群起殴辱”,再次拔去路标,并乘势围攻德国铁路公司姚哥庄分局。几日后,德人报复,先后轰毙民人二十余人。另有德人在泰安、胶州杀人。对于 德国在山东境内擅杀平民,袁世凯先后多次电催德人,措辞客气但态度鲜明,要求妥议办法。德人在高密轰毙民命不承认时,袁世凯命令“拟函驳诘”,还说“办理一切事件,原须体察地方情形,订明章程,原有限制,约中第二端第三款曾载明,一切办法,两国迅速另立合同。”对于泰安胶州被杀民人的问题,袁世凯“迅催德使,并请电知出使德国吕大臣照会外部,分别妥议办法。”尽管做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努力,但是最终毫无办法,结果这些事件均不了了之。
在关系到划界等敏感问题上,袁世凯是相当谨慎的,同时坚持原则。英人租借刘公岛划界时,袁世凯令:“细心省勘,不得任其恫吓,要求于专条所订界址之外尺寸地界。应划界时与英员据理力争,不得迁就了事。”另他在办理高密路案,与德人交涉时,非常谨慎。如他寄电叶世克“剖明特准驰人胶澳百里外一语,特准二字措词不当。”又说“内外二字,关系极大……一字之差,谬以千里。”这说明袁世凯在处理对外关系上,是极为谨慎的,也是竭力争取维护国家利益的,绝非一味奉承洋人。
2、赔款交涉,理性抗争
义和团运动期间,袁世凯在办理对外交涉时,既未卑躬屈膝,也未以暴制暴,而是采取了理性抗争的方法,最大程度的维护了清廷利益,保全了山东省境。
袁世凯上任之初对“肥城教案”的处理,便典型地反映了他的这一态度。1900年1月,英国传教士卜克斯在泰安城回平阴县教堂的路上被平民杀死。案发后,3月15日袁世凯受理此案,处死盂洗汶、吴方城,判处吴经明两年徒刑,杖责八十。肥城知县、肥城汛千总因保护不善被革除官职。但英国领事甘伯乐对此处理极为不满,坚持要从重判决。“一、将凶犯从重治罪,巡抚会同观审,该领事监刑。二、将泰安府知府及肥城、平阴两知县均革职,永不叙用。三、照教会内绘图,在行凶地方建立教堂,由教士择地,由官给费,并由民集资立碑”。对甘伯乐这种无理要求,袁世凯据理力争,逐条加以批驳。第一,案件的审理,本是臬司的天职,“巡抚断不能与领事会观”,领事更不能监刑。第二。泰安府知府与平阴县知县,同本案无关涉,不应有任何获咎。至于肥城县知县,已经因“地方官保护不力,按降留参处。所请永不叙用,决难照办”。第三、建立教堂之事,只能给银九千两,出地五亩。就处理“肥城教案”的过程来看,在处理中,尽管也有屈从英国人的方面,如答应在卜克斯被害的地方由官府出钱建筑教堂、树碑立传,但总的来说,袁世凯尽了最大努力。英国领事甘伯乐意颇快快,用袁世凯的转述则是:“此次给款不及一万两,捐地不过五亩,较前两案,已轻重相悬,若复不肯将该守令等严办,未免视英性命太贱,英廷必不允许”。
在义和团运动后不久,袁世凯办理的各项对外交涉基本议结后,他于1901年5月27日上《议结山东路矿教案折》,折中详细陈述了与德法英美等国办理赔款等交涉情况。山东时属德国势力范围,义和团运动期间,德国在山东的铁路、矿务受到极大破坏,民众阻挠施工、焚掠物资、毁坏机器,而德人“辄威以兵,界内居民,受害颇巨”。事后德人索赔甚巨,铁路一项,“索赔洋银十七万两千余元,急于星火,不容缓颊”,矿务公司更是“共索三十八万余元之多”。袁世凯派人修配机器,寻觅失物,“先平其气,徐与商减”,最后,铁路赔银十一万两,“至矿务公司,仅以银一万二千三百余两偿之,均即了结全案。”
山东是义和团运动的发源地,义和团兴起后开展了大规模的“仇教”活动,各教会均有损失,袁世凯等本着“但能磋磨一分,即可省一分财力”的精神,与各国教士周旋交涉,赔款办理较为得当。早在1900年5月份,袁世凯便派潘延祖与德国圣言会交涉,认为“教民亦系吾民。亦无赔理”,坚持只赔偿教会损失,对教民只抚恤不赔偿的原则。后因义和团复起,交涉中止。1901年各国教士返回内地,当时山东当局以对教民进行了抚恤,各传教士也就没有再提抚恤问题,只要求对教堂进行赔偿。德国教堂,大多在兖州、沂州、曹州,“尚非洋楼大厦”,便“索赔十六万余金”,曹州城又做洋式天主教堂,经过曹州镇总兵龙殿扬“力与磋磨,以银四万两作结”,其余小教堂,“或偿万余串或赔数千缗”,先后结清。英国在乐陵县内的朱家寨教堂,经营30多年,存物丰富,共计3所,附有医院,被义和团焚毁,经过唐绍仪一再磋磨,以38000两作结。美国在潍县的教堂,“房屋数百间”,被义和团焚毁,“据委员估查,约需款十万金上下”,经过唐绍仪与狄乐播磋商,“以银四万五千两作结”。
由此看来,袁世凯与唐绍仪等人在与外国领事、传教士的谈判中,持理有据,理性争持,使传教士一再退让,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国家利益。他的交涉手段,比“爱拳匪如子,畏洋人如虎”的毓贤,那是高明多了。
三、小结
义和团运动期间,袁世凯履任山东巡抚后,为求安内抚外,保全东境,在对外政策上保护洋人、教堂以杜绝口实,抚恤赔偿教士教会以消除后患,与洋人谈判据理力争以维护权益,妥善处理了山东境内的民教冲突与中外交涉事宜,基本保证了山东局势的总体稳定。袁世凯并非是只知一味卖国的,她的行为也有其合理性。
关键词:义和团;袁世凯;山东;对外政策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元1899年12月25日),正值山东义和团运动方兴未艾之时,新任山东巡抚袁世凯上任。上任后,袁世凯在山东这一中外交涉的重地,采取了一系列活动。
一、对洋人和教堂的保护
1、照约保护,以礼相待。
在袁世凯尚未履任山东巡抚前,曾向朝廷上折陈述对时局及山东形势的看法,他在奏折中提及防范措施时,特别提出一条:“讲求约章”。他认为:“内地官吏,大半不谙约章,遇事无所依据,故办事难期允当。”在近代中国,来华列强大多以约章作为处理各项事务依据,中国官员却不懂得各国条约公法,因此在这种时候,往往理亏。要想处理好中外交涉各种事宜,必须能审时度势,明了恰当处理中外关系的法度,这才能够在某些时候有力保护和争得正当利益。尽管弱国无外交,但是“谙练约章明达时务者”,不致贻人口实,以肇衅端。因此他认为应把约章“奉为准则,遇事援照妥办”。
袁世凯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即使是在清廷已于八国联军开战后的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八日,袁世凯等人请降旨“仍照约保护各省洋商、教士,以示虽已开战,其不予战事者,皆为国家保护”。在上折的同时,袁世凯饬令各属,要照约认真保护,以礼相待,不能贻人口实,给其可乘之机。如,七月二十二日,即墨禀报德兵入城,袁世凯回复说,“查该邑在环界内,照约伊可任便往来,只有如此办法,免启衅端。”又如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袁世凯密电胶州、平度、即墨、高密:“随时留意,但能禁约愚民不妄挑衅,彼自无隙可乘。时局艰危,全在各府州县补救一分为一分。”后来又说“彼既无违约之事,我仍应事事照约待之。偶有兵队来往百里环界中……处处以礼款之,防闲之,使其无隙可乘,无衅可挑,彼自废然思返。”八月十九日,风闻德国派兵两万七千来华,袁世凯十分紧张,致各属(沂州、莱州等)要求保护教堂,严密保护德人,有德兵来也不应闭城门,要“照约以礼接待。”
在对洋人以礼相待的同时,袁世凯饬令各属对各国教堂教士一体认真保护,所留物品要标封入库,待教士返回时,照数发还。如他曾指示诸城,要将“教堂暂行标封,所有书籍等件赞储县库。俟该教士回堂时,仍须照数发还,毋庸变价,以杜口实,而弭后患。”
2、押护洋人,迁赴口岸。
在照约保护传教士、洋人的同时,袁世凯还将在山东省境内的洋人一律押护至通商口岸。袁世凯这样做的原因有二:一是他认为有的传教士不安本分,骄纵教民生事,是引发民教冲突的罪魁祸首。二是当时形势混乱,令传教士赴沿海港口,隐喻保护之意。如袁世凯在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二日(1900年11月3日)上奏《东省防务仍形吃紧谨密陈大略情形折》时即说:“窃查本年五六月间……臣思患预防,当其势将蠢动之初,即飞饬各属,勒限三日,将在境洋教士及办理铁路矿务各洋匠,一律押护赴通商各口……”
当时的外国传教士对此也多有记载,如郭显德牧师便说:“从羊角沟,由美国驻烟台领事法勒出面包了一艘日本轮船“广谷丸”,来回四次,把这二百多人都由海路送到烟台。这样,在整个义和团运动中“山东未伤一(外国)人,不能不感谢美国领事富勒尔与山东巡抚袁世凯之见识及魄力也。”烟台美国长老会韦丰年写给美国烟台总领事福勒的信中说:“在我的请求下法国领事把他的30名中国卫兵留给我,这些卫兵尽职而又高效。”另外,整个义和团运动期间,传教士的活动受到相当严厉的限制和保护。当时有在华外国人记载说:一传教士不能随心所欲地旅行。只有在极为必要处理重要事宜之时才能旅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向当地官员提出申请,要求官员们提供一支军队保镖。’在详细说明了一些不太重要的要求之后,袁世凯继续说道:‘假若有任何传教士拒绝遵守这项要求,义和团制造麻烦的话,当地官员不对传教士们的安全负责。’”
袁世凯将传教士等洋人押护遣送通商口岸的做法,有效地避免了洋人被杀的惨剧,也有效地将山东的义和团局限在国内民教冲突的局面,没有给列强留下“入境保护侨民”的口实,避免了列强侵入山东,维护了一方大局。针对袁世凯在义和团运动期间采取的政策,当时在华的外国人认为:在护送保护传教士方面,袁世凯的态度是令人满意的;在镇压义和团方面,袁世凯的作为是不力的。但是综合来讲,传教士们都认为他是个明智的人。
袁世凯护送传教士到通商口岸得到了外国人的肯定。“巡抚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帮助,他派兵保护每一批离去的人们,极为周到地和关切地对待难民。”1900年7月19日,上海《文汇报》记者也记载:“那个省里的传教士能够逃离并且生命没有遭到危险真是个奇迹。这一奇迹主要还得归功于福勒阁下。他是美国驻烟台的总领事。当然袁世凯巡抚的友好态度也是这么多人能够安全撤离的一个主要原因。”
一位外国军官曾这样评价袁世凯:“我认为他已尽最大力量指示他统率的军队,阻止外省的义和团侵入山东,并及时平定山东省内所发生的变乱。……由于他所管辖的各级州县官依照他的指示而行动,山东省没有被叛乱和抢劫的风浪淹没。”
二、对洋人的约束与据理力争
1、约束洋人,谨慎维权。
近代来华洋商、洋兵、传教士品质良莠不齐,有些洋人不安本分,惹是生非,是引发中外冲突的罪魁祸首。高密路案和日照干涉词讼的传教士便是典型代表,对此,袁世凯为首的山东当局并未一味退让,迁就了事,而是照约约束洋人,谨慎维护自身权利。
山东境内义和团兴起的主要原因是民教冲突,之所以冲突升级,是因为教民背后有些不安分的传教士,违背约章,干预词讼,地方官迫于压力,办理不公。袁世凯认为,对这个别的干预词讼的传教士,不能姑息。如日照秉有教士干预词讼。袁世凯批复:“教士不许干预地方词讼,载在条约,亟应严行责诘,以儆效尤。”对此事,他说“东省断不能容此不遵约章、不循理法、不守教规之各教士!”又如临淄禀教士干预词讼,袁世凯批复:“既系教士干预词讼,应候即派员前往查办,以息纷争而期折报公允,不可迁就了事。”法国领事就教民被盗失物一事,要求追赃,并要补偿,面对法国领事的诘责,袁世凯“查中法条约第三十六款载……”照约行事,驳回了法领事的要求,认为:“教民虽奉西教,仍是中国百姓,自应照中国盗窃案件办理。”
光绪二十五年五月十一日,德铁路公司小工在高密东乡集市上集上买鸡时,“瞥见年轻妇女肆行无理”,以致激起众怒,遂“群起殴辱”,再次拔去路标,并乘势围攻德国铁路公司姚哥庄分局。几日后,德人报复,先后轰毙民人二十余人。另有德人在泰安、胶州杀人。对于 德国在山东境内擅杀平民,袁世凯先后多次电催德人,措辞客气但态度鲜明,要求妥议办法。德人在高密轰毙民命不承认时,袁世凯命令“拟函驳诘”,还说“办理一切事件,原须体察地方情形,订明章程,原有限制,约中第二端第三款曾载明,一切办法,两国迅速另立合同。”对于泰安胶州被杀民人的问题,袁世凯“迅催德使,并请电知出使德国吕大臣照会外部,分别妥议办法。”尽管做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努力,但是最终毫无办法,结果这些事件均不了了之。
在关系到划界等敏感问题上,袁世凯是相当谨慎的,同时坚持原则。英人租借刘公岛划界时,袁世凯令:“细心省勘,不得任其恫吓,要求于专条所订界址之外尺寸地界。应划界时与英员据理力争,不得迁就了事。”另他在办理高密路案,与德人交涉时,非常谨慎。如他寄电叶世克“剖明特准驰人胶澳百里外一语,特准二字措词不当。”又说“内外二字,关系极大……一字之差,谬以千里。”这说明袁世凯在处理对外关系上,是极为谨慎的,也是竭力争取维护国家利益的,绝非一味奉承洋人。
2、赔款交涉,理性抗争
义和团运动期间,袁世凯在办理对外交涉时,既未卑躬屈膝,也未以暴制暴,而是采取了理性抗争的方法,最大程度的维护了清廷利益,保全了山东省境。
袁世凯上任之初对“肥城教案”的处理,便典型地反映了他的这一态度。1900年1月,英国传教士卜克斯在泰安城回平阴县教堂的路上被平民杀死。案发后,3月15日袁世凯受理此案,处死盂洗汶、吴方城,判处吴经明两年徒刑,杖责八十。肥城知县、肥城汛千总因保护不善被革除官职。但英国领事甘伯乐对此处理极为不满,坚持要从重判决。“一、将凶犯从重治罪,巡抚会同观审,该领事监刑。二、将泰安府知府及肥城、平阴两知县均革职,永不叙用。三、照教会内绘图,在行凶地方建立教堂,由教士择地,由官给费,并由民集资立碑”。对甘伯乐这种无理要求,袁世凯据理力争,逐条加以批驳。第一,案件的审理,本是臬司的天职,“巡抚断不能与领事会观”,领事更不能监刑。第二。泰安府知府与平阴县知县,同本案无关涉,不应有任何获咎。至于肥城县知县,已经因“地方官保护不力,按降留参处。所请永不叙用,决难照办”。第三、建立教堂之事,只能给银九千两,出地五亩。就处理“肥城教案”的过程来看,在处理中,尽管也有屈从英国人的方面,如答应在卜克斯被害的地方由官府出钱建筑教堂、树碑立传,但总的来说,袁世凯尽了最大努力。英国领事甘伯乐意颇快快,用袁世凯的转述则是:“此次给款不及一万两,捐地不过五亩,较前两案,已轻重相悬,若复不肯将该守令等严办,未免视英性命太贱,英廷必不允许”。
在义和团运动后不久,袁世凯办理的各项对外交涉基本议结后,他于1901年5月27日上《议结山东路矿教案折》,折中详细陈述了与德法英美等国办理赔款等交涉情况。山东时属德国势力范围,义和团运动期间,德国在山东的铁路、矿务受到极大破坏,民众阻挠施工、焚掠物资、毁坏机器,而德人“辄威以兵,界内居民,受害颇巨”。事后德人索赔甚巨,铁路一项,“索赔洋银十七万两千余元,急于星火,不容缓颊”,矿务公司更是“共索三十八万余元之多”。袁世凯派人修配机器,寻觅失物,“先平其气,徐与商减”,最后,铁路赔银十一万两,“至矿务公司,仅以银一万二千三百余两偿之,均即了结全案。”
山东是义和团运动的发源地,义和团兴起后开展了大规模的“仇教”活动,各教会均有损失,袁世凯等本着“但能磋磨一分,即可省一分财力”的精神,与各国教士周旋交涉,赔款办理较为得当。早在1900年5月份,袁世凯便派潘延祖与德国圣言会交涉,认为“教民亦系吾民。亦无赔理”,坚持只赔偿教会损失,对教民只抚恤不赔偿的原则。后因义和团复起,交涉中止。1901年各国教士返回内地,当时山东当局以对教民进行了抚恤,各传教士也就没有再提抚恤问题,只要求对教堂进行赔偿。德国教堂,大多在兖州、沂州、曹州,“尚非洋楼大厦”,便“索赔十六万余金”,曹州城又做洋式天主教堂,经过曹州镇总兵龙殿扬“力与磋磨,以银四万两作结”,其余小教堂,“或偿万余串或赔数千缗”,先后结清。英国在乐陵县内的朱家寨教堂,经营30多年,存物丰富,共计3所,附有医院,被义和团焚毁,经过唐绍仪一再磋磨,以38000两作结。美国在潍县的教堂,“房屋数百间”,被义和团焚毁,“据委员估查,约需款十万金上下”,经过唐绍仪与狄乐播磋商,“以银四万五千两作结”。
由此看来,袁世凯与唐绍仪等人在与外国领事、传教士的谈判中,持理有据,理性争持,使传教士一再退让,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国家利益。他的交涉手段,比“爱拳匪如子,畏洋人如虎”的毓贤,那是高明多了。
三、小结
义和团运动期间,袁世凯履任山东巡抚后,为求安内抚外,保全东境,在对外政策上保护洋人、教堂以杜绝口实,抚恤赔偿教士教会以消除后患,与洋人谈判据理力争以维护权益,妥善处理了山东境内的民教冲突与中外交涉事宜,基本保证了山东局势的总体稳定。袁世凯并非是只知一味卖国的,她的行为也有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