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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在高校工作中有重要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针对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助于完善我国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与学生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5)12-0210-01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制定了一系列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举措,形成了较为合理的高等教育布局与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与此同时,系统、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制度也建立起来[1]。
1、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发展历程
(1)人民助学金制度产生(1978年-1983年)。1952年以前,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沿用了新中国成立前的公费制度。由于,国家财政无法承担数额庞大的学杂费用,且人民群众本身具备了一定的支付能力,助学金制度由此产生。
1952年先后颁布的《政务院关于调整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全国各类学校教职工工资及助学金标准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确立了人民助学金制度。
(2)奖学金制度产生(1983年-1986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目的在改变原有的单一的助学金制度,转变为助学金与奖学金制度并存的资助方式。
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的颁布为标志,1983年7月11日,助学金政策发生了变革。这意味着我国高校的资助政策从对大部分学生提供经济资助转变为对少部分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并对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进行奖励[2]。
(3)贷学金制度产生(1987年-1994年)。1986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校人民助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试点实行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1987年7月,《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决定全面实行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贷款制度[3]。
贷学金制度的产生,改变了原有资金来源单一的传统模式,能够极大地增加用于高校学生资助的款项。
(4)混合资助制度的形成(1994年至今)。目前我国正在使用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于1995年正式形成的“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制度。
这种制度不仅包括了原有的奖学金、贷款制度,还结合高校学生特点融合了“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等措施。在不额外增加国家财政压力的前提下,保证国家和社会对于大学生充足的资金支持。
2、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现实情况
(1)现有制度的积极功能
①政治功能。目前我国高校现行的学生资助的具体过程,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和对青年学生的关心与支持,说明我国现行的高校学生资助制度所透出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增强了社会整合的政治功能[4]。
② 经济功能。根据“人才强国”战略,高等教育至关重要。高校经济资助政策能够极大地挖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积极地价值观,为学生走上社会服务国家打下基础。
③文化功能。高校学生接受国家资助的过程,能够激励学生对于学习的潜能,将来走上社会为国家贡献专业力量。同时也能更好地培养个人的意志品质,这种精神上的影响是长期的,也是积极而正面的。
(2)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
①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我国现行的资助制度施行以来,存在许多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制度本身无法贯穿资助的全部环节,导致出现部分学生重复接受资助和部分学生无法得到资助的情况。
②家庭经济苦难学生认定标准不统一。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之间的生活指数差异较大,再加上收入申报制度、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统计制度不健全等众多因素,制定全国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标准是十分困难的[5]。
目前我们亟需的是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公示与学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等,它应该是真实的、全方位的、动态的[6]。
③缺乏社会力量的资助。目前我国的资助力量,绝大部分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收入,这种力量单一且会给国家造成一定的负担。因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中来,既可以提高受资助的范围和数额,又减轻了国家支出压力,也动员了社会力量参与到教育互动中来。
3、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建议
(1)完善资助体系。为了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展开,首先需要的是健全目前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此外,还需要完善现有的国家奖学金制度,丰富“勤工助学”的实际工作内容,相应提高劳动报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校资助中来等等。
(2)兼顾公平与发展。由于各个地区、各个家庭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许多家庭无法支付高等教育的费用,直接结果就是学生无法平等的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
此外,应该更多的兼顾“公平”与“发展”。在经济和政治条件许可的环境中,新资助理念、新政策占据主导地位后,旧的理念和资助办法可以继续发挥其功能,新旧理念相互渗透和影响共同发挥作用,影响一定条件下的资助制度的产生和实施[7]。
(3)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校教育资助中,需要利用媒体和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媒体力量来制造社会舆论导线,以培养包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在内社会力量对于资助工作的认识。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赵中建.试论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改革[J].电力高等教育,1994,(4):10-15.
[2]徐卫兴,魏艳.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回眸与前瞻.思想理论教育月刊,2009.
[3]建奇.1983年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的演变[J].现代大学教育,2003(1).
[4][5][6]陈有春.新中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变迁研究.湖南农业大学,2006.
[7]张民选.理想与抉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国际比较[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35.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5)12-0210-01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制定了一系列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举措,形成了较为合理的高等教育布局与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与此同时,系统、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制度也建立起来[1]。
1、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发展历程
(1)人民助学金制度产生(1978年-1983年)。1952年以前,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沿用了新中国成立前的公费制度。由于,国家财政无法承担数额庞大的学杂费用,且人民群众本身具备了一定的支付能力,助学金制度由此产生。
1952年先后颁布的《政务院关于调整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全国各类学校教职工工资及助学金标准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确立了人民助学金制度。
(2)奖学金制度产生(1983年-1986年)。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目的在改变原有的单一的助学金制度,转变为助学金与奖学金制度并存的资助方式。
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的颁布为标志,1983年7月11日,助学金政策发生了变革。这意味着我国高校的资助政策从对大部分学生提供经济资助转变为对少部分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并对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进行奖励[2]。
(3)贷学金制度产生(1987年-1994年)。1986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校人民助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试点实行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1987年7月,《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决定全面实行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贷款制度[3]。
贷学金制度的产生,改变了原有资金来源单一的传统模式,能够极大地增加用于高校学生资助的款项。
(4)混合资助制度的形成(1994年至今)。目前我国正在使用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于1995年正式形成的“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制度。
这种制度不仅包括了原有的奖学金、贷款制度,还结合高校学生特点融合了“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等措施。在不额外增加国家财政压力的前提下,保证国家和社会对于大学生充足的资金支持。
2、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现实情况
(1)现有制度的积极功能
①政治功能。目前我国高校现行的学生资助的具体过程,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和对青年学生的关心与支持,说明我国现行的高校学生资助制度所透出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增强了社会整合的政治功能[4]。
② 经济功能。根据“人才强国”战略,高等教育至关重要。高校经济资助政策能够极大地挖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积极地价值观,为学生走上社会服务国家打下基础。
③文化功能。高校学生接受国家资助的过程,能够激励学生对于学习的潜能,将来走上社会为国家贡献专业力量。同时也能更好地培养个人的意志品质,这种精神上的影响是长期的,也是积极而正面的。
(2)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
①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我国现行的资助制度施行以来,存在许多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制度本身无法贯穿资助的全部环节,导致出现部分学生重复接受资助和部分学生无法得到资助的情况。
②家庭经济苦难学生认定标准不统一。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之间的生活指数差异较大,再加上收入申报制度、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统计制度不健全等众多因素,制定全国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标准是十分困难的[5]。
目前我们亟需的是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公示与学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等,它应该是真实的、全方位的、动态的[6]。
③缺乏社会力量的资助。目前我国的资助力量,绝大部分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收入,这种力量单一且会给国家造成一定的负担。因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中来,既可以提高受资助的范围和数额,又减轻了国家支出压力,也动员了社会力量参与到教育互动中来。
3、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建议
(1)完善资助体系。为了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展开,首先需要的是健全目前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此外,还需要完善现有的国家奖学金制度,丰富“勤工助学”的实际工作内容,相应提高劳动报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校资助中来等等。
(2)兼顾公平与发展。由于各个地区、各个家庭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许多家庭无法支付高等教育的费用,直接结果就是学生无法平等的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
此外,应该更多的兼顾“公平”与“发展”。在经济和政治条件许可的环境中,新资助理念、新政策占据主导地位后,旧的理念和资助办法可以继续发挥其功能,新旧理念相互渗透和影响共同发挥作用,影响一定条件下的资助制度的产生和实施[7]。
(3)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校教育资助中,需要利用媒体和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媒体力量来制造社会舆论导线,以培养包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在内社会力量对于资助工作的认识。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赵中建.试论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改革[J].电力高等教育,1994,(4):10-15.
[2]徐卫兴,魏艳.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回眸与前瞻.思想理论教育月刊,2009.
[3]建奇.1983年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的演变[J].现代大学教育,2003(1).
[4][5][6]陈有春.新中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变迁研究.湖南农业大学,2006.
[7]张民选.理想与抉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国际比较[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