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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走过了10年,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江苏省人大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尽快制定长江水污染防治法”的议案,被列为大会的3号议案。尽管江苏为保护长江水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未从根本上改变长江水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当前长江流域管理主要面临3对矛盾:一是水污染流动性与环境污染防治行政分割性,二是局部开发的盲目性与流域生态保护的整体性,三是区域发展的阶段性与环境保护的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