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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操明星桑兰在遭遇不幸13年后委托美国华裔律师对美国5家公司和3名个人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8亿美元。此案现已在美国联邦法庭立案。
桑兰告的都是些什么人?
作为法律诉讼,一定要有原告和被告。在桑兰的民事诉讼案中,原告自然是桑兰,而桑兰在美国委托的律师为海明。根据海明律师事务所在网上的文件,海明律师为美国法学博士,美国大学英语硕士,前纽约大学教授,拥有纽约州、新泽西州以及联邦法院执照。海明律师楼由多名美裔、华裔律师组成。海明律师曾代理华人状告美国花旗银行、美国高盛集团、美国有线电视等。
在2011年4月9日,美国媒体曾发布一条简短的新闻,称桑兰将就1998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受伤一事状告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和美国相关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上亿美元。4月28日美联社发布消息,称桑兰正式在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控告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等,要求18亿美元的赔偿。同时在诉状中,桑兰当年受伤后在美国被中国体操协会任命的两名华裔监护人也成为被告。
根据法庭文件,桑兰委托的律师海明在4月28日正式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5家公司和3名个人,对他们提出18条指控,并索赔18亿美元。在记者获得的原告诉讼状中,此案被告包括: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TIG特殊保险公司、Riverstone 索赔管理公司、泰德•特纳、刘国生、谢晓虹。
桑兰到底认为哪些事情对自己不公
桑兰既然采取法律手段要在公堂上讨个说法,这就要看桑兰自己认为哪些事情对自己不公。按照桑兰在美国委托律师提出的起诉书,桑兰提出的主要事实依据包括以下诸多要点。首先,桑兰指控纽约的一对中国夫妇漠视她向运动会组织者追究责任的要求,并且这对由中国有关方面委任的监护人滥用权力,拒绝支付她的生活开支和医疗费用。
起诉书中说,1998年7月,17岁的桑兰作为中国体操队成员来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当她在跳马热身落地的时候,一位运动会工作人员在练习场地附近走动并且搬动了垫子。桑兰因此受到干扰,头部摔倒在地,导致她的两只胳膊和手以及胸部以下,造成永久性瘫痪。
桑兰的父母到美国后立即被剥夺了对他们17岁的女儿所有的监护权利,由中国体操协会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委托刘国生(原中国游泳队副队长)、谢晓虹(中国体操协会副会长、美国公民)夫妇做她的监护人,并控制了桑兰对外说话的权利。
起诉书中说,监护人阻止她向媒体说明跌倒的真相。桑兰在送往医院时提到,她跌倒的原因是受到另一人的干扰,但是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有关部门立即让她封口,还说她这是受到脑损伤的说法。因为利益冲突,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中国体操协会为了保护其合作伙伴的利益,一直回避桑兰和她的父母向导致桑兰受伤的有关责任方索赔的要求。
起诉书中称,事实上,只听从中国有关部门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将桑兰一直软禁在家。为了封住桑兰的口,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向桑兰做出虚假承诺:作为监护人他们将承担她终身需要的生活费用。自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被指定为监护人后,其公司因此从中国体育相关的商务交易中获得数以百万美元收入。他们只听从使他们成为亿万富翁的“中国老板”的指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向桑兰做出的承诺从来没有兑现。起诉书中说,在桑兰受伤事件发生一个月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飞到北京与中国有关方面负责人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桑兰的受伤百分之百是她个人的错,桑兰不应当指责他人和诉讼他人。
起诉书中声称,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在没有取得桑兰以及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桑兰的的名字、形象用在自己的商业行为、广告和网站上。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还非法地公开桑兰私人电子邮件,她和她的男友的信件。从 2010年起,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还在网络上发起对桑兰个人名誉的诋毁活动,称桑兰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上帝会惩罚她;还称桑兰是一个懒惰的人,只想过着豪华舒适的生活,她的法律诉讼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
起诉书中称泰德•特纳蒙蔽媒体。泰德•特纳曾经向桑兰的经纪人、中国政府高层领导承诺提供桑兰终身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桑兰一直指望泰德•特纳履行承诺,但是泰德•特纳没有兑现,泰德•特纳只是为了提高自己公司的公众形象。起诉书中也指控美国体操协会指定的TIG保险公司,因为桑兰住在美国以外的国家,而不予兑现1000万美元的保险金。
因为泰德•特纳没有提供生活费用,TIG保险公司没有支付保险,所以过去13年来,桑兰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导致她的健康状况恶化。虽然桑兰因为受伤,已成为国际知名人士和一位作家,但在此之前桑兰一直没有能力支付治疗费和寻求司法正义。
起诉书说,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完全控制桑兰的治疗以及她和美国医生的联系。并且切断她付诸法律手段的联系途径。桑兰在中国居住近13年,无法在美国法庭或中国法庭起诉,无法获得医疗保险,致使她永久伤残。
18亿美元赔偿从何而来
起诉书中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1亿美元,总计为18亿美元。第一项指控是针对时代-华纳公司和泰德•特纳,主要理由是指时代-华纳公司和泰德•特纳违反协议,没有为桑兰提供终身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第二项指控是针对美国体操协会和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美国体操协会和TIG保险公司违反协议,没有为桑兰提供终身的医疗费用。第三项指控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美国残疾人法,对桑兰有歧视行为。第四项指控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纽约州人权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第五项指控依然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纽约市人权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第六项指控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美国1964年人权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第七项指控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纽约州保险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第八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不当得利。第九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侵占财产。第十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未履行监护职责。第十一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诽谤。第十二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民事共谋。第十三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民事侵权。第十四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侵犯个人隐私。第十五项指控是针对时代-华纳公司和泰德•特纳,主要理由是指时代-华纳公司和泰德•特纳违反承诺。第十六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违反承诺。第十七项指控是针对所有被告,主要理由是被告民事侵权。第十八项指控是针对所有被告,主要理由是被告犯有疏忽罪。
天价索赔案结果会如何?
从理论上讲,桑兰有权利提出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金额再高也不应该成为争议,因为要求是要求,最后能得到多少才是关键。向法庭递交起诉书只是法律程序的第一步,接下来的发展可能会有庭外和解、原告撤诉等选择。如果原告和被告执意要法庭相见,官司打个一年半年、 三年五年都有可能。美国法律规定,律师对案件的结果不能事先向委托人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律师只能凭自己的经验估计案件的大致结果如何,所以桑兰索赔案结果如何目前只能是某种推断和估计。
观察桑兰天价索赔可有几个关注点。第一点是民事诉讼有追诉期,桑兰受伤的时间已长达13年,是否还符合法律效力会成为法律争执问题。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的委托律师莫虎接受媒体的采访时表示,民事案的追诉期限早已超过,这一点海明自己也未否认。莫虎说 ,美国法庭有可能会撤掉所有18项诉讼,“因为时间过期了,纽约的联邦法院规定了诉讼期限,有些案件一年就过期了,有些是3年,有些是6年过期,现在都过去13年了,可能不需要等到开庭,18项诉讼大部分都会被砍掉”。
第二点,与美国大公司打官司绝非易事。民事诉讼的本质是为了经济利益,也就是打钱。原告要获得赔偿,特别是像18亿美元这样天价的索赔,真的要打起官司来,原告和被告方必须付出大量的金钱以提出有利于己方的证据。特别是原告,负有举证之责,而证据包括证人、证物、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这些都需要人力、时间和财力支撑。美国大公司财力雄厚,雇有大量的顶级律师,轻易不会让自己在法律诉讼中处于劣势地位。
第三点,从律师的诉状中可以看出,针对美国几个大公司的法律诉讼焦点牵涉到当年桑兰受伤后的责任归属问题,而这个问题目前似乎是一笔糊涂账。在18项指控中美国公司的重点是围绕时代-华纳公司、TIG保险公司和泰德•特纳本人,牵涉到法律议题主要是美国的保险法和合同法。以上两项法律议题恰恰是美国公司律师的长项。尤其对保险公司而言,原告想在保险法上挑出其漏洞非常不容易。此案中被控最多项目的公司是TIG保险公司,原告主要是依据联邦、纽约州、纽约市的人权法告保险公司。有美国律师认为,TIG保险公司既不是公共设施,桑兰也不是TIG保险公司的雇员,TIG保险公司有什么责任保护原告的人权?最重要的是,就算最后可以把TIG 告倒,法院会不会下达的禁止令,要求TIG不再歧视原告,也是个问题。美国保险公司支付或不支付保险金的决定都是按照公司特聘的专业律师的见解,严格按照保单的条款执行的。TIG保险公司是否违法未支付桑兰的保险金,要看当时的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第四点,在这一诉讼案中,原告律师的着眼点看起来是放在桑兰当年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身上。在18项指控中,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就占了7项。也就是说,如果桑兰官司获胜,并能按照律师的意愿获得赔偿,那将是7亿美元。但问题的关键是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有没有7亿美元的家产,如没有,法官也绝不会让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倾家荡产来赔偿。
第五点,这场官司打到最后很有可能成为桑兰与其当年监护人之间的一场恩怨官司。如果真的对簿公堂,双方在法庭上为了各自的利益也许会大爆对方隐私,一场纯法律意义上的诉讼或许将引出道德、伦理等方面的争执。从最近爆出的当年谢晓虹儿子照顾桑兰时存在性骚扰新闻即可看出某种端倪,但这个案外案对民事诉讼不会产生影响。
第六点,从桑兰和刘国生各自的表态来看,原告和被告似乎都是心地善良之人。桑兰说打官司只是为了讨一个公道,把当年受伤以及之后的一切事情搞清楚就行了,我只是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也不是为了钱。别说我们控告美方18亿美元,即便有人给我100亿美元,我也不愿拿这些钱换我的健康。我只想健健康康活着,这就够了。而刘国生也表示,即使遇到桑兰这样的诉讼案他和妻子也不会改变帮助人的品行,以后还会继续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从道德角度看,原告桑兰和被告刘国生境界都很高。那么,这个案子到底是在打什么呢?司法正义?经济赔偿?还是为了争一口气?
第七点,法律诉讼费用谁来付?美国律师收费有三种方式,一是计时收费,二是分成收费,三是固定收费。从目前披露出来的信息看,桑兰索赔案的律师收费属于分成收费方式。也就是客户不需要预付任何律师费,等到官司获胜后,律师才从赔偿金中分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律师费。当然,这里还有一部分法庭费用需要交纳的,如法院的费用、做口供的费用以及翻译的费用等,这些费用谁先出,需要当事人与律师商定。
第八点,谁会是民事诉讼案的赢家。桑兰提出的民事诉讼案采用的是陪审员审判制,12名陪审员需要对被告有罪和无罪做出一致的裁决,如果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案子即流审。有的民事诉讼案陪审员裁决是采取9比3制,即9人就有罪或无罪达成一致就可定案。所以不论原告还是被告,在法庭上胜诉的机会均为50%,谁胜谁负取决于各自的财力以及证据能否让陪审员信服。在美国通过律师打过官司的民众都有同感,不管最后官司胜负,唯一的胜利者往往是律师。因为纵使自己打赢了官司,但是扣除所有开支以及律师费,加上自己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社会舆论的压力、精神上的负担,往往也是得不偿失。
桑兰告的都是些什么人?
作为法律诉讼,一定要有原告和被告。在桑兰的民事诉讼案中,原告自然是桑兰,而桑兰在美国委托的律师为海明。根据海明律师事务所在网上的文件,海明律师为美国法学博士,美国大学英语硕士,前纽约大学教授,拥有纽约州、新泽西州以及联邦法院执照。海明律师楼由多名美裔、华裔律师组成。海明律师曾代理华人状告美国花旗银行、美国高盛集团、美国有线电视等。
在2011年4月9日,美国媒体曾发布一条简短的新闻,称桑兰将就1998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受伤一事状告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和美国相关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上亿美元。4月28日美联社发布消息,称桑兰正式在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控告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和保险公司等,要求18亿美元的赔偿。同时在诉状中,桑兰当年受伤后在美国被中国体操协会任命的两名华裔监护人也成为被告。
根据法庭文件,桑兰委托的律师海明在4月28日正式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5家公司和3名个人,对他们提出18条指控,并索赔18亿美元。在记者获得的原告诉讼状中,此案被告包括: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TIG特殊保险公司、Riverstone 索赔管理公司、泰德•特纳、刘国生、谢晓虹。
桑兰到底认为哪些事情对自己不公
桑兰既然采取法律手段要在公堂上讨个说法,这就要看桑兰自己认为哪些事情对自己不公。按照桑兰在美国委托律师提出的起诉书,桑兰提出的主要事实依据包括以下诸多要点。首先,桑兰指控纽约的一对中国夫妇漠视她向运动会组织者追究责任的要求,并且这对由中国有关方面委任的监护人滥用权力,拒绝支付她的生活开支和医疗费用。
起诉书中说,1998年7月,17岁的桑兰作为中国体操队成员来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当她在跳马热身落地的时候,一位运动会工作人员在练习场地附近走动并且搬动了垫子。桑兰因此受到干扰,头部摔倒在地,导致她的两只胳膊和手以及胸部以下,造成永久性瘫痪。
桑兰的父母到美国后立即被剥夺了对他们17岁的女儿所有的监护权利,由中国体操协会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委托刘国生(原中国游泳队副队长)、谢晓虹(中国体操协会副会长、美国公民)夫妇做她的监护人,并控制了桑兰对外说话的权利。
起诉书中说,监护人阻止她向媒体说明跌倒的真相。桑兰在送往医院时提到,她跌倒的原因是受到另一人的干扰,但是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有关部门立即让她封口,还说她这是受到脑损伤的说法。因为利益冲突,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中国体操协会为了保护其合作伙伴的利益,一直回避桑兰和她的父母向导致桑兰受伤的有关责任方索赔的要求。
起诉书中称,事实上,只听从中国有关部门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将桑兰一直软禁在家。为了封住桑兰的口,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向桑兰做出虚假承诺:作为监护人他们将承担她终身需要的生活费用。自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被指定为监护人后,其公司因此从中国体育相关的商务交易中获得数以百万美元收入。他们只听从使他们成为亿万富翁的“中国老板”的指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向桑兰做出的承诺从来没有兑现。起诉书中说,在桑兰受伤事件发生一个月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飞到北京与中国有关方面负责人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桑兰的受伤百分之百是她个人的错,桑兰不应当指责他人和诉讼他人。
起诉书中声称,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在没有取得桑兰以及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桑兰的的名字、形象用在自己的商业行为、广告和网站上。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还非法地公开桑兰私人电子邮件,她和她的男友的信件。从 2010年起,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还在网络上发起对桑兰个人名誉的诋毁活动,称桑兰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上帝会惩罚她;还称桑兰是一个懒惰的人,只想过着豪华舒适的生活,她的法律诉讼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
起诉书中称泰德•特纳蒙蔽媒体。泰德•特纳曾经向桑兰的经纪人、中国政府高层领导承诺提供桑兰终身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桑兰一直指望泰德•特纳履行承诺,但是泰德•特纳没有兑现,泰德•特纳只是为了提高自己公司的公众形象。起诉书中也指控美国体操协会指定的TIG保险公司,因为桑兰住在美国以外的国家,而不予兑现1000万美元的保险金。
因为泰德•特纳没有提供生活费用,TIG保险公司没有支付保险,所以过去13年来,桑兰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导致她的健康状况恶化。虽然桑兰因为受伤,已成为国际知名人士和一位作家,但在此之前桑兰一直没有能力支付治疗费和寻求司法正义。
起诉书说,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完全控制桑兰的治疗以及她和美国医生的联系。并且切断她付诸法律手段的联系途径。桑兰在中国居住近13年,无法在美国法庭或中国法庭起诉,无法获得医疗保险,致使她永久伤残。
18亿美元赔偿从何而来
起诉书中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1亿美元,总计为18亿美元。第一项指控是针对时代-华纳公司和泰德•特纳,主要理由是指时代-华纳公司和泰德•特纳违反协议,没有为桑兰提供终身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第二项指控是针对美国体操协会和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美国体操协会和TIG保险公司违反协议,没有为桑兰提供终身的医疗费用。第三项指控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美国残疾人法,对桑兰有歧视行为。第四项指控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纽约州人权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第五项指控依然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纽约市人权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第六项指控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美国1964年人权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第七项指控是针对TIG保险公司,主要理由是指TIG保险公司违反纽约州保险法,拒绝对桑兰提供相关的服务。第八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不当得利。第九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侵占财产。第十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未履行监护职责。第十一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诽谤。第十二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民事共谋。第十三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民事侵权。第十四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侵犯个人隐私。第十五项指控是针对时代-华纳公司和泰德•特纳,主要理由是指时代-华纳公司和泰德•特纳违反承诺。第十六项指控是针对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主要理由是指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违反承诺。第十七项指控是针对所有被告,主要理由是被告民事侵权。第十八项指控是针对所有被告,主要理由是被告犯有疏忽罪。
天价索赔案结果会如何?
从理论上讲,桑兰有权利提出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金额再高也不应该成为争议,因为要求是要求,最后能得到多少才是关键。向法庭递交起诉书只是法律程序的第一步,接下来的发展可能会有庭外和解、原告撤诉等选择。如果原告和被告执意要法庭相见,官司打个一年半年、 三年五年都有可能。美国法律规定,律师对案件的结果不能事先向委托人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律师只能凭自己的经验估计案件的大致结果如何,所以桑兰索赔案结果如何目前只能是某种推断和估计。
观察桑兰天价索赔可有几个关注点。第一点是民事诉讼有追诉期,桑兰受伤的时间已长达13年,是否还符合法律效力会成为法律争执问题。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的委托律师莫虎接受媒体的采访时表示,民事案的追诉期限早已超过,这一点海明自己也未否认。莫虎说 ,美国法庭有可能会撤掉所有18项诉讼,“因为时间过期了,纽约的联邦法院规定了诉讼期限,有些案件一年就过期了,有些是3年,有些是6年过期,现在都过去13年了,可能不需要等到开庭,18项诉讼大部分都会被砍掉”。
第二点,与美国大公司打官司绝非易事。民事诉讼的本质是为了经济利益,也就是打钱。原告要获得赔偿,特别是像18亿美元这样天价的索赔,真的要打起官司来,原告和被告方必须付出大量的金钱以提出有利于己方的证据。特别是原告,负有举证之责,而证据包括证人、证物、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这些都需要人力、时间和财力支撑。美国大公司财力雄厚,雇有大量的顶级律师,轻易不会让自己在法律诉讼中处于劣势地位。
第三点,从律师的诉状中可以看出,针对美国几个大公司的法律诉讼焦点牵涉到当年桑兰受伤后的责任归属问题,而这个问题目前似乎是一笔糊涂账。在18项指控中美国公司的重点是围绕时代-华纳公司、TIG保险公司和泰德•特纳本人,牵涉到法律议题主要是美国的保险法和合同法。以上两项法律议题恰恰是美国公司律师的长项。尤其对保险公司而言,原告想在保险法上挑出其漏洞非常不容易。此案中被控最多项目的公司是TIG保险公司,原告主要是依据联邦、纽约州、纽约市的人权法告保险公司。有美国律师认为,TIG保险公司既不是公共设施,桑兰也不是TIG保险公司的雇员,TIG保险公司有什么责任保护原告的人权?最重要的是,就算最后可以把TIG 告倒,法院会不会下达的禁止令,要求TIG不再歧视原告,也是个问题。美国保险公司支付或不支付保险金的决定都是按照公司特聘的专业律师的见解,严格按照保单的条款执行的。TIG保险公司是否违法未支付桑兰的保险金,要看当时的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第四点,在这一诉讼案中,原告律师的着眼点看起来是放在桑兰当年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身上。在18项指控中,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就占了7项。也就是说,如果桑兰官司获胜,并能按照律师的意愿获得赔偿,那将是7亿美元。但问题的关键是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有没有7亿美元的家产,如没有,法官也绝不会让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倾家荡产来赔偿。
第五点,这场官司打到最后很有可能成为桑兰与其当年监护人之间的一场恩怨官司。如果真的对簿公堂,双方在法庭上为了各自的利益也许会大爆对方隐私,一场纯法律意义上的诉讼或许将引出道德、伦理等方面的争执。从最近爆出的当年谢晓虹儿子照顾桑兰时存在性骚扰新闻即可看出某种端倪,但这个案外案对民事诉讼不会产生影响。
第六点,从桑兰和刘国生各自的表态来看,原告和被告似乎都是心地善良之人。桑兰说打官司只是为了讨一个公道,把当年受伤以及之后的一切事情搞清楚就行了,我只是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也不是为了钱。别说我们控告美方18亿美元,即便有人给我100亿美元,我也不愿拿这些钱换我的健康。我只想健健康康活着,这就够了。而刘国生也表示,即使遇到桑兰这样的诉讼案他和妻子也不会改变帮助人的品行,以后还会继续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从道德角度看,原告桑兰和被告刘国生境界都很高。那么,这个案子到底是在打什么呢?司法正义?经济赔偿?还是为了争一口气?
第七点,法律诉讼费用谁来付?美国律师收费有三种方式,一是计时收费,二是分成收费,三是固定收费。从目前披露出来的信息看,桑兰索赔案的律师收费属于分成收费方式。也就是客户不需要预付任何律师费,等到官司获胜后,律师才从赔偿金中分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律师费。当然,这里还有一部分法庭费用需要交纳的,如法院的费用、做口供的费用以及翻译的费用等,这些费用谁先出,需要当事人与律师商定。
第八点,谁会是民事诉讼案的赢家。桑兰提出的民事诉讼案采用的是陪审员审判制,12名陪审员需要对被告有罪和无罪做出一致的裁决,如果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案子即流审。有的民事诉讼案陪审员裁决是采取9比3制,即9人就有罪或无罪达成一致就可定案。所以不论原告还是被告,在法庭上胜诉的机会均为50%,谁胜谁负取决于各自的财力以及证据能否让陪审员信服。在美国通过律师打过官司的民众都有同感,不管最后官司胜负,唯一的胜利者往往是律师。因为纵使自己打赢了官司,但是扣除所有开支以及律师费,加上自己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社会舆论的压力、精神上的负担,往往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