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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越南刑法典关于犯罪的分类、犯罪预备、“醉态”下实施犯罪的刑事责任以及不告发犯罪的刑事责任等几个方面的规定,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可在我国刑法典中作相应内容的增补和完善:对犯罪按轻重进行一定等级的划分;限制处罚预备犯的范围;建立在“醉态”下犯罪的刑事归责体系;确立“一身的处罚阻却事由”的刑事归责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