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一步开展以及取消“义务工”、“积累工”以后,不少乡镇自主调控公益事业建设就陷入“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甚至费力不讨好的尴尬局面,如何化解困扰,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已成为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的课题。近年来,新建乡以强化农民自主意识为导向,着力维护群众自主权益,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和生动实践,逐渐形成了新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五步”工作法(问需于民编预案、统筹兼顾定事项、差额竞办定地点、对照承诺抓推进、依据民意付款项)。最近,我们对该乡公益事业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基本概况与成效
新建乡位于湖南省华容县西部,总面积43.62平方公里,耕地2.8万亩,辖15个行政村场,人口2.1万。近年来,该乡全面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先后自筹资金400多万元,新修农村通畅公路37公里,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期间通乡通村公路的建设任务;疏浚沟渠13万多米,对河口、合兴、申家河等村场机埠进行了升级改造;修建垃圾站2座,新扩植树造林面积2000亩;敬老院、新建中学等其他大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也在稳步推进。其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上:一是在工作思路上,由以往“为民作主”转变为“让民作主”;二是在工作方式上,由以往“乡决定、村场组织、老百姓实施”自上而下的方式转变为“老百姓决定、村场组织、乡实施”自下而上的方式;三是在工作考核上,由以往乡政府单向考核转变为依据群众测评考核;四是在工作效能上,由以往的群众被动出工投劳转变为群众自觉参与建设,既减少了建设成本、减轻了干部工作量,又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2009年,全乡信访量下降81%,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为零。
二、主要作法
1.问需于民编预案。每年年初,由乡党委、政府采取“两信、两会、三走访”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地征求广大群众意见,根据民情调查,编制全乡公益事业建设预案。一是发送“两信”。将全乡3500户农户的手机号码统一收集,建立功能齐全的政民互动平台,年初给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息征求意见,同时以乡党委书记、乡长的名义向全乡印发《致全乡人民的公开信》,分送到每家每户,及时收集意见。二是召开“两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相关站所专业技术人员咨询会议征求意见,确保所选项目、所编制的方案合理有效。三是开展“三访”。采取农民工代表网络访、寓外乡友和村场离退休老干部代表上门访、“两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政协委员)集中访等形式,畅通了沟通渠道,夯实了群众基础。
2.统筹兼顾定事项。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将对群众影响大、反映突出的问题摆在优先议决位置,科学统筹确定建设项目。一是对接政策。所定项目做到不与政策相违背、相冲突、相矛盾。同时,抓住政策的机遇,大力争项目,拓渠道、筹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二是尽力而为。凡是确定实施的项目,千方百计去努力完成。如为解决东干渠疏浚工程资金不足难题,实行“林权换渠权”,对渠道林地进行拍卖,拍卖所得资金专项用于疏浚渠道,缓解了资金匮乏的难题。三是急务优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项目摆在第一位置,集中力量优先去办好。四是依照程序。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村集体定工程、乡人大会议审定通过、乡村两级共同组织公开招投标等程序执行,决不搞临时、半途增减项目。
3.差额竞办定地点。在同一类型项目选取上,采取差额竞争的形式,并引入“申办”机制,即由村场对项目进行申请,乡财政支付基本材料费用,村民自愿投工建设。首先,由乡里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公开项目建设意向,提出差额竞办方法。其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了群众劝说群众、群众发动群众、群众带动群众“争项目”的浓厚氛围。再次,对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建设资金、工程管理等相关事项均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实行公开竞标,以最优的价格、最优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4.对照承诺抓推进。落实各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整体推进。乡一级:设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始终做到“有领导负责、有班子组织、有专人主抓”,明确相关参与部门责任,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安排专人监控工程进度与质量,负责对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村一级:群众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农户100%支持并签字画押,对投资建设乡党委、政府承诺为施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按要求完成拆迁、清障、平整等协议任务。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确保由专人负责对工程监管,定期向群众公布工程建设进度,邀请专业人士对工程质量进行评议,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5.依据民意付款项。一是定期督。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定期组织群众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专人查。由工作经验丰富的群众、人大代表、老党员组成现场视察小组,对项目建设的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意见及时向群众公布。三是集体评。承建方的拨款与老百姓质量满意度测评挂钩,专门设计《工程质量测评表》,定期组织群众测评,测评满意率必须在90%以上方可拨付资金。
三、几点启示
新建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总体特点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依靠民主决策,讲究程序,严格执行阳光操作,强化细节管理,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带来了一些新的启示。
1.坚持“四在前”,落实好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管理权。一是“干什么”问需于民在前。只有真正掌握民情民意,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办老百姓最急需、最实惠的事情,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干不干”问策于民在前。把决策权还给群众,让群众体会到当家作主的自豪感,形成了“公益事业大家办”、“谁受益、谁出力”的统一共识。三是“怎么干”问计于民在前。乡政府受多方因素制约,无力承担全部公益事业建设的任务,因此必须将工作重心逐渐下移,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方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活力。四是“干得怎样”问效于民在前。将质量评议权交给群众,干得怎么样由群众说了算,群众的满意度将直接成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有力杠杆,促使群众在民主参与中管理、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提升效能。
2.注重“四结合”,努力做到决策准、进展顺、效果好。一是全程做到乡党委统筹部署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一方面,必须始终坚持乡党委统筹部署推动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在党的领导下着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激发村民自治的活力,使二者有机结合、融为一体,从而做到科学谋划、整体推进、有效调控。二是部署推进做到法制化措施与人性化手段相结合。在项目部署与推进上必须坚持做到民主决策、讲究程序、阳光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法制化水平。但同时必须借助人性化手段,多宣传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意义,走群众发动群众、群众带动群众的路子。三是调查研究做到群众意愿与专业意见相结合。在充分收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必须采纳相关站所技术人员的意见,进行科学分析论证,才能确保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工程考核的正确性、工程监督的有效性。四是宣传发动做到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既可采取宣传车、倡议书、公开信等传统手段,又可以发挥现代信息媒介快速、便捷、高效的特点,增强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3.实现“四创新”,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力军、生力军,也是最终的受益者,必须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一是引进“申办”竞争机制。“申办”竞争机制一改传统的由乡镇政府直接拍板的“一锤定音”方式,有助于村民更好地树立集体观念与责任意识,变被动参与为主动投入,在竞争中激发动力。二是形成政府主导、群众自发、乡友自愿的多元开放投入机制。资金制约一直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掣肘,仅凭借单一的投入渠道势必会影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尤其是一些没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下,既要提升招商引资能力,鼓励更多的乡友自愿支持家乡建设,又要在不增加农民经济负担的原则下,引导群众自发参与。三是形成群众主动参与的矛盾化解机制。要大力推行民主决策机制,让广大村民主动参与、提前介入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让其参与管理运行,这样就能有效地消除群众的疑虑,化解矛盾。四是形成公益事业建设的阳光操作机制。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涉及面广,必须建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机制,大力保障群众监督效能,才能建设好更多让群众放心、安心、乐心的“民生工程”。
(作者单位: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
一、基本概况与成效
新建乡位于湖南省华容县西部,总面积43.62平方公里,耕地2.8万亩,辖15个行政村场,人口2.1万。近年来,该乡全面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先后自筹资金400多万元,新修农村通畅公路37公里,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期间通乡通村公路的建设任务;疏浚沟渠13万多米,对河口、合兴、申家河等村场机埠进行了升级改造;修建垃圾站2座,新扩植树造林面积2000亩;敬老院、新建中学等其他大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也在稳步推进。其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上:一是在工作思路上,由以往“为民作主”转变为“让民作主”;二是在工作方式上,由以往“乡决定、村场组织、老百姓实施”自上而下的方式转变为“老百姓决定、村场组织、乡实施”自下而上的方式;三是在工作考核上,由以往乡政府单向考核转变为依据群众测评考核;四是在工作效能上,由以往的群众被动出工投劳转变为群众自觉参与建设,既减少了建设成本、减轻了干部工作量,又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2009年,全乡信访量下降81%,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为零。
二、主要作法
1.问需于民编预案。每年年初,由乡党委、政府采取“两信、两会、三走访”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地征求广大群众意见,根据民情调查,编制全乡公益事业建设预案。一是发送“两信”。将全乡3500户农户的手机号码统一收集,建立功能齐全的政民互动平台,年初给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息征求意见,同时以乡党委书记、乡长的名义向全乡印发《致全乡人民的公开信》,分送到每家每户,及时收集意见。二是召开“两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相关站所专业技术人员咨询会议征求意见,确保所选项目、所编制的方案合理有效。三是开展“三访”。采取农民工代表网络访、寓外乡友和村场离退休老干部代表上门访、“两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政协委员)集中访等形式,畅通了沟通渠道,夯实了群众基础。
2.统筹兼顾定事项。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将对群众影响大、反映突出的问题摆在优先议决位置,科学统筹确定建设项目。一是对接政策。所定项目做到不与政策相违背、相冲突、相矛盾。同时,抓住政策的机遇,大力争项目,拓渠道、筹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二是尽力而为。凡是确定实施的项目,千方百计去努力完成。如为解决东干渠疏浚工程资金不足难题,实行“林权换渠权”,对渠道林地进行拍卖,拍卖所得资金专项用于疏浚渠道,缓解了资金匮乏的难题。三是急务优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项目摆在第一位置,集中力量优先去办好。四是依照程序。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村集体定工程、乡人大会议审定通过、乡村两级共同组织公开招投标等程序执行,决不搞临时、半途增减项目。
3.差额竞办定地点。在同一类型项目选取上,采取差额竞争的形式,并引入“申办”机制,即由村场对项目进行申请,乡财政支付基本材料费用,村民自愿投工建设。首先,由乡里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公开项目建设意向,提出差额竞办方法。其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了群众劝说群众、群众发动群众、群众带动群众“争项目”的浓厚氛围。再次,对项目预算、实施方案、建设资金、工程管理等相关事项均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实行公开竞标,以最优的价格、最优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4.对照承诺抓推进。落实各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整体推进。乡一级:设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始终做到“有领导负责、有班子组织、有专人主抓”,明确相关参与部门责任,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安排专人监控工程进度与质量,负责对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村一级:群众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农户100%支持并签字画押,对投资建设乡党委、政府承诺为施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按要求完成拆迁、清障、平整等协议任务。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确保由专人负责对工程监管,定期向群众公布工程建设进度,邀请专业人士对工程质量进行评议,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5.依据民意付款项。一是定期督。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定期组织群众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专人查。由工作经验丰富的群众、人大代表、老党员组成现场视察小组,对项目建设的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意见及时向群众公布。三是集体评。承建方的拨款与老百姓质量满意度测评挂钩,专门设计《工程质量测评表》,定期组织群众测评,测评满意率必须在90%以上方可拨付资金。
三、几点启示
新建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总体特点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依靠民主决策,讲究程序,严格执行阳光操作,强化细节管理,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带来了一些新的启示。
1.坚持“四在前”,落实好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管理权。一是“干什么”问需于民在前。只有真正掌握民情民意,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办老百姓最急需、最实惠的事情,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干不干”问策于民在前。把决策权还给群众,让群众体会到当家作主的自豪感,形成了“公益事业大家办”、“谁受益、谁出力”的统一共识。三是“怎么干”问计于民在前。乡政府受多方因素制约,无力承担全部公益事业建设的任务,因此必须将工作重心逐渐下移,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方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活力。四是“干得怎样”问效于民在前。将质量评议权交给群众,干得怎么样由群众说了算,群众的满意度将直接成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有力杠杆,促使群众在民主参与中管理、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提升效能。
2.注重“四结合”,努力做到决策准、进展顺、效果好。一是全程做到乡党委统筹部署与村民自治相结合。一方面,必须始终坚持乡党委统筹部署推动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在党的领导下着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激发村民自治的活力,使二者有机结合、融为一体,从而做到科学谋划、整体推进、有效调控。二是部署推进做到法制化措施与人性化手段相结合。在项目部署与推进上必须坚持做到民主决策、讲究程序、阳光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法制化水平。但同时必须借助人性化手段,多宣传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意义,走群众发动群众、群众带动群众的路子。三是调查研究做到群众意愿与专业意见相结合。在充分收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必须采纳相关站所技术人员的意见,进行科学分析论证,才能确保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工程考核的正确性、工程监督的有效性。四是宣传发动做到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既可采取宣传车、倡议书、公开信等传统手段,又可以发挥现代信息媒介快速、便捷、高效的特点,增强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3.实现“四创新”,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力军、生力军,也是最终的受益者,必须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一是引进“申办”竞争机制。“申办”竞争机制一改传统的由乡镇政府直接拍板的“一锤定音”方式,有助于村民更好地树立集体观念与责任意识,变被动参与为主动投入,在竞争中激发动力。二是形成政府主导、群众自发、乡友自愿的多元开放投入机制。资金制约一直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掣肘,仅凭借单一的投入渠道势必会影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尤其是一些没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下,既要提升招商引资能力,鼓励更多的乡友自愿支持家乡建设,又要在不增加农民经济负担的原则下,引导群众自发参与。三是形成群众主动参与的矛盾化解机制。要大力推行民主决策机制,让广大村民主动参与、提前介入到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让其参与管理运行,这样就能有效地消除群众的疑虑,化解矛盾。四是形成公益事业建设的阳光操作机制。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涉及面广,必须建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机制,大力保障群众监督效能,才能建设好更多让群众放心、安心、乐心的“民生工程”。
(作者单位: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