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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受到政协委员的普遍关注。科技部共承办全国政协十二届委员提案1277件,其中2017年承办228件。目前,科技部承办的提案已按要求办理完毕,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和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科技部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办好提案作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监督的重要渠道,不断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督查,注重落实。每年政协会议召开前,科技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带队到全国政协和部分民主党派中央汇报科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研讨工作。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科技部加强沟通协商,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对重点提案召开专题会议,与委员们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对部内承办单位建立责任制及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管理格局向创新服务转变
2017年,科技部承办49件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提案,涉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成果激励机制、改进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提案中关于改进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建议,在研究制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中给予吸收采纳。关于完善薪酬分配体系、加大金融支持科技等建议,在出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优惠政策等政策时给予吸收采纳。关于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建议,在编制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工作中给予吸收采纳。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领域改革举措密集推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显著增强,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一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显著增强,每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企所得税减免总额超过2000亿元,企业已成为创新创业主要力量。二是国家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迈出历史性步伐,近百项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已基本建立并常态化运行。三是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院士制度改革、科技奖励改革、职称制度改革等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良好的创新导向。四是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多部门合作的联席会议制度,采用行政、学术两条线,逐篇查处《肿瘤生物学》撤稿事件,清理网上论文买卖中介机构,将相关责任主体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
加强面向科技强国的基础研究,增强创新源头供给
2017年,科技部承办15件关于强化前瞻性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的提案,有99位委员联名提出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均衡支持各个领域的重大科学设施等建议。遵循开门办提案的原则,2017年6月,科技部召开以“面向科技强国的基础研究”为主题的香山科学会议。会议由部领导和第一提案人担任执行主席,邀请政协委员在内的60多位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与会代表围绕建设科技强国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等积极建言献策。香山会议形成了新时代加强基础研究的广泛共识,直接回应了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并逐步在工作中得以落实。例如,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编制论证中,加强了对量子科技、脑科学研究的系统布局。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对纳米、干细胞、蛋白质等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稳定支持,对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将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产业化等创新链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国家实验室组建方案(试行)》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推进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着眼我国未来长远发展、全方位提升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建议。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融合
2017年,科技部承办21件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案,涉及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和政策及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多方面内容。提案中关于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大力促进国家科技计劃成果推广应用等建议,已经吸纳到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正在研究制定的《关于技术市场发展指导意见》之中。
目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政策实施已初见成效,2017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3万亿元,科技成果转化为培育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一是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量”“质”齐增,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科研人员获得奖励的金额和人次也显著增长。二是促进形成了“双创”的完整孵化链条,实现了创新、创业、就业的有机结合与良性循环,至今已培育了40余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了200多万个新增就业岗位。三是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成效显著,科技引领新产业新动能快速成长。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制定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并发布了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实施方案。
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2017年,科技部承办17件关于区域创新发展的提案,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加大科技扶贫攻坚力度等多方面。提案中关于加快京津冀产业转移与承接、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引领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等建议,在相关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和专项行动中予以采纳。关于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力度的建议,已吸纳到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方案之中。
近年来,我国区域创新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创新增长极带动引领作用明显,北京、上海两大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两大战略支点,1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56个高新区成为汇聚高端创新要素的重要载体和培育壮大新动能的重要引擎。二是区域协同创新合作进一步加强,印发《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先后支持9省61个城市开展创新型省份、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同体,推动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发展,实施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支持东西部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三是推进县域创新和科技扶贫成效显著,研究制定《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85万名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基层一线创新创业,服务农民6000万人。科技部持续支持的贫困县——江西省井冈山市,已经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
推动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2017年,科技部承办14件关于国际科技合作的提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指示,积极研究采纳提案中关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建立海外研发基地等建议,全面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实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四项行动。
随着科技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角色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已经与158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订了112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参加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超过200个。二是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进一步加强,四项行动扎实推进、成效初显,培养科研和管理人才上万名,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区域技术转移网络初步形成。三是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深入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地球观测组织、国际大洋钻探计划等;研究制定我国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提升我国战略前沿领域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党的十九大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了系统部署,科技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下一步,科技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全国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和采纳委员们的建议和意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科技部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办好提案作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监督的重要渠道,不断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督查,注重落实。每年政协会议召开前,科技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带队到全国政协和部分民主党派中央汇报科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研讨工作。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科技部加强沟通协商,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对重点提案召开专题会议,与委员们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对部内承办单位建立责任制及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管理格局向创新服务转变
2017年,科技部承办49件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提案,涉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成果激励机制、改进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提案中关于改进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建议,在研究制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中给予吸收采纳。关于完善薪酬分配体系、加大金融支持科技等建议,在出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股权激励与技术入股优惠政策等政策时给予吸收采纳。关于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建议,在编制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工作中给予吸收采纳。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领域改革举措密集推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显著增强,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一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显著增强,每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企所得税减免总额超过2000亿元,企业已成为创新创业主要力量。二是国家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迈出历史性步伐,近百项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已基本建立并常态化运行。三是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院士制度改革、科技奖励改革、职称制度改革等取得重要进展,形成良好的创新导向。四是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多部门合作的联席会议制度,采用行政、学术两条线,逐篇查处《肿瘤生物学》撤稿事件,清理网上论文买卖中介机构,将相关责任主体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
加强面向科技强国的基础研究,增强创新源头供给
2017年,科技部承办15件关于强化前瞻性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的提案,有99位委员联名提出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均衡支持各个领域的重大科学设施等建议。遵循开门办提案的原则,2017年6月,科技部召开以“面向科技强国的基础研究”为主题的香山科学会议。会议由部领导和第一提案人担任执行主席,邀请政协委员在内的60多位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与会代表围绕建设科技强国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等积极建言献策。香山会议形成了新时代加强基础研究的广泛共识,直接回应了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并逐步在工作中得以落实。例如,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编制论证中,加强了对量子科技、脑科学研究的系统布局。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对纳米、干细胞、蛋白质等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稳定支持,对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将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产业化等创新链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国家实验室组建方案(试行)》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推进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着眼我国未来长远发展、全方位提升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建议。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融合
2017年,科技部承办21件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案,涉及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和政策及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多方面内容。提案中关于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大力促进国家科技计劃成果推广应用等建议,已经吸纳到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正在研究制定的《关于技术市场发展指导意见》之中。
目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政策实施已初见成效,2017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3万亿元,科技成果转化为培育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一是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量”“质”齐增,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科研人员获得奖励的金额和人次也显著增长。二是促进形成了“双创”的完整孵化链条,实现了创新、创业、就业的有机结合与良性循环,至今已培育了40余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了200多万个新增就业岗位。三是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成效显著,科技引领新产业新动能快速成长。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制定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并发布了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实施方案。
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2017年,科技部承办17件关于区域创新发展的提案,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加大科技扶贫攻坚力度等多方面。提案中关于加快京津冀产业转移与承接、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引领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等建议,在相关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和专项行动中予以采纳。关于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力度的建议,已吸纳到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方案之中。
近年来,我国区域创新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创新增长极带动引领作用明显,北京、上海两大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两大战略支点,1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56个高新区成为汇聚高端创新要素的重要载体和培育壮大新动能的重要引擎。二是区域协同创新合作进一步加强,印发《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先后支持9省61个城市开展创新型省份、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同体,推动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发展,实施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支持东西部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三是推进县域创新和科技扶贫成效显著,研究制定《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85万名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基层一线创新创业,服务农民6000万人。科技部持续支持的贫困县——江西省井冈山市,已经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
推动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2017年,科技部承办14件关于国际科技合作的提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指示,积极研究采纳提案中关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建立海外研发基地等建议,全面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实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四项行动。
随着科技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角色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已经与158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订了112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参加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超过200个。二是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进一步加强,四项行动扎实推进、成效初显,培养科研和管理人才上万名,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区域技术转移网络初步形成。三是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深入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地球观测组织、国际大洋钻探计划等;研究制定我国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提升我国战略前沿领域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党的十九大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了系统部署,科技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下一步,科技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全国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和采纳委员们的建议和意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