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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0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完成了消防工作八项责任目标任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武汉市人民政府等6个完成2005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先进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等11个完成2005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达标单位、李宪生等64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