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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一直被认为是远离伤害与危险的“象牙塔”,是呵护祖国花朵健康、茁壮成长的“庇护所”。然而,近年来,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内的各种安全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并且从体罚、暴力、食物中毒、打架斗殴,发展到故意杀人,性质越来越严重,范围越来越广。人们在感到触目惊心的同时,如何调动一切可能调动的力量,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中小学校园安全现状
校园安全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因素众多。这其中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人们认识上的主观局限;既有宏观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具体操作上的漏洞;既有难以抗拒的突发情况,也有完全可以避免的人为事故。涵盖硬件设施、安全管理及外部环境三个方面因素。常见校园安全问题表现如下:
来自校外人员的不法侵害 中小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较弱,是整个社会阶层中最弱势群体,因而易被侵犯。一部分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的人,发泄的方式就是选择较易得手、又容易产生轰动效应的学生下手。近年来,这类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在2010年3月至5月短短50余天时间内,全国接连发生6起不满社会的外来人员闯入校园杀害、伤害小学生的恶性事件,瞬间将该类事件上升至国家安全的高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校学生之间的互相斗殴 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中学生之间。部分中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拉帮结派、逞强好胜,因心智不健全,动辄以暴力解决纠纷,有的甚至发展为刑事案件。笔者所在的县城,在2011年底便发生数起在校中学生聚众斗殴案件,双方往往都聚集数十人参与,并持有砍刀、铁棍等器械参加斗殴,造成多人受伤。前后20多人被判刑,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后果。
交通事故 校园周边多为人口、车辆密集地带,学生上下学过程中发生在校园周围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近年频发的校车事故,引起社会关注。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民办幼儿园搭载63名师生的校车(车辆限载9人),因严重超载,与一辆自卸货车相撞,造成20人死亡(其中幼儿18人)、4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食品安全 学生一直是比较庞大的消费群体,因而学校周边的各种小摊小贩比比皆是,这些饮食摊位,卫生条件往往不过关,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甚至学校内部食堂,往往承包给私人负责经营,由于学校的监管不严,食堂的卫生条件也往往不达标,因而食物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造成的伤害动辄数十人,多则上百人,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如2011年9月7日,山东莘县明天小学的86名学生中午在食堂就餐后陆续发生急性肠胃反应,并伴有呕吐、腹泻症状,经医院诊疗证实为食物中毒,后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介入调查。
责任事故 比较高发的是学校使用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因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而导致的学生受伤事件。如江西省某县一所小学厕所倒塌,致使68名学生落入粪池,其中28名学生窒息死亡,11名学生中毒受伤。事后调查得知,该厕所5年前由校长和副校长商议建造,建造时既未报上级部门批准,又未经设计部门设计,整个设计过程一无设计图纸,二无施工合同,三无验收手续。厕所交付使用后,曾有教师反映楼板不牢,有塌落危险,但校领导熟视无睹,最终铸成大祸。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近年来,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有所好转,但受传统思想影响,教师体罚致学生受伤事件仍然时有发生,不容小觑。
校园安全事故分析
校园安全事故涉及因素众多,但剖析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原因 一是社会矛盾的激化。如前所述,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但由于诉求表达的渠道不够畅通,矛盾化解能力不足,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部分极端分子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为宣泄不满而制造轰动效应的极端暴力行为。校园是人群最密集的地方,也是防范最薄弱的环节,因人们的麻痹大意,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使校园成为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的行凶者最优先选择的场所。二是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复杂化对在校学生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出于某种目的,拉拢、利用在校学生,充当其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充斥在校园周围的网吧、游戏厅、音像店等休闲娱乐场所,以及不健康书籍、黄色录像、毒品、赌博等社会现象严重腐蚀部分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其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三是媒体的部分责任。媒体对各类校园人身伤害事件的报道,虽然有助于人们对事实的了解,但媒体的报道无疑是把双刃剑,对血案细节的描述,可能让极个别具有反社会极端人格的人深受“启发”,进而模仿并疯狂报复社会。
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未成年人的启蒙学校,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未成年人的意志、情操、理想和信念,主要都是在其家庭当中,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下培养形成的。以未成年人为行为主体的校园暴力,往往或多或少的受到家庭因素影响。一是家庭教育情况。不良的家庭教育,不论是溺爱骄纵,还是棍棒教育、放任自流,都可能会造成孩子性格的扭曲。二是家庭是否健全。单亲家庭的孩子性格往往不够执拗,容易误入歧途。三是家庭经济状况。家境贫困的孩子容易产生自卑心理,自暴自弃。四是父母的影响。父母有赌博等恶习的,容易使孩子沾染同样的不良习气。
学校原因 学校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保障责任,因而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以升学率为指挥棒的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安全防范教育几乎一片空白。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只注重对孩子书本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孩子防范侵害和自救知识的教育,甚至很大部分教师对于安全防范的知识也是门外汉。这导致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普遍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既难以对即将发生的危险保持必要警惕,在危险发生后也只能束手无策。第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门卫制度几乎形同虚设,一方面校外人员很容易混进学校,另一方面部分学生上课期间私自离校外出,甚至逃学也无人管理。多数学校的门卫多为一些老弱病残之人,仅能起到开门、关门或传话作用,一旦发生危险,这些门卫自保能力都不足,更难奢望其去保护学生。虽然一些学校也十分重视校园安全教育,大会小会必强调校园安全管理,但却没能把这些口号转化成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或即便有规定,也很难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第三,教育工作者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中小学教师待遇较低,导致教师队伍人才流失严重,尤其在中西部地区表现的更为突出,很多优秀人才纷纷出走,留下来的一部分教师也是得过且过,严重缺乏工作责任心。第四,安全隐患增多。与市场经济发展同步,我国中小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后勤服务社会化,外来人口增加,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形成诸多安全隐患。第五,应急处理能力不足。当前,多数学校存在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急能力薄弱的问题,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学校缺乏相应的应急机制,大部分师生也只能方寸大乱、束手无策。 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的困境
立法上的困境 虽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校园安全领域有所涉及,但这些规定相对比较空洞,缺乏可操作性,同时也不能涵盖校园安全管理的各个领域。当前我国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还处于相对缺位的状态,校园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依然面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困境。
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 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对于学校、家长、学生、老师、社会各主体在安全责任事故中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缺乏有效的界定。因而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各相关主体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不可避免地发生互相推诿的现象。
行政监管的缺失 长期以来,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机构对校园安全管理,诸如校园安全立法、校园安全保卫硬件设施建设、校园危房改造、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等重视程度不够,监管流于形式。
治理校园安全问题对策与措施
治理校园安全是一项标本兼治的长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多措并举,进行综合治理。
完善校园安全法律体系 在犯罪预防体系中,法律预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校园安全的前提就在于法制的健全。伴随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学校日渐社会化,在校学生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学校被推上被告席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减少这种纠纷给学生家庭、学校、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同时也为了切实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学生不再是“有苦无处诉”的弱势群体,要求制定一部专门的校园安全法,以规范社会与学校的管理行为,合理划分政府、社会、学校、老师、家庭在维护校园安全中的各自权利义务。
完善社会保障水平 由于我国中小学的办学经费主要依靠国家有限的专项拨款,如果安全事故完全由学校负责赔偿,必然会加大学校负担,影响学校办学质量。对此,有必要立足我国实际和借鉴外国有益经验,通过社会保险方式,实现学校事故责任的风险分担,转移学校事故赔偿责任。
加大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资金投入 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以调动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责任心。同时加大对校舍等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为校园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根本,也是校园安全的治本之策。中小学校应自觉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规划中,在全校师生中切实有效开展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上课时间校园封闭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访客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防范外部侵害的管理机制。通过提高安保人员待遇等方式加强校园安保水平。同时尽可能地在校园内的主要公共场所和重要位置安装监控探头,保证师生安全。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 通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优化周边社会环境,保障校园安全 公安、教育行政等单位联合协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净化社会环境,让校园真正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乐园。
可以说,校园安全问题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本文意在通过一些校园事故,引起人们对校园安全问题的重视。
(作者单位:安徽省泗县泗城第一小学)
中小学校园安全现状
校园安全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因素众多。这其中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人们认识上的主观局限;既有宏观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具体操作上的漏洞;既有难以抗拒的突发情况,也有完全可以避免的人为事故。涵盖硬件设施、安全管理及外部环境三个方面因素。常见校园安全问题表现如下:
来自校外人员的不法侵害 中小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较弱,是整个社会阶层中最弱势群体,因而易被侵犯。一部分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的人,发泄的方式就是选择较易得手、又容易产生轰动效应的学生下手。近年来,这类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在2010年3月至5月短短50余天时间内,全国接连发生6起不满社会的外来人员闯入校园杀害、伤害小学生的恶性事件,瞬间将该类事件上升至国家安全的高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校学生之间的互相斗殴 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中学生之间。部分中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拉帮结派、逞强好胜,因心智不健全,动辄以暴力解决纠纷,有的甚至发展为刑事案件。笔者所在的县城,在2011年底便发生数起在校中学生聚众斗殴案件,双方往往都聚集数十人参与,并持有砍刀、铁棍等器械参加斗殴,造成多人受伤。前后20多人被判刑,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后果。
交通事故 校园周边多为人口、车辆密集地带,学生上下学过程中发生在校园周围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近年频发的校车事故,引起社会关注。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民办幼儿园搭载63名师生的校车(车辆限载9人),因严重超载,与一辆自卸货车相撞,造成20人死亡(其中幼儿18人)、4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食品安全 学生一直是比较庞大的消费群体,因而学校周边的各种小摊小贩比比皆是,这些饮食摊位,卫生条件往往不过关,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甚至学校内部食堂,往往承包给私人负责经营,由于学校的监管不严,食堂的卫生条件也往往不达标,因而食物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造成的伤害动辄数十人,多则上百人,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如2011年9月7日,山东莘县明天小学的86名学生中午在食堂就餐后陆续发生急性肠胃反应,并伴有呕吐、腹泻症状,经医院诊疗证实为食物中毒,后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介入调查。
责任事故 比较高发的是学校使用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因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而导致的学生受伤事件。如江西省某县一所小学厕所倒塌,致使68名学生落入粪池,其中28名学生窒息死亡,11名学生中毒受伤。事后调查得知,该厕所5年前由校长和副校长商议建造,建造时既未报上级部门批准,又未经设计部门设计,整个设计过程一无设计图纸,二无施工合同,三无验收手续。厕所交付使用后,曾有教师反映楼板不牢,有塌落危险,但校领导熟视无睹,最终铸成大祸。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近年来,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有所好转,但受传统思想影响,教师体罚致学生受伤事件仍然时有发生,不容小觑。
校园安全事故分析
校园安全事故涉及因素众多,但剖析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原因 一是社会矛盾的激化。如前所述,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但由于诉求表达的渠道不够畅通,矛盾化解能力不足,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部分极端分子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为宣泄不满而制造轰动效应的极端暴力行为。校园是人群最密集的地方,也是防范最薄弱的环节,因人们的麻痹大意,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使校园成为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的行凶者最优先选择的场所。二是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复杂化对在校学生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出于某种目的,拉拢、利用在校学生,充当其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充斥在校园周围的网吧、游戏厅、音像店等休闲娱乐场所,以及不健康书籍、黄色录像、毒品、赌博等社会现象严重腐蚀部分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其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三是媒体的部分责任。媒体对各类校园人身伤害事件的报道,虽然有助于人们对事实的了解,但媒体的报道无疑是把双刃剑,对血案细节的描述,可能让极个别具有反社会极端人格的人深受“启发”,进而模仿并疯狂报复社会。
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未成年人的启蒙学校,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未成年人的意志、情操、理想和信念,主要都是在其家庭当中,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下培养形成的。以未成年人为行为主体的校园暴力,往往或多或少的受到家庭因素影响。一是家庭教育情况。不良的家庭教育,不论是溺爱骄纵,还是棍棒教育、放任自流,都可能会造成孩子性格的扭曲。二是家庭是否健全。单亲家庭的孩子性格往往不够执拗,容易误入歧途。三是家庭经济状况。家境贫困的孩子容易产生自卑心理,自暴自弃。四是父母的影响。父母有赌博等恶习的,容易使孩子沾染同样的不良习气。
学校原因 学校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保障责任,因而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一,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以升学率为指挥棒的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安全防范教育几乎一片空白。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只注重对孩子书本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孩子防范侵害和自救知识的教育,甚至很大部分教师对于安全防范的知识也是门外汉。这导致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普遍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既难以对即将发生的危险保持必要警惕,在危险发生后也只能束手无策。第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门卫制度几乎形同虚设,一方面校外人员很容易混进学校,另一方面部分学生上课期间私自离校外出,甚至逃学也无人管理。多数学校的门卫多为一些老弱病残之人,仅能起到开门、关门或传话作用,一旦发生危险,这些门卫自保能力都不足,更难奢望其去保护学生。虽然一些学校也十分重视校园安全教育,大会小会必强调校园安全管理,但却没能把这些口号转化成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或即便有规定,也很难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第三,教育工作者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中小学教师待遇较低,导致教师队伍人才流失严重,尤其在中西部地区表现的更为突出,很多优秀人才纷纷出走,留下来的一部分教师也是得过且过,严重缺乏工作责任心。第四,安全隐患增多。与市场经济发展同步,我国中小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后勤服务社会化,外来人口增加,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形成诸多安全隐患。第五,应急处理能力不足。当前,多数学校存在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急能力薄弱的问题,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学校缺乏相应的应急机制,大部分师生也只能方寸大乱、束手无策。 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的困境
立法上的困境 虽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校园安全领域有所涉及,但这些规定相对比较空洞,缺乏可操作性,同时也不能涵盖校园安全管理的各个领域。当前我国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还处于相对缺位的状态,校园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依然面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困境。
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 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对于学校、家长、学生、老师、社会各主体在安全责任事故中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缺乏有效的界定。因而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各相关主体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不可避免地发生互相推诿的现象。
行政监管的缺失 长期以来,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机构对校园安全管理,诸如校园安全立法、校园安全保卫硬件设施建设、校园危房改造、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等重视程度不够,监管流于形式。
治理校园安全问题对策与措施
治理校园安全是一项标本兼治的长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多措并举,进行综合治理。
完善校园安全法律体系 在犯罪预防体系中,法律预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校园安全的前提就在于法制的健全。伴随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学校日渐社会化,在校学生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学校被推上被告席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减少这种纠纷给学生家庭、学校、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同时也为了切实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学生不再是“有苦无处诉”的弱势群体,要求制定一部专门的校园安全法,以规范社会与学校的管理行为,合理划分政府、社会、学校、老师、家庭在维护校园安全中的各自权利义务。
完善社会保障水平 由于我国中小学的办学经费主要依靠国家有限的专项拨款,如果安全事故完全由学校负责赔偿,必然会加大学校负担,影响学校办学质量。对此,有必要立足我国实际和借鉴外国有益经验,通过社会保险方式,实现学校事故责任的风险分担,转移学校事故赔偿责任。
加大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资金投入 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以调动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责任心。同时加大对校舍等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为校园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根本,也是校园安全的治本之策。中小学校应自觉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规划中,在全校师生中切实有效开展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上课时间校园封闭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访客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防范外部侵害的管理机制。通过提高安保人员待遇等方式加强校园安保水平。同时尽可能地在校园内的主要公共场所和重要位置安装监控探头,保证师生安全。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 通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优化周边社会环境,保障校园安全 公安、教育行政等单位联合协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净化社会环境,让校园真正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乐园。
可以说,校园安全问题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本文意在通过一些校园事故,引起人们对校园安全问题的重视。
(作者单位:安徽省泗县泗城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