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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放长假的规律无非是,在外嗨几天,玩累了便在家等发霉。国庆七天长假,前三四天春光灿烂发各种美食聚会自拍、他拍,后几天朋友圈便开始吹起了瑟瑟秋风,此刻情绪是低沉得不要不要的,各种伤感、怀旧如同1937年的电影《十字街头》里的歌唱的一样浪里个浪。而我,当时也不过是在百无聊赖的情况下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年各种幼稚毁脑的信,旧时的记忆便一下子被唤醒。除去那些和闺蜜通了N年冗长又唠叨的信不说,倒是有几封乍一看字特丑的,让我突然就来了兴趣。
手头上就这样抓着三封情书。三个小男生的稚嫩背影不觉从脑海荡漾而过。
第一个喜欢我的男生,在小学五年级。那个时候老师在作文课上已经开始教我们如何记事记人,某同学果然是有认真上过课的,书信里那些词语学以致用:“我喜欢你那大大的又炯炯有神的眼睛,每次老师不在,你作为班长坐在讲台上管纪律,那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后面又是一大篇接着描写嘴巴、耳朵的桥段。形容太过浮夸,不切实际。如果我没记错,这封信是他在某个寒冷的冬天假装往楼道口走时,没有一丝丝防备,好像打间谍战一样神秘兮兮硬塞我手心。这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那一刻简直为自己生动的存在感而内心各种狂喜,特别是把信当做一种炫耀的宝物递给小伙伴看的时候,他们羡慕的眼神让我腾云驾雾。结果,当我在众人面前活生生拒绝那个小男生时,他一下子就泪奔了。
第二个喜欢我的男生,在初中。在一个年级才有可能出一个随身会带大哥大的土豪穷酸背景之下,iphone、三星处在孕育期,公共电话不远百里才有一个,人类为了可以在艰苦的环境中传达自我情感,便发明了古老的“飞鸽传书”。某男内功深厚,那只鸽子正好不偏不倚地飞到老师书本上。内容陈列从相知到相爱的心理变化过程,最后落笔才是重点:那,今天下午放学,操场等你。信外壳还不明觉厉码了好些非主流火星文,连信纸都是那些奇形怪状的大眼娃娃。老师瞪了我一眼:“你们两个!等下来我办公室一趟。”我忘了当时是怎么哭着被我妈揪着耳朵拎出教室的,只记得同样是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男生站在教室门口罚站,全身上下包得跟粽子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委屈得跟《萤火之森》里的男主角一样。后来他转了校,事情也就无疾而终。年少的心起起伏伏,有些东西争执到最后还是成了一场闹剧。
第三个喜欢我的男生,在高中。我不明白自己每次的出场为何总是扮演一个学霸的角色。我喜欢和漂亮的女生在一起,学她们怎么开始用化妆品,慢慢学做一个美丽的女生;喜欢男生打篮球,在那西瓜一样大的东西“哐当”稳进篮板时,恨不得嫁给那个男生。只可惜,那年代好不容易存钱买的一支BB霜被老妈雪藏,我喜欢的男生视线永远停留在那些漂亮脸蛋上。收到情书的时候,发现署名的李同学还是个热爱诗词文赋的大宅男。梦想和现实博弈无果,期待总要扑了空。尽管那些字里行间流露的文字早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天马行空、热情奔放,更实在地多了几分实诚和成熟,在兵荒马乱、画地为牢的苦日子增添了几分感动和温暖。但锋芒毕露的事实总是,不会唱周杰伦的歌可以用球技弥补,不爱运动的本性可以靠脸来撑着,在各项指标都没能弥补上的情况下,只能送客于千里之外。那时妹子们已经学会用一种更善解人意的方式拒绝男生:“对不起,你可以找到更好的。”“你是个优秀的男生,但……”这种话,自己也不小心凑了个热闹。
如今,这些男生散落何处,在做着些什么,不得而知。就算曾经加过他们的扣扣,那些没备过注聊过天的也已经早早迷失在庞大的隐身族中。时间让我们谁也认不清谁的脸,直到某天看到熟悉的轮廓后,不觉惊呼:“你是当年那个某某某……”打个粗壮的问号和感叹号。原来我们已经走了这么久、这么远。
有人说人生如戏,你的一生中若要精彩,总得靠自己去碰几个配戏的好演员。那些年素面朝天一切都懵懵懂懂的时候,虽然每天过得波澜不惊,但起码生活还是原生态的样子,少男少女们本真的情怀,羞涩单纯的脸庞,到处有可爱的风景。抓着这三份情书,如今再翻开来看就觉得确实很幼稚,但却记载着一份份比较真实感人的青春故事。
喜欢过我的男生不多,写过情书也只有被翻出来的这三封。旧书信,旧笔墨,暗黄字,满满是复古的味道。褪了色的纸,有些连名字都看不清晰。回想起来的时候,脑海也大概只可以浮现一个轮廓,便再也记不起他们的名字。只是,如果你今天反问我,我曾经喜欢过的男生,我依然可以把他的兴趣爱好、星座、血型都一并背出来。人就是这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会拼命去追,不喜欢的东西可以全部忘记。
我不是个天生丽质的姑娘,谢谢他们当初的欣赏,给了我无比的自信和勇气,也谢谢他们曾经的爱恋,给我的青春生活增色添彩。谢谢年少的时光,让我心情此起彼伏,成长五味杂陈。
王家卫电影里有句台词这样说: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或许等到某一天,你会重新邂逅这样一群人,当心境和环境都变得不一样的时候,“嘿,你现在写的字丑吗?”“喂,你五年级的时候给我写的情书我还留着呢!”说不定,这次,你就不会再拒绝人家了。
你要像《重庆森林》里的金城武说的那样:在阿美心中,我可是个很酷的男人。所以,你还要不停努力,让自己永不过期。
编辑/李鹏修
手头上就这样抓着三封情书。三个小男生的稚嫩背影不觉从脑海荡漾而过。
第一个喜欢我的男生,在小学五年级。那个时候老师在作文课上已经开始教我们如何记事记人,某同学果然是有认真上过课的,书信里那些词语学以致用:“我喜欢你那大大的又炯炯有神的眼睛,每次老师不在,你作为班长坐在讲台上管纪律,那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后面又是一大篇接着描写嘴巴、耳朵的桥段。形容太过浮夸,不切实际。如果我没记错,这封信是他在某个寒冷的冬天假装往楼道口走时,没有一丝丝防备,好像打间谍战一样神秘兮兮硬塞我手心。这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那一刻简直为自己生动的存在感而内心各种狂喜,特别是把信当做一种炫耀的宝物递给小伙伴看的时候,他们羡慕的眼神让我腾云驾雾。结果,当我在众人面前活生生拒绝那个小男生时,他一下子就泪奔了。
第二个喜欢我的男生,在初中。在一个年级才有可能出一个随身会带大哥大的土豪穷酸背景之下,iphone、三星处在孕育期,公共电话不远百里才有一个,人类为了可以在艰苦的环境中传达自我情感,便发明了古老的“飞鸽传书”。某男内功深厚,那只鸽子正好不偏不倚地飞到老师书本上。内容陈列从相知到相爱的心理变化过程,最后落笔才是重点:那,今天下午放学,操场等你。信外壳还不明觉厉码了好些非主流火星文,连信纸都是那些奇形怪状的大眼娃娃。老师瞪了我一眼:“你们两个!等下来我办公室一趟。”我忘了当时是怎么哭着被我妈揪着耳朵拎出教室的,只记得同样是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男生站在教室门口罚站,全身上下包得跟粽子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委屈得跟《萤火之森》里的男主角一样。后来他转了校,事情也就无疾而终。年少的心起起伏伏,有些东西争执到最后还是成了一场闹剧。
第三个喜欢我的男生,在高中。我不明白自己每次的出场为何总是扮演一个学霸的角色。我喜欢和漂亮的女生在一起,学她们怎么开始用化妆品,慢慢学做一个美丽的女生;喜欢男生打篮球,在那西瓜一样大的东西“哐当”稳进篮板时,恨不得嫁给那个男生。只可惜,那年代好不容易存钱买的一支BB霜被老妈雪藏,我喜欢的男生视线永远停留在那些漂亮脸蛋上。收到情书的时候,发现署名的李同学还是个热爱诗词文赋的大宅男。梦想和现实博弈无果,期待总要扑了空。尽管那些字里行间流露的文字早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天马行空、热情奔放,更实在地多了几分实诚和成熟,在兵荒马乱、画地为牢的苦日子增添了几分感动和温暖。但锋芒毕露的事实总是,不会唱周杰伦的歌可以用球技弥补,不爱运动的本性可以靠脸来撑着,在各项指标都没能弥补上的情况下,只能送客于千里之外。那时妹子们已经学会用一种更善解人意的方式拒绝男生:“对不起,你可以找到更好的。”“你是个优秀的男生,但……”这种话,自己也不小心凑了个热闹。
如今,这些男生散落何处,在做着些什么,不得而知。就算曾经加过他们的扣扣,那些没备过注聊过天的也已经早早迷失在庞大的隐身族中。时间让我们谁也认不清谁的脸,直到某天看到熟悉的轮廓后,不觉惊呼:“你是当年那个某某某……”打个粗壮的问号和感叹号。原来我们已经走了这么久、这么远。
有人说人生如戏,你的一生中若要精彩,总得靠自己去碰几个配戏的好演员。那些年素面朝天一切都懵懵懂懂的时候,虽然每天过得波澜不惊,但起码生活还是原生态的样子,少男少女们本真的情怀,羞涩单纯的脸庞,到处有可爱的风景。抓着这三份情书,如今再翻开来看就觉得确实很幼稚,但却记载着一份份比较真实感人的青春故事。
喜欢过我的男生不多,写过情书也只有被翻出来的这三封。旧书信,旧笔墨,暗黄字,满满是复古的味道。褪了色的纸,有些连名字都看不清晰。回想起来的时候,脑海也大概只可以浮现一个轮廓,便再也记不起他们的名字。只是,如果你今天反问我,我曾经喜欢过的男生,我依然可以把他的兴趣爱好、星座、血型都一并背出来。人就是这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会拼命去追,不喜欢的东西可以全部忘记。
我不是个天生丽质的姑娘,谢谢他们当初的欣赏,给了我无比的自信和勇气,也谢谢他们曾经的爱恋,给我的青春生活增色添彩。谢谢年少的时光,让我心情此起彼伏,成长五味杂陈。
王家卫电影里有句台词这样说: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或许等到某一天,你会重新邂逅这样一群人,当心境和环境都变得不一样的时候,“嘿,你现在写的字丑吗?”“喂,你五年级的时候给我写的情书我还留着呢!”说不定,这次,你就不会再拒绝人家了。
你要像《重庆森林》里的金城武说的那样:在阿美心中,我可是个很酷的男人。所以,你还要不停努力,让自己永不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