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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面对农村住宅建设现状以及国家对住宅质量要求的统一部署,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住宅质量监管的盲区的农村要进行重点关注,本文探讨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问题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农村;建房;质量安全;问题;措施
前言:
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由于我国经济近年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繁荣,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农民因外出务工手头资金也相对富余了,对物质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逐年提高,最明显的表现在住房的需求上,农村现在到处都在大兴土木进行住房的翻建或改建。到农村走访一下,你会发现农村住房处处换新颜,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深入进去你会发现绝大部分只重形式,也就是说只重视外观而忽视房屋的质量安全。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亟需解决。
一、从农村住宅来源看可分为两大类:
1.因地域环境不同新农村建设的形式不同,山区或丘陵地区是依地势或傍路而建,平原地区基本上是傍路或划块而建,但有很大一部分缺少规划或监管,更有甚者利用国家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把住宅建筑商品化从中谋取暴利,例如许多路边有田地的农户就大肆建房兜售,在整个建房过程中就出现“无审批”、“无规划”、“无监管”的“三无”现象,他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他们从房屋基础开挖到房屋的使用建筑材料上就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许多劣质建筑材料例如钢筋、水泥、石子、黄砂等在农村建筑市场上大肆出售。在每年质量监督站接受的质量安全投诉的案例中大部分是农村买卖房屋,一般质量问题是:地基下沉,梁柱错位,大梁下折,墙体开裂,屋面、窗台、厨卫间、墙体渗漏等一些质量通病的投诉,还有些由于建筑原材料不合格引发的质量投诉等。如近期到我站投诉的案例中农村房屋质量的占90%以上。一典型案例就是:一个新农村建设工程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疏于管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大多建筑队人员都是由无资质的农村施工工匠临时组建而成,建筑施工队伍整体技术水平极低,施工过程中使用落后的施工工具和低下的机械化水平,为节省人工、赚取最大的利润,同时该施工队承揽多项工程,由于工期紧,人员少,导致施工质量粗糙,梁柱错位,大梁、屋面下沉,墙体开裂,屋面、窗台、厨卫间、墙体渗漏等一系列质量安全隐患。质量投诉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2.属于农民自建房,对于这一点出现的问题更多,因为农户在建房的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在建设的过程中基本上没有标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可以供参考,即使有图纸,在施工过程中房主根据自己的嗜好随意变更房屋的设计结构,他参照的标准往往是他人的住宅样式,这样为工程竣工结束后遗留下很多质量安全隐患。当然,在当前自然灾害频发的警示下,他们对房屋的质量要求有所提高,但这只不过体现在花钱买材料上,认为钱花了质量就有了保证,其实不然。在整个建设中,农民既对国家政策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相关规范标准一无所知,又对市场上的建筑材料质量标准把握不准,更没有相关仪器进行检测,一切只凭感觉。而对于建房的的相关技术标准更是把握不到位,如砂、石、水泥的配制比例,现浇板的钢筋配置问题,混凝土在浇注后的养护等方面,墙体的砌法与用料一切从简。只要到农村一调查,在很多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发现许多房屋从一层到三层乃至更高层都是“斗子墙”,很少有圈梁和构造柱,这样建成的房屋质量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在农村的建房只注重房屋的用途和外观而忽视了房屋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在稍微的自然灾害面前将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3.农村住宅建设缺乏统一的前瞻性考虑和建设后更缺乏监管,如在原有平房的基础上加盖多层,而忽视了原有的基础承载能力,因为了交通方便如忽视将来公路的扩建和农村水利工程等维修都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墙体基础,影响房屋安全。更为严重的是农民也房屋的内部的装修了,对农民努力提高生活质量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他们在装修的过程中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形式,特别是相对高的多层楼房随意打墙,最终引发房屋安全问题,实际在春晚上的小品《装修》反应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只看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应该看到当前我们在对待住宅安全的认识问题去看待。
二、面对农村住宅建设现状以及国家对住宅质量要求的统一部署,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住宅质量监管的盲区的农村要进行重点关注,具体的做法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提高农民在住房质量安全上的意识。我们应从影像资料到文字资料及政策文件的宣传全方位推进。把当前出现的危楼事件、地震灾害中破坏房屋的这些惨痛的历史教训一电影的形式送到农村中去,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把本地区的地震裂度,建房应达到的防震级别,以及本地区的地质情况和气候等影响房屋安全的一些自然因素,还有在市场上对建筑材料如何做简单鉴别的相关常识以宣传手册的形式发放到人手一册。
2.加强对国家惠民政策的监管。如国家新农村建的规划审批,规定只要与农村建设有关的工程都必须进行审批和报监,对于弄虚作假者或以任何变通手段牟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把农村住房的质量安全的防护当做一项美食广场民生工程来抓。对农民自建房要把审批、规划、及监管等统一起来。建立农村住宅建筑监控机制,在当前农民房屋质量意识相对薄弱的时候,应把国家对房屋质量要求当做国策来宣传。应该把农村住宅建设放到社会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因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特别是在灾害面前是一个承担责任的主体,这一点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中就体现得非常明显。我们应该明白面对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我们社会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单个人的行为。我们必须宣让农民自觉接受监管,彻底改变农民认为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自己承担后果的幼稚的想法。
3.加大對基层质监部门的建设力度,如今的基层质量监督部门力量薄弱,仪器设备简单,资料贫乏,条件简陋。所以无论从人力上还是是从财力上都无法把监管范围覆盖到农村的每一个角落。
4.加强对农村建材和建筑市场的监管。杜绝劣质建材在农村市场上流通,政府要加大力度从源头上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黑心”生产厂商和非法销售的商家,要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伪劣商品要加大处罚力度,有关部门要切实为民办实事,不要只停留在做着表面工作上。当前活跃在农村建筑市场的相关人员是无资质、无证件、无培训、无设备的“四无”人员,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发现“四无”施工现场责令在建户立即停工整改。考虑农村实际,我们应建立农村从事建筑行业人员的备案制度和培训机制。
5.大力推进农村住宅质量规范的立法进程。目前在绝大多数的省份只有对农村住房规划的相关法规,而无相关的质量要求条文,虽有国家关于建筑的相关强制性条文,但它毕竟不适合农村的实际,我们不同省市的相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条文来确保我们农村住宅建设有序而又健康的推进。
6.针对农村住宅质量安全纠纷的增多,我们一方面提高广大农民的住宅安全质量意识,另一方面还应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农民提供维护自己权益的平台,让农民在自觉的法律意识中签订建房合同,在《建筑法》等相关法规体系下明确自己的责权,从而最有效的保证自己的权益。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住房处处换新颜,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深入进去你会发现绝大部分只重形式,也就是说只重视外观而忽视房屋的质量安全。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亟需解决。
【关键词】 农村;建房;质量安全;问题;措施
前言:
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由于我国经济近年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繁荣,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农民因外出务工手头资金也相对富余了,对物质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逐年提高,最明显的表现在住房的需求上,农村现在到处都在大兴土木进行住房的翻建或改建。到农村走访一下,你会发现农村住房处处换新颜,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深入进去你会发现绝大部分只重形式,也就是说只重视外观而忽视房屋的质量安全。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亟需解决。
一、从农村住宅来源看可分为两大类:
1.因地域环境不同新农村建设的形式不同,山区或丘陵地区是依地势或傍路而建,平原地区基本上是傍路或划块而建,但有很大一部分缺少规划或监管,更有甚者利用国家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把住宅建筑商品化从中谋取暴利,例如许多路边有田地的农户就大肆建房兜售,在整个建房过程中就出现“无审批”、“无规划”、“无监管”的“三无”现象,他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他们从房屋基础开挖到房屋的使用建筑材料上就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许多劣质建筑材料例如钢筋、水泥、石子、黄砂等在农村建筑市场上大肆出售。在每年质量监督站接受的质量安全投诉的案例中大部分是农村买卖房屋,一般质量问题是:地基下沉,梁柱错位,大梁下折,墙体开裂,屋面、窗台、厨卫间、墙体渗漏等一些质量通病的投诉,还有些由于建筑原材料不合格引发的质量投诉等。如近期到我站投诉的案例中农村房屋质量的占90%以上。一典型案例就是:一个新农村建设工程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疏于管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大多建筑队人员都是由无资质的农村施工工匠临时组建而成,建筑施工队伍整体技术水平极低,施工过程中使用落后的施工工具和低下的机械化水平,为节省人工、赚取最大的利润,同时该施工队承揽多项工程,由于工期紧,人员少,导致施工质量粗糙,梁柱错位,大梁、屋面下沉,墙体开裂,屋面、窗台、厨卫间、墙体渗漏等一系列质量安全隐患。质量投诉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2.属于农民自建房,对于这一点出现的问题更多,因为农户在建房的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在建设的过程中基本上没有标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可以供参考,即使有图纸,在施工过程中房主根据自己的嗜好随意变更房屋的设计结构,他参照的标准往往是他人的住宅样式,这样为工程竣工结束后遗留下很多质量安全隐患。当然,在当前自然灾害频发的警示下,他们对房屋的质量要求有所提高,但这只不过体现在花钱买材料上,认为钱花了质量就有了保证,其实不然。在整个建设中,农民既对国家政策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相关规范标准一无所知,又对市场上的建筑材料质量标准把握不准,更没有相关仪器进行检测,一切只凭感觉。而对于建房的的相关技术标准更是把握不到位,如砂、石、水泥的配制比例,现浇板的钢筋配置问题,混凝土在浇注后的养护等方面,墙体的砌法与用料一切从简。只要到农村一调查,在很多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发现许多房屋从一层到三层乃至更高层都是“斗子墙”,很少有圈梁和构造柱,这样建成的房屋质量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在农村的建房只注重房屋的用途和外观而忽视了房屋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在稍微的自然灾害面前将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3.农村住宅建设缺乏统一的前瞻性考虑和建设后更缺乏监管,如在原有平房的基础上加盖多层,而忽视了原有的基础承载能力,因为了交通方便如忽视将来公路的扩建和农村水利工程等维修都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墙体基础,影响房屋安全。更为严重的是农民也房屋的内部的装修了,对农民努力提高生活质量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他们在装修的过程中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形式,特别是相对高的多层楼房随意打墙,最终引发房屋安全问题,实际在春晚上的小品《装修》反应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只看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应该看到当前我们在对待住宅安全的认识问题去看待。
二、面对农村住宅建设现状以及国家对住宅质量要求的统一部署,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住宅质量监管的盲区的农村要进行重点关注,具体的做法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提高农民在住房质量安全上的意识。我们应从影像资料到文字资料及政策文件的宣传全方位推进。把当前出现的危楼事件、地震灾害中破坏房屋的这些惨痛的历史教训一电影的形式送到农村中去,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把本地区的地震裂度,建房应达到的防震级别,以及本地区的地质情况和气候等影响房屋安全的一些自然因素,还有在市场上对建筑材料如何做简单鉴别的相关常识以宣传手册的形式发放到人手一册。
2.加强对国家惠民政策的监管。如国家新农村建的规划审批,规定只要与农村建设有关的工程都必须进行审批和报监,对于弄虚作假者或以任何变通手段牟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把农村住房的质量安全的防护当做一项美食广场民生工程来抓。对农民自建房要把审批、规划、及监管等统一起来。建立农村住宅建筑监控机制,在当前农民房屋质量意识相对薄弱的时候,应把国家对房屋质量要求当做国策来宣传。应该把农村住宅建设放到社会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因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特别是在灾害面前是一个承担责任的主体,这一点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中就体现得非常明显。我们应该明白面对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我们社会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单个人的行为。我们必须宣让农民自觉接受监管,彻底改变农民认为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自己承担后果的幼稚的想法。
3.加大對基层质监部门的建设力度,如今的基层质量监督部门力量薄弱,仪器设备简单,资料贫乏,条件简陋。所以无论从人力上还是是从财力上都无法把监管范围覆盖到农村的每一个角落。
4.加强对农村建材和建筑市场的监管。杜绝劣质建材在农村市场上流通,政府要加大力度从源头上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黑心”生产厂商和非法销售的商家,要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伪劣商品要加大处罚力度,有关部门要切实为民办实事,不要只停留在做着表面工作上。当前活跃在农村建筑市场的相关人员是无资质、无证件、无培训、无设备的“四无”人员,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发现“四无”施工现场责令在建户立即停工整改。考虑农村实际,我们应建立农村从事建筑行业人员的备案制度和培训机制。
5.大力推进农村住宅质量规范的立法进程。目前在绝大多数的省份只有对农村住房规划的相关法规,而无相关的质量要求条文,虽有国家关于建筑的相关强制性条文,但它毕竟不适合农村的实际,我们不同省市的相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条文来确保我们农村住宅建设有序而又健康的推进。
6.针对农村住宅质量安全纠纷的增多,我们一方面提高广大农民的住宅安全质量意识,另一方面还应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农民提供维护自己权益的平台,让农民在自觉的法律意识中签订建房合同,在《建筑法》等相关法规体系下明确自己的责权,从而最有效的保证自己的权益。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住房处处换新颜,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深入进去你会发现绝大部分只重形式,也就是说只重视外观而忽视房屋的质量安全。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亟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