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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已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从政府主管部门制订政策法规,到开发单位、设计人员不懈地改进创新,不仅适应了大量家用电器进人家庭和多种信息消费猛增的需要。而且在用电安全方面,也相应有了许多的保护措施。但是,各类电气事故仍然逐渐增多。本文将围绕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进行研究。
【关键词】常用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影响建筑电气工程安全的因素
1、电气火灾而引起的爆炸
电气火灾爆炸一般指的是由于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或者基础设计不当而引起了电路系统中供电不稳,出现电路短路、发热、过载等状况,电路局部逐渐过热带来的火灾隐患。而每年因为电气原因出现的火灾隐患更是不可计数。出现这种情况有以下几个原因:
(1)很多人都没有电气工程的常识,安全意识淡薄。在生活中为了一些蝇头小利,私拉电线,乱接线头,这很可能会导致线路长期处于电流过载的情况,发生局部过热,使其加速绝缘层的老化,引起火灾的发生。
(2)很多人常常使用违规的电器,例如,使用电器设备的插头与插座的接触不良的插排、开关等。这样的行为也会导致在电器的使用过程中,线路瞬间电压过高,发生线路打火,产生电火花而引发火灾。
(3)在阴雨天气中,常常会伴随雷击现象的发生,一些建筑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没有做好避雷设施,或建筑物的接地不良,致使建筑物在雷击时瞬间电流极度升高,而产生的大量电流又无法及时排除,导致火灾,出现人员伤亡。
2、静电原因造成的危险
静电虽然没有漏电那样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但其危险性也是不可小事的,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最易忽视的。静电产生的原因一般是由于连接的设备装置与接地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使得静电对电气设备的內部的原件进行损害,使得放出大量静电,对人身造成一定的危害。
3、电磁造成的危害
建筑电气的使用和设置一定程度上都是受电磁场的影响,电磁对人体有一定的好处,但是不适当的使用,造成大量电磁释放,电磁辐射超出人体所能接受的范围也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造成影响。
4、触电、漏电的危险
触电、漏电相比较于电磁危险、静电危险是比较直观的危险现象,也是我们在对建筑电气进行操作时必须避免的。引起触电、漏电的原因一般为工作人员在前期设计的过程中疏忽漏电点的出现,或是因为在系统的使用中违规操作电气,使得电气的正常运行造成破坏,不注意日常的电气维护和保养,造成电气设备老化而导致的漏电、触电等伤人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1、接地保护
(1)保护接地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把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叫做保护接地。对电力系统来说。保护接地的方法一般只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只有在这种电网中。凡有金属外壳及构件的用电设备才可以采用保护接地来保证人身安全。
(2)重复接地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中,为确保零线安全可靠,除在电源(如变压器)中性点进行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的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重复接地。比如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到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如果不进行重复接地,则在零线发生断线并有一相碰壳时,接在断线后面的所有设备的外壳都将呈现接近于相电压的对地电压,这是很危险的。
(3)防雷接地
所谓的防雷接地指的就是为了防止受到雷电的危害从而实行的接地。这种防雷接地的作用很明显,如果不进行接地就不能将雷电流释放。相关的规定已经对如何利用建筑物的基础主体钢筋来做接地以及如何引下线和人员怎么进行接地装置等等都作了全面而具体的要求。在设计为了防雷而实施接地时所产生的阻值也给出了一定的参数,规定也要求在接地体以及引下线的工作完成之后进行必要的测试,但是要在接闪器安装完成之后系统才算完成可以测试。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人工在接地引下线的时候要顺直.不能存在死角,需要将引下线的金属保护管与相应的引下线之间电气连通。这样避雷带的形成可以一定范围的防止静电的危害。人工在接地装置时接地体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5m也是为了可以降低接地体的屏蔽功能。
2、漏电保护
电流通过人体时,其能量的大小、持续的时间、以何种方式通过人体、电流运行的频率,同时还有人体本身的身体状况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电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程度,而影响最为明显的就是电流的大小和在人体身上持续的时间长短。因此,采用漏电保护器就变得极为重要,漏电保护器其实就是在人体触电可能有致命危险或者是建筑设备出现了漏电事故时对其进行保护。漏电保护器也叫漏电保护开关,在选择漏电保护器时,要正确合理地选择其中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保护器动作与否要有一定的额定动作电流控制,只有在发生触电或者是泄露的电流超出了额定漏电电流的允许值时,漏电保护器才可能有选择的动作。否则在一般的正常泄漏电流作用下,漏电保护器不应该动作,这是为了防止正常运作下的各种生产和生活用电因为突然间的供电中断而造成各种不必要的损失。目前在我国的大多数民用建筑工程中,对漏电保护器的采用和日本与西欧是一样的,都是采用30mA/s作为漏电保护器的设计依据。这种规格的漏电保护器可以满足触电保护的要求,安全系数很高,并且都经过了实验的铡试。
3、绝缘保护
所谓的绝缘就是指带电体要用绝缘材料进行包装或者是封闭。目的是隔离带电体的导体,或者是带电体中不同部位的导体。将电流的流通路径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要保证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就需要有良好的绝缘条件。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此之外。绝缘材料还有散热冷却、机械支撑和固定、防潮、防霉以及保护导体等作用。在施工中如果绝缘层因为工艺的需要而受到了损害.应该采用色相带或者绝缘胶布恢复材料的绝缘等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中.已经对电气施工中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等的进场验收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必须做绝缘检查。
4、等电位保护措施
等电位一般包括局部等电位连结和总等电位连结两部分。其要求是接零支线和接地支线要分别与接零总线和接地总线相接,不可以串联。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干线要在连接后连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使得汇流排可以与总等电位箱进行连接。总等电位一般重复接地点,使用黄绿相间的接地线。
局部等电位在新图集苏D101—2003 中进行了新的修改,其中包含两点:(1)对于卫生间等场所的用电设备需要严格进行接地保护,遵照等电位接地原则,以免发生因水连电的现象发生。(2)必须做好等电位系统和现浇板内部的受力筋之间的焊接,保证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5、短路过载保护措施
在电气建设中一般用熔断器对短路现象进行保护。这要求熔断器一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标好额定电流、额定电压。针对不同建筑系统中的最大故障电流的大小,选择相应配置的熔断器。
过载现象一般指的是线路中的电流超出了正常电流的负荷,使得线路本身不能负荷,发生漏电或火灾等现象。过载保护由自动开关进行设置。而根据实际状况,自动开关包括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电流脱扣器。同时负载电流一定要和额定电流进行匹配,以免发生过载现象,引起伤亡。
【参考文献】
[1]盛力 论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措施[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6)
[2]林育龙 浅析电气工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期刊论文]-价值工程2010,29(16)
[3]陈革 浅谈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期刊论文]-科技资讯2010(23)
[4]盛力 论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措施[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6)
【关键词】常用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影响建筑电气工程安全的因素
1、电气火灾而引起的爆炸
电气火灾爆炸一般指的是由于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或者基础设计不当而引起了电路系统中供电不稳,出现电路短路、发热、过载等状况,电路局部逐渐过热带来的火灾隐患。而每年因为电气原因出现的火灾隐患更是不可计数。出现这种情况有以下几个原因:
(1)很多人都没有电气工程的常识,安全意识淡薄。在生活中为了一些蝇头小利,私拉电线,乱接线头,这很可能会导致线路长期处于电流过载的情况,发生局部过热,使其加速绝缘层的老化,引起火灾的发生。
(2)很多人常常使用违规的电器,例如,使用电器设备的插头与插座的接触不良的插排、开关等。这样的行为也会导致在电器的使用过程中,线路瞬间电压过高,发生线路打火,产生电火花而引发火灾。
(3)在阴雨天气中,常常会伴随雷击现象的发生,一些建筑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没有做好避雷设施,或建筑物的接地不良,致使建筑物在雷击时瞬间电流极度升高,而产生的大量电流又无法及时排除,导致火灾,出现人员伤亡。
2、静电原因造成的危险
静电虽然没有漏电那样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但其危险性也是不可小事的,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最易忽视的。静电产生的原因一般是由于连接的设备装置与接地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使得静电对电气设备的內部的原件进行损害,使得放出大量静电,对人身造成一定的危害。
3、电磁造成的危害
建筑电气的使用和设置一定程度上都是受电磁场的影响,电磁对人体有一定的好处,但是不适当的使用,造成大量电磁释放,电磁辐射超出人体所能接受的范围也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造成影响。
4、触电、漏电的危险
触电、漏电相比较于电磁危险、静电危险是比较直观的危险现象,也是我们在对建筑电气进行操作时必须避免的。引起触电、漏电的原因一般为工作人员在前期设计的过程中疏忽漏电点的出现,或是因为在系统的使用中违规操作电气,使得电气的正常运行造成破坏,不注意日常的电气维护和保养,造成电气设备老化而导致的漏电、触电等伤人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1、接地保护
(1)保护接地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把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叫做保护接地。对电力系统来说。保护接地的方法一般只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只有在这种电网中。凡有金属外壳及构件的用电设备才可以采用保护接地来保证人身安全。
(2)重复接地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中,为确保零线安全可靠,除在电源(如变压器)中性点进行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的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重复接地。比如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到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如果不进行重复接地,则在零线发生断线并有一相碰壳时,接在断线后面的所有设备的外壳都将呈现接近于相电压的对地电压,这是很危险的。
(3)防雷接地
所谓的防雷接地指的就是为了防止受到雷电的危害从而实行的接地。这种防雷接地的作用很明显,如果不进行接地就不能将雷电流释放。相关的规定已经对如何利用建筑物的基础主体钢筋来做接地以及如何引下线和人员怎么进行接地装置等等都作了全面而具体的要求。在设计为了防雷而实施接地时所产生的阻值也给出了一定的参数,规定也要求在接地体以及引下线的工作完成之后进行必要的测试,但是要在接闪器安装完成之后系统才算完成可以测试。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人工在接地引下线的时候要顺直.不能存在死角,需要将引下线的金属保护管与相应的引下线之间电气连通。这样避雷带的形成可以一定范围的防止静电的危害。人工在接地装置时接地体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5m也是为了可以降低接地体的屏蔽功能。
2、漏电保护
电流通过人体时,其能量的大小、持续的时间、以何种方式通过人体、电流运行的频率,同时还有人体本身的身体状况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电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程度,而影响最为明显的就是电流的大小和在人体身上持续的时间长短。因此,采用漏电保护器就变得极为重要,漏电保护器其实就是在人体触电可能有致命危险或者是建筑设备出现了漏电事故时对其进行保护。漏电保护器也叫漏电保护开关,在选择漏电保护器时,要正确合理地选择其中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保护器动作与否要有一定的额定动作电流控制,只有在发生触电或者是泄露的电流超出了额定漏电电流的允许值时,漏电保护器才可能有选择的动作。否则在一般的正常泄漏电流作用下,漏电保护器不应该动作,这是为了防止正常运作下的各种生产和生活用电因为突然间的供电中断而造成各种不必要的损失。目前在我国的大多数民用建筑工程中,对漏电保护器的采用和日本与西欧是一样的,都是采用30mA/s作为漏电保护器的设计依据。这种规格的漏电保护器可以满足触电保护的要求,安全系数很高,并且都经过了实验的铡试。
3、绝缘保护
所谓的绝缘就是指带电体要用绝缘材料进行包装或者是封闭。目的是隔离带电体的导体,或者是带电体中不同部位的导体。将电流的流通路径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要保证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就需要有良好的绝缘条件。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此之外。绝缘材料还有散热冷却、机械支撑和固定、防潮、防霉以及保护导体等作用。在施工中如果绝缘层因为工艺的需要而受到了损害.应该采用色相带或者绝缘胶布恢复材料的绝缘等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中.已经对电气施工中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等的进场验收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必须做绝缘检查。
4、等电位保护措施
等电位一般包括局部等电位连结和总等电位连结两部分。其要求是接零支线和接地支线要分别与接零总线和接地总线相接,不可以串联。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干线要在连接后连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使得汇流排可以与总等电位箱进行连接。总等电位一般重复接地点,使用黄绿相间的接地线。
局部等电位在新图集苏D101—2003 中进行了新的修改,其中包含两点:(1)对于卫生间等场所的用电设备需要严格进行接地保护,遵照等电位接地原则,以免发生因水连电的现象发生。(2)必须做好等电位系统和现浇板内部的受力筋之间的焊接,保证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5、短路过载保护措施
在电气建设中一般用熔断器对短路现象进行保护。这要求熔断器一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标好额定电流、额定电压。针对不同建筑系统中的最大故障电流的大小,选择相应配置的熔断器。
过载现象一般指的是线路中的电流超出了正常电流的负荷,使得线路本身不能负荷,发生漏电或火灾等现象。过载保护由自动开关进行设置。而根据实际状况,自动开关包括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电流脱扣器。同时负载电流一定要和额定电流进行匹配,以免发生过载现象,引起伤亡。
【参考文献】
[1]盛力 论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措施[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6)
[2]林育龙 浅析电气工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期刊论文]-价值工程2010,29(16)
[3]陈革 浅谈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期刊论文]-科技资讯2010(23)
[4]盛力 论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措施[期刊论文]-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