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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公益性科研机构发展中所面临的公共知识产品供给不足、公共科技服务能力短缺等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政府管理角色错位、职能界定不清和职责履行不力造成的。既然政府参与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治理具有明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政府就应该从自身的职能定位出发,在制度供给、监管规制、财力保障等方面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益性科研机构的运作符合政府角色期待和公益性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