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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校的会计核算,经过多次征询意见和反复修改,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在高校财务发展史上具有跨越性的进步,它在原制度的基础上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固定资产(除文物、图书外)计提折旧等,对高校成本费用的合理归集等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