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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基层监察监督,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今年4月以来,全市各地纷纷在村(社区)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为群众打造“家门口的监委”。截至4月底,全市3138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联络站建设,共聘任站长3138名、联络员7241名,聘请镇乡(街道)、村(社区)监察信息员4177名。
3个多月来,全市各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经常化监督的特点和优势,以高质量全覆盖推动基层监督形成增量优势,不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整治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
一是定位准。今年初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指出,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履职尽责,力量整合是关键。宁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聘为联络站站长、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聘为联络员的制度设计,推动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同向发力,激活了基层监督“神经末梢”,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职责清。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解决了谁来监督的问题后,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该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只有职责清,才能指向明确,实现有效监督。宁波各级纪检监察機关整合出的履职清单,明确了监察重点,让联络员能按照“施工图”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在实践中,他们用监督督促制度执行、用监督检查执行效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了纪律保障。
三是机制好。宁波统筹运用区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等力量,形成片区协作机制,使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由原来只是伸出去的“一根手指”,变为有力握紧的“一只拳头”。同时,坚持强化群众监督机制,组建群众身边的监察信息员队伍,真正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相结合。如此,基层监察监督的“篱笆”,就既成了基层公权力的“监督墙”,又成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挡风墙”。
然而,监察工作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需要监察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因此,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要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还需要在增强“三个能力”上持续下功夫。
一要提高履职能力。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大多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群众组成,在监督方面经验少,业务和技能水平都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对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练好内功、增强本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比如,帮助他们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问题收集、线索采集的质量;帮助他们提高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开展监督的能力,把监督工作做得更科学、更严密、更高效。
二要提高执行能力。农村多是“熟人社会”,有些监察人员碍于面子,不敢监督或搞“和谐监督”。眼下,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完成后,新当选的“带头人”手中的权力将更加集中。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因此,抓监督,就要切实提高执行力,敢于亮剑,不怕得罪人,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既能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也能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要提高自律能力。自律是对自身的从严要求。古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监察工作职能的特殊性更要求监察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就要求监察者要时刻紧绷自律之弦,强化“四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个人言行和角色定位,心中常怀“戒律尺”,脑中常亮“红绿灯”,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责任编辑:张逸龙
3个多月来,全市各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经常化监督的特点和优势,以高质量全覆盖推动基层监督形成增量优势,不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整治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
一是定位准。今年初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指出,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履职尽责,力量整合是关键。宁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聘为联络站站长、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聘为联络员的制度设计,推动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同向发力,激活了基层监督“神经末梢”,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职责清。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解决了谁来监督的问题后,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该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只有职责清,才能指向明确,实现有效监督。宁波各级纪检监察機关整合出的履职清单,明确了监察重点,让联络员能按照“施工图”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在实践中,他们用监督督促制度执行、用监督检查执行效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了纪律保障。
三是机制好。宁波统筹运用区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等力量,形成片区协作机制,使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由原来只是伸出去的“一根手指”,变为有力握紧的“一只拳头”。同时,坚持强化群众监督机制,组建群众身边的监察信息员队伍,真正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相结合。如此,基层监察监督的“篱笆”,就既成了基层公权力的“监督墙”,又成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挡风墙”。
然而,监察工作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需要监察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因此,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要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还需要在增强“三个能力”上持续下功夫。
一要提高履职能力。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大多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群众组成,在监督方面经验少,业务和技能水平都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对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练好内功、增强本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比如,帮助他们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问题收集、线索采集的质量;帮助他们提高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开展监督的能力,把监督工作做得更科学、更严密、更高效。
二要提高执行能力。农村多是“熟人社会”,有些监察人员碍于面子,不敢监督或搞“和谐监督”。眼下,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完成后,新当选的“带头人”手中的权力将更加集中。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因此,抓监督,就要切实提高执行力,敢于亮剑,不怕得罪人,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既能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也能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要提高自律能力。自律是对自身的从严要求。古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监察工作职能的特殊性更要求监察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就要求监察者要时刻紧绷自律之弦,强化“四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个人言行和角色定位,心中常怀“戒律尺”,脑中常亮“红绿灯”,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责任编辑:张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