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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与俄罗斯在改革路径上存在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历史上俄国一直存在较充分就业,而中国不仅一直存在着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同时在计划体系内也隐含存在着一个“市场”部门。(2)从苏俄到当前的俄罗斯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而中国既需要调整产业结构同时更需要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难题。(3)“市场”部门的预先存在给中国增量改革模式提供了关键性条件。
[关键词] 计划绩效 农村剩余劳动力 市场部门
当前对中国与俄罗斯不同的改革路径和绩效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代表性观点:(1)林毅夫认为中俄两国在改革起点和目标上不存在根本性差异,两国不同的改革绩效产生于过渡方式的差异性。(2)萨克斯和胡永泰认为中国面临的是经典发展任务,而俄罗斯面临的则是经济结构调整。两国改革初始条件的差异导致了改革路径和绩效的不同。
本文认为:中国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之所以表现为增量和渐进的模式,而不需要将重心置于经济结构调整的“休克疗法”,是由于两个条件:(1)中国始终存在着城市失业和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2)在计划体系内预先存在着能在改革发生后得到扩展的“市场”部门。显然,条件(2)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但本文也对条件(1)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一、“计划”与“市场”部门并存的条件
中国经济学领域的传统观点认为:1978年以前中国的经济模式属于纯粹苏式的计划经济,而在改革开放以后就逐步转轨向市场经济;渐进改革和休克疗法遂成为中国与俄罗斯不同改革路径和绩效分野的标志。虽然这种结论被很多人接受,但是,若抛开先入之见而作具体和深入的分析,事实便会向我们展示形成中俄两国不同改革路径的新信息。
在理论上,西方主流经济学与苏联计划经济学说所共同阐释的核心观点,无非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哪一种更具资源配置效率、其效率的运行机制又当如何。当然这两种学说所隐含的前提条件是:充分就业是常态而失业或农业人口太多则属于经济非均衡和低效率。这种判断当然符合俄美两国的经济特征——仅两国十几倍于中国的人均土地资源,就基本能满足其充分就业需求。但是,中国不具有这种优越的资源结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长期存在,使上述兩种经济模型在解释和指导中国现实问题时总呈现一些复杂和困难之点。
虽然凯恩斯理论与计划经济理论分析及其实践都能证明国家宏观政策——无论是市场经济的财政货币政策还是纯粹计划性生产——可以调节经济运行并使失业消失(实际也是如此),但在中国的事实却是:伴随半个多世纪的快速发展(包括计划和市场两个时期)农业剩余劳动力也未能彻底消除。工业化过程中是否存在被闲置的剩余劳动力,无疑是中国与苏联(以及西方国家)之间“初始条件”的差异。而初始条件差异对改革甚至对计划经济本身存在极大的影响力。
1.计划模式中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
自然资源条件使沙皇俄国的落后主要表现为农业人口太多(占70%左右)、生产效率差和工业技术落后。布尔什维克为了巩固国防就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工业,这需要从农村抽出劳动力和粮食剩余。由于基本上不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苏俄若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目标,就必须实现农业集约经营——主要通过强制集体化和机械化的集约经营来挤出农业劳动力,并依照计划模型将相关生产要素纳入工业部门。这条路径显示俄国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将节约的劳动力和其他资源按平衡计划转向工业部门来实现的。
毫无疑问,依据资源禀赋尤其是人均耕地数量,工业化前的中国必然会存在失业——主要表现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虽然当前已经存在一些计算各国农业劳动力剩余量的模型,但是下述简单公式可能更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
假定中国农民只在土地经营领域内就业,农村失业数量便与农民人均可耕地数量和人均耕种能力高度相关。一定时期的人均可耕地数量、耕种能力和劳动力剩余这三者的关系必为:
Ue=[1-(A/P)]×N (1)
A代表一定时期内农业劳动力的人均实际耕地数量,P代表人均实际耕种能力(均以亩为单位),N代表该时期全国农业劳动力总量,Ue便是对农业劳动力失业数量的估算值。实际上,中国农业劳动力的剩余量,是在给定期间人均实际耕地数量与人均耕地能力之间的差距。在耕地总量固定但人均耕地能力却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剩余劳动力数量可能随之波动。下面是对从近代起始的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的初步估算。依据史料,初步确定近代中国每个农业劳动力的耕种能力为10亩 ,而现代农业劳动力的耕种能力不低于、甚至高于此数。
资料来源:《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丁长清、慈鸿飞著;中国经济年鉴,1982
上述分析显示:即使在计划经济高峰时期的1957至1977年,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一直保持在1亿以上。就业是生存之本,中国农民弥补土地资源与实际劳动力存量这两者之差距的手段——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主要是以自主寻找农业产业外就业的方法来实现。近代家庭手工业和计划经济时期的社队企业,就属于农民自己创造的农业产业外就业形式。这需要对计划经济时期农民在农业产业外就业的模式及其意义进行探索分析。
2.计划经济体系内为何存在“市场”部门
(1)“市场”部门存在条件
计划经济中的“市场”部门的涵义是:在该部门从事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并未得到指令性计划和相关的要素供给,其生产经营主要依靠自己在计划经济体系内“找米下锅”。如上所述:资源禀赋、尤其是中国行政部门的计划绩效并未给中国带来理论预期效果:
第一,长期存在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甚至城市的公开失业现象;
第二,商品供给与需求之间极度不均衡,许多消费品供给不足;
供给不足与失业并存充分证明中国的计划绩效很差。从理论上看,失业的存在为货币信贷扩张政策和投资政策留下空间;而供需失衡与失业并存这一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内并不存在的现实,则为那些力图摆脱计划束缚以实现就业和生存的市场部门的出现造成条件。实际上,中国的决策者们在1958年大跃进试验失败后,就认识到随着工业盘子的迅速扩大,中国实行苏联那种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模式已经很困难。为解决城乡失业难题,中国在计划经济的中后期就进行了局部政策调整,“市场”部门的出现也就是对计划经济政策局部调整的结果。
(2)“市场经济”规模:与苏联对比
计划经济的核心是:由中央部门编制各个国营企业的产量和品种计划并直接下达给企业完成;而企业的动力、设备、资金、劳动力和产品价格,甚至一些产品销售均由计划部门指令,企业不具备经营自主权。而不具有上述特征的企业便不能视为经典的计划部门。
两国非计划经济规模比较。依据上述标准,中国的城镇集体企业、农村社队企业和其他类型的非计划企业就属于市场经济部门,其在1970年以后就开始了稳定增长。到了改革开放前的1977年,城镇集体企业在中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经占23%,从业人员占35%左右。农村社队企业的产值在1977年占GNP的16%和从业人员占17%左右。
资料来源:《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
根据上述计算,中国在1977年由市场部门创造的产值约占当年GNP的39%,从业人员占50%以上,而同期国有企业职工仅占就业劳动力的18%。因此在经营上,中国计划经济时期GNP的2/5和劳动力的1/2与各级政府计划关系很小。而在苏联,由计划部门掌控的国营生产基金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从1928年的76%提高到1936年的90%以上。在1985年,苏联93%的劳动力在国有企业就业,个体和私营就业只占1%,与中国相比小得几乎可以忽略。
两国不同所有制商品销售比较。苏联国有经济的商品销售额一直占据总额的80%以上。中国196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70亿元,其中国营企业为355亿元,占53%,集体企业为289亿元,占43%,个体和其他经营方式占4%左右。到了1975年,中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71亿元,其中国营企业的零售额仅为708亿元,占总额的55%,城市集体和农村社队企业的零售额为536亿元,占总额的42%,其余为个体经济。
二、中国计划经济中“市场”经营模式
有些学者将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不同经济成分划分为中央计划部门和计划外部门两部分,但该分法还存在着一些遗漏。如果说中央计划外部门主要由省和地、市、县所属的各类企业构成,那么,充分体现市场经营性质的则是那些政府直属以外的企业,主要是城镇集体企业和农村社队企业,这些企业应该被看作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市场”部门。
1.农村社队企业
农村社队企业是计划经济时期以市场为导向从事商品生产的典型企业。农村社队企业的经营特点是:资金来源大多为个人和集体筹集,政府的计划投资非常少;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产品大多由自己销售,主要为市场、国营企业提供计划外商品和劳务;劳动力由社队自己挑选,与国家的工资计划无关,工资水平自定;分配形式多样,一般是社队企业提留一部分,其余作为报酬分给劳动者。下表是1978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对百村劳动力境况的调查。
资料来源:《全国百村劳动力情况调查资料集(1978年~1986年)》
这一时期改革开放政策刚确定,暂时还未造成巨大的政策效果,因此,可以将该调查数据看作是对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市场经济状况的近似描述。
2.城镇集体企业和其他经营
国家曾在计划经济时期、尤其是1968年以后动员相当数量的城市青年“上山下乡”,若干年后便面临“知青返城”问题,而此时城市失业有增无减。为了满足上述人员就业,国家在1970年以后逐步制定优惠政策发展城镇集体企业、街道企业和“五七”工厂。其中的多数企业属于自筹资金和自主经营模式,与国家计划关系很小,只是名义上归区或街道管辖l劳动者属于合同就业;经营所得除纳税外归企业所有,并按贡献原则在成员间自主分配。
其他经营主要包括城乡个体经济、农村自留地经济等形式。由于意识形态原因,对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城乡个体经营的数量与规模缺乏正规统计。但从1970年以后由于经济政策的初步调整,个体经营同样保持了增长态势和一定的就业份额。
3.计划经济中存在失业的含义
1978年以前中国有71%以上的劳动力分布在农业部门,苏联这一比重是14%左右;苏联计划部门已将全部劳动力纳入计划性经济活动,某些时期还出现劳动力紧张的“超就业”,中国仅城市在1968年后的失业量就达1000万人以上,更何况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为什么在计划经济理论指导下会出现中苏两国不同的结果,从而使中国行政当局不得不容忍一个在理论体系上与计划模式对立的“市场”部门存在?
政府的经济计划能力、水平、强度和渗透力,中国人均土地资源和资本的不足,多数生产企业规模小,而国土和人口规模巨大,这些都给中国的计划工作造成了困难。解决失业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在計划部门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计划外经济和“市场”经济半合法存在,这显示出中国计划体制的失灵而迫切需要以“市场”部门作为必要补充,就像当前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有效干预一样。计划体系内存在市场部门给中国经济改革提供了现成理论之外的影响因素。
计划经济时期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表明中国即使实行计划制度也基本属于发展中国家,这意味着二元模型在那时便具有理论意义。而市场部门的存在是其逻辑结果。
三、结论
显然,计划经济时期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城市失业造成了计划与市场部门并存的条件,从而使中国从那时起在面临经典发展任务的同时也必然需要经济结构调整。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能持续运用货币信贷和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实现以增量改革为主的客观原因。这就是说,农业剩余劳动力造成了投资和产量增长的前提条件;而计划绩效差导致的市场供需失衡造成了市场部门的形成和扩展,这使得中国能够在原体制内进行扩大市场份额与增加就业的增量改革。
综上所述:与苏联计划机制和绩效相比,中国在1978年以前真正由计划配置资源的数量很有限,占相当比例的资源是通过隐含的“市场”实现配置。人们一直不愿承认中国计划绩效差和市场部门的客观存在,这不仅否定了现实,也可能给我们的理论研究工作带来误导。
参考文献:
[1]宋则行 樊 亢:世界经济史[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2]庾德昌:全国百村劳动力情况调查资料集(1978年~1986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
[3]许涤新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关键词] 计划绩效 农村剩余劳动力 市场部门
当前对中国与俄罗斯不同的改革路径和绩效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代表性观点:(1)林毅夫认为中俄两国在改革起点和目标上不存在根本性差异,两国不同的改革绩效产生于过渡方式的差异性。(2)萨克斯和胡永泰认为中国面临的是经典发展任务,而俄罗斯面临的则是经济结构调整。两国改革初始条件的差异导致了改革路径和绩效的不同。
本文认为:中国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之所以表现为增量和渐进的模式,而不需要将重心置于经济结构调整的“休克疗法”,是由于两个条件:(1)中国始终存在着城市失业和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2)在计划体系内预先存在着能在改革发生后得到扩展的“市场”部门。显然,条件(2)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但本文也对条件(1)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一、“计划”与“市场”部门并存的条件
中国经济学领域的传统观点认为:1978年以前中国的经济模式属于纯粹苏式的计划经济,而在改革开放以后就逐步转轨向市场经济;渐进改革和休克疗法遂成为中国与俄罗斯不同改革路径和绩效分野的标志。虽然这种结论被很多人接受,但是,若抛开先入之见而作具体和深入的分析,事实便会向我们展示形成中俄两国不同改革路径的新信息。
在理论上,西方主流经济学与苏联计划经济学说所共同阐释的核心观点,无非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哪一种更具资源配置效率、其效率的运行机制又当如何。当然这两种学说所隐含的前提条件是:充分就业是常态而失业或农业人口太多则属于经济非均衡和低效率。这种判断当然符合俄美两国的经济特征——仅两国十几倍于中国的人均土地资源,就基本能满足其充分就业需求。但是,中国不具有这种优越的资源结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长期存在,使上述兩种经济模型在解释和指导中国现实问题时总呈现一些复杂和困难之点。
虽然凯恩斯理论与计划经济理论分析及其实践都能证明国家宏观政策——无论是市场经济的财政货币政策还是纯粹计划性生产——可以调节经济运行并使失业消失(实际也是如此),但在中国的事实却是:伴随半个多世纪的快速发展(包括计划和市场两个时期)农业剩余劳动力也未能彻底消除。工业化过程中是否存在被闲置的剩余劳动力,无疑是中国与苏联(以及西方国家)之间“初始条件”的差异。而初始条件差异对改革甚至对计划经济本身存在极大的影响力。
1.计划模式中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
自然资源条件使沙皇俄国的落后主要表现为农业人口太多(占70%左右)、生产效率差和工业技术落后。布尔什维克为了巩固国防就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工业,这需要从农村抽出劳动力和粮食剩余。由于基本上不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苏俄若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目标,就必须实现农业集约经营——主要通过强制集体化和机械化的集约经营来挤出农业劳动力,并依照计划模型将相关生产要素纳入工业部门。这条路径显示俄国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将节约的劳动力和其他资源按平衡计划转向工业部门来实现的。
毫无疑问,依据资源禀赋尤其是人均耕地数量,工业化前的中国必然会存在失业——主要表现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虽然当前已经存在一些计算各国农业劳动力剩余量的模型,但是下述简单公式可能更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
假定中国农民只在土地经营领域内就业,农村失业数量便与农民人均可耕地数量和人均耕种能力高度相关。一定时期的人均可耕地数量、耕种能力和劳动力剩余这三者的关系必为:
Ue=[1-(A/P)]×N (1)
A代表一定时期内农业劳动力的人均实际耕地数量,P代表人均实际耕种能力(均以亩为单位),N代表该时期全国农业劳动力总量,Ue便是对农业劳动力失业数量的估算值。实际上,中国农业劳动力的剩余量,是在给定期间人均实际耕地数量与人均耕地能力之间的差距。在耕地总量固定但人均耕地能力却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剩余劳动力数量可能随之波动。下面是对从近代起始的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的初步估算。依据史料,初步确定近代中国每个农业劳动力的耕种能力为10亩 ,而现代农业劳动力的耕种能力不低于、甚至高于此数。
资料来源:《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丁长清、慈鸿飞著;中国经济年鉴,1982
上述分析显示:即使在计划经济高峰时期的1957至1977年,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一直保持在1亿以上。就业是生存之本,中国农民弥补土地资源与实际劳动力存量这两者之差距的手段——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主要是以自主寻找农业产业外就业的方法来实现。近代家庭手工业和计划经济时期的社队企业,就属于农民自己创造的农业产业外就业形式。这需要对计划经济时期农民在农业产业外就业的模式及其意义进行探索分析。
2.计划经济体系内为何存在“市场”部门
(1)“市场”部门存在条件
计划经济中的“市场”部门的涵义是:在该部门从事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并未得到指令性计划和相关的要素供给,其生产经营主要依靠自己在计划经济体系内“找米下锅”。如上所述:资源禀赋、尤其是中国行政部门的计划绩效并未给中国带来理论预期效果:
第一,长期存在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甚至城市的公开失业现象;
第二,商品供给与需求之间极度不均衡,许多消费品供给不足;
供给不足与失业并存充分证明中国的计划绩效很差。从理论上看,失业的存在为货币信贷扩张政策和投资政策留下空间;而供需失衡与失业并存这一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内并不存在的现实,则为那些力图摆脱计划束缚以实现就业和生存的市场部门的出现造成条件。实际上,中国的决策者们在1958年大跃进试验失败后,就认识到随着工业盘子的迅速扩大,中国实行苏联那种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模式已经很困难。为解决城乡失业难题,中国在计划经济的中后期就进行了局部政策调整,“市场”部门的出现也就是对计划经济政策局部调整的结果。
(2)“市场经济”规模:与苏联对比
计划经济的核心是:由中央部门编制各个国营企业的产量和品种计划并直接下达给企业完成;而企业的动力、设备、资金、劳动力和产品价格,甚至一些产品销售均由计划部门指令,企业不具备经营自主权。而不具有上述特征的企业便不能视为经典的计划部门。
两国非计划经济规模比较。依据上述标准,中国的城镇集体企业、农村社队企业和其他类型的非计划企业就属于市场经济部门,其在1970年以后就开始了稳定增长。到了改革开放前的1977年,城镇集体企业在中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经占23%,从业人员占35%左右。农村社队企业的产值在1977年占GNP的16%和从业人员占17%左右。
资料来源:《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
根据上述计算,中国在1977年由市场部门创造的产值约占当年GNP的39%,从业人员占50%以上,而同期国有企业职工仅占就业劳动力的18%。因此在经营上,中国计划经济时期GNP的2/5和劳动力的1/2与各级政府计划关系很小。而在苏联,由计划部门掌控的国营生产基金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从1928年的76%提高到1936年的90%以上。在1985年,苏联93%的劳动力在国有企业就业,个体和私营就业只占1%,与中国相比小得几乎可以忽略。
两国不同所有制商品销售比较。苏联国有经济的商品销售额一直占据总额的80%以上。中国196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70亿元,其中国营企业为355亿元,占53%,集体企业为289亿元,占43%,个体和其他经营方式占4%左右。到了1975年,中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71亿元,其中国营企业的零售额仅为708亿元,占总额的55%,城市集体和农村社队企业的零售额为536亿元,占总额的42%,其余为个体经济。
二、中国计划经济中“市场”经营模式
有些学者将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不同经济成分划分为中央计划部门和计划外部门两部分,但该分法还存在着一些遗漏。如果说中央计划外部门主要由省和地、市、县所属的各类企业构成,那么,充分体现市场经营性质的则是那些政府直属以外的企业,主要是城镇集体企业和农村社队企业,这些企业应该被看作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市场”部门。
1.农村社队企业
农村社队企业是计划经济时期以市场为导向从事商品生产的典型企业。农村社队企业的经营特点是:资金来源大多为个人和集体筹集,政府的计划投资非常少;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产品大多由自己销售,主要为市场、国营企业提供计划外商品和劳务;劳动力由社队自己挑选,与国家的工资计划无关,工资水平自定;分配形式多样,一般是社队企业提留一部分,其余作为报酬分给劳动者。下表是1978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对百村劳动力境况的调查。
资料来源:《全国百村劳动力情况调查资料集(1978年~1986年)》
这一时期改革开放政策刚确定,暂时还未造成巨大的政策效果,因此,可以将该调查数据看作是对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市场经济状况的近似描述。
2.城镇集体企业和其他经营
国家曾在计划经济时期、尤其是1968年以后动员相当数量的城市青年“上山下乡”,若干年后便面临“知青返城”问题,而此时城市失业有增无减。为了满足上述人员就业,国家在1970年以后逐步制定优惠政策发展城镇集体企业、街道企业和“五七”工厂。其中的多数企业属于自筹资金和自主经营模式,与国家计划关系很小,只是名义上归区或街道管辖l劳动者属于合同就业;经营所得除纳税外归企业所有,并按贡献原则在成员间自主分配。
其他经营主要包括城乡个体经济、农村自留地经济等形式。由于意识形态原因,对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城乡个体经营的数量与规模缺乏正规统计。但从1970年以后由于经济政策的初步调整,个体经营同样保持了增长态势和一定的就业份额。
3.计划经济中存在失业的含义
1978年以前中国有71%以上的劳动力分布在农业部门,苏联这一比重是14%左右;苏联计划部门已将全部劳动力纳入计划性经济活动,某些时期还出现劳动力紧张的“超就业”,中国仅城市在1968年后的失业量就达1000万人以上,更何况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为什么在计划经济理论指导下会出现中苏两国不同的结果,从而使中国行政当局不得不容忍一个在理论体系上与计划模式对立的“市场”部门存在?
政府的经济计划能力、水平、强度和渗透力,中国人均土地资源和资本的不足,多数生产企业规模小,而国土和人口规模巨大,这些都给中国的计划工作造成了困难。解决失业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在計划部门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计划外经济和“市场”经济半合法存在,这显示出中国计划体制的失灵而迫切需要以“市场”部门作为必要补充,就像当前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有效干预一样。计划体系内存在市场部门给中国经济改革提供了现成理论之外的影响因素。
计划经济时期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表明中国即使实行计划制度也基本属于发展中国家,这意味着二元模型在那时便具有理论意义。而市场部门的存在是其逻辑结果。
三、结论
显然,计划经济时期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城市失业造成了计划与市场部门并存的条件,从而使中国从那时起在面临经典发展任务的同时也必然需要经济结构调整。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能持续运用货币信贷和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实现以增量改革为主的客观原因。这就是说,农业剩余劳动力造成了投资和产量增长的前提条件;而计划绩效差导致的市场供需失衡造成了市场部门的形成和扩展,这使得中国能够在原体制内进行扩大市场份额与增加就业的增量改革。
综上所述:与苏联计划机制和绩效相比,中国在1978年以前真正由计划配置资源的数量很有限,占相当比例的资源是通过隐含的“市场”实现配置。人们一直不愿承认中国计划绩效差和市场部门的客观存在,这不仅否定了现实,也可能给我们的理论研究工作带来误导。
参考文献:
[1]宋则行 樊 亢:世界经济史[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2]庾德昌:全国百村劳动力情况调查资料集(1978年~1986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
[3]许涤新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