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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运学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次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目前有工学、法学、经济学和文学等4大门类共9个硕士授予点。在校研究生由1989年的150名增加到1995年的208名,指导教师由1989年的80余名增加到1995年的130余名。在1988~1993年期间,针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院职能管理部门采取了相应措施,颁布了一些条例、草案试行、暂行规定等,但从总体上来说不系统、不规范。为此,我院于1995年着手重新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