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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并购重组浪潮的作用下,美国银行业机构数量大幅度减少,资产、存款和经营场所日益集中于少数大型银行机构,银行业市场的集中度显著提高。但是,若干指标显示,美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并没有因此而降低。本文试图以实际证据为支持,运用市场可竞争性理论对美国银行业市场集中与竞争的发展进行分析。
关键词:银行业;市场集中;市场可竞争性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08-0032-06
一、当代美国银行业的并购重组浪潮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业经历了持续的、前所未有的收购兼并活动。1980~2003年,美国银行业共发生了9000多宗银行并购,被收购资产高达4万多亿美元,单宗并购的规模也时常创出美国银行业并购历史的新高。
美国银行业并购重组浪潮的发生与发展具有多方面的原因。10国集团的金融部门重组报告(Group of Ten,2001),Berger、Demsetz和Strahan以及Pilloff和Santomero等都对银行业并购重组的各种推动因素做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对于美国而言,最重要的因素是对银行经营地域限制的逐步放松。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各州开始逐步解除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包括跨州银行设立限制和分支设立限制。以1994年国会通过的《里格尔-尼尔州际银行和分支效率法案》为标志,美国银行业经营地域限制最终解除。根据该法案,1995年6月以后允许银行机构通过银行控股公司(BHC)设立全国性州际银行,1997年9月30日以后允许跨州设立银行分支。银行经营地域的管制放松,使美国的银行机构能够通过在州内和州外进行并购,扩张其经营规模和地域空间。美国各州和联邦当局对银行业地域扩张限制的逐步解除,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银行业并购运动的基本推动力,为银行并购的持续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可能性。
1980~2003年期间,美国银行业平均每年进行392起并购,平均每年收购资产约1732亿美元,平均每起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为4.41亿美元,形成汹涌的并购重组浪潮。其显著的特征是:小并购数量居多,大并购资产规模惊人。
根据美国银行业并购统计中常用的并购大小划分标准,被收购方资产规模10亿美元以下的并购为小并购,被收购方资产规模10亿美元以上的为大并购。美国银行业自1980年以来共发生了9418起并购,其中小并购多达8970起,占并购总数的95%多,这里被收购银行资产规模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并购就有4158起。另一方面,1980年以来美国银行业发生大并购448起,在并购总数中仅占4.8%,而并购资产却高达30015亿美元,占总并购资产的72%,但就是这不到5%的并购却深刻地影响着美国银行业结构的变化。以1994~2003年的情况为例,被收购资产在10亿美元以上的并购共有296起,仅占这一时期并购总数的8.4%,但收购的资产却高达25566亿美元,占这一时期并购资产的83%。再如,仅国民银行与美洲银行并购等美国银行业10大并购的资产规模就高达8503亿美元,占到考察期美国银行业总并购资产规模的20%。
二、美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发展
根据产业组织经济学理论,并购重组具有根本性重构一个行业的潜势,使得行业中的厂商减少,行业的产出愈益集中于少数的大厂商。经过20多年持续的大规模并购重组,美国银行业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这种深刻的变化集中体现为:包括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在内的银行机构数量大幅度减少;银行资产、存款和分支网络日益向少数超大机构集中。
伴随美国银行业并购浪潮的发展,其银行机构数量也在持续减少,1985年末,美国共有银行机构14772家,到2003年末,下降到7840家,美国银行机构减少了6932家,下降幅度达46%。几乎减少了一半。
在银行机构数量的大幅度减少中,主要是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巨减。1985~2003年期间,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的社区银行由14064家减少到7335家,减少了近48%;中型银行总数由683家减少到480家,减少了30%。
在银行数量减少、银行分支增加的同时,美国银行业的资产与存款规模有一倍以上的大幅度提高。其中美国银行业资产规模由1985年的近4万亿美元增加到2003年的9万多亿美元,平均单家银行的资产规模从2.7亿美元提高到11亿美元以上;同期美国银行业的存款规模由2万多亿美元增加到5万多亿美元;银行经营场所数量由57710个增加到75159个。但是这种增长不是各银行类别之间的均衡增长,增长的程度在25强银行、中型银行和社区银行之间差异巨大(见表1),银行业资产、存款和经营场所日益向超大型银行机构集中。
第一是银行资产的集中。在考察期内,25强银行持有的资产增加了367%,市场份额由28%提高到58%;社区银行的资产额仅增加了19%,市场份额从26%下降到14%。
第二是银行存款的集中。在存款份额上,25强银行在1985年时仅占全部存款总量的1/4,而到2003年所占份额已经超过1/2,增长幅度高达114%。而同期中型银行和社区银行的份额则分别由46%和29%下降到30%和17%,份额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
第三是银行经营场所的集中。如前文所述,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数量大幅度减少的同时,经营场所或分支的数量却是大幅度增加,但这种增加主要是超大型银行通过并购所产生的分支增加,而且超大型银行机构分支的增加尤为惊人。1985年时,25强银行在全美银行经营场所总数中仅占9%,远远低于中型银行和社区银行的份额,但经过十几年并购重组的发展,超大银行的占比几乎达到33%,与另两类银行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而且随着并购重组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均衡很快就会被打破,银行经营场所将继续向超大机构集中(当然这种集中并不是无限度的,原因在于:一是分支扩张的经济性问题;二是某些超大机构可能受到美国反垄断法律的限制,即合并一个银行机构后,收购方存款在行业存款中的占比不能超过10%)。
三、美国银行业市场的竞争
在传统的产业组织经济学理论中,行业中厂商数量的减少、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导致行业市场竞争度的降低。众多学者对银行业并购重组的研究认为,银行并购的重要动机是获得市场力量(market power),取得市场价格支配权,并购将导致并购后银行市场力量的提高,收取更高的贷款利率,支付更低的存款利率,从而获得更高的利差(interest margin)。因此,研究者一般将利差的发展趋势作为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情形下 竞争程度降低与否的依据之一。但是,我们的研究和其他学者的实证检验显示,美国银行业市场的竞争度并没有随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而降低,反而有所提高。
我们根据美联储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和付息存款利率统计数据,计算1985~2004年期间美国商业银行的利差,结果见表2,与FDIC的统计在趋势上基本是一致的:首先,商业银行的利差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处于比较高的水平,1992~1994年的3年,贷款与存款之间的利差都在5%以上,最高达到5.51%,之后呈下降的趋势。其次,利差的大小与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呈明显的反向关系,利差水平由高向低排依次是:资产规模排名1000以外的小银行,排名101到1 000的中等银行,排名11到100的大银行,10家最大的银行,而且10大银行的利差水平还低于商业银行整体的利差水平。表明资产、存款市场份额最大的银行并没有因为市场份额大而形成能控制价格的市场力量。
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变化也能反映银行业市场的竞争状况。在此我们以美国商业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相当于资产的百分比与非利息收入相当于资产的百分比来进行比较。从商业银行整体看,贷款利息收入相当于资产的百分比已经从1985年的7.22%下降到2004年的3.42%,而非利息收入则由1.23%提高到2.39%,其中10大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相当于资产的百分比下降最大,下降了3.37个百分点。随银行规模变小,该比例的下降幅度也缩小,如排名1000以外的银行仅下降1.47个百分点。这种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重要性的下降固然有银行贷款/资产比率下降的因素,但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美国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中的市场力量下降,而非利息收入重要性的提高则反映出银行迫于竞争压力而不得不开拓新的业务范围与收入来源。这种收入结构的变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美国银行业市场可竞争性的提高。
Bikker and Haft(2002)使用银行层面的数据,运用经过修改的PT方法(Panzar andRosse,1987)估测了若干国家1991~1997年期间银行业竞争程度的变化,即H-统计值的变化。H-统计的值从0到1是一个连续性的竞争度水平度量,H的值越高表明竞争程度越高。当H≤0时,银行业处于垄断均衡状态,每家银行独立地经营,如同在垄断利润最大化条件下(H是预期需求弹性的递减函数)或完全卡特尔的情况;当0<H<1时,银行业处于垄断竞争自由进入均衡的状态(H是预期需求弹性的递增函数);当H=1时,银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处于自由进入均衡,具有有效的能力利用。
他们估测的结果表明:检验时期内美国银行业整体和各规模银行市场的竞争度水平都有提高,其中大银行市场的竞争度水平提高最多,其H统计值由1991年的0.68提高到1997年的0.72。他们的研究还发现,集中度并不是与H-统计负相关,而是在统计上有意义的正相关,即更加集中的银行体系竞争程度更高。Claessensand Laevent也使用同样的方法对若干国家的银行业市场竞争度进行了实证检验,其中对美国的检验结果与Bikker and Haft的结果基本一致。
四、美国银行业市场可竞争性的提高
鲍默尔等人(Baumol,Panzar,and Willig1982)的市场可竞争性理论表明,行业的竞争度不能只由市场结构指标如机构数量或赫芬指数与其他集中度指标来度量,新竞争者的进入或进入的威胁也是市场参与者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根据他们的观点,银行体系的竞争度应该从银行经营的实际行为角度进行度量。实际行为不仅要与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相联系,还要与进入壁垒相联系,包括外国所有权进入壁垒,以及业务限制的严厉性,因为这些都能限制行业内竞争的程度。此外,来自其他形式金融中介(资本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竞争程度在决定银行业市场竞争性方面也起作用。前面部分的证据表明,美国银行业在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同时,竞争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提高,而其原因在于美国银行业市场具有比较好的可竞争陸。
美国银行业市场之所以具有比较好的可竞争性,一方面是由于美国长期以来实行比较宽松的银行准入管制,以及战后以来美国信贷市场机构与工具的变化;另一方面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一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的可竞争性。
第一,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州和联邦二元银行管理体制,美国银行业的准入限制就相对比较宽松,1980年时商业银行数量多达14000多家就是一个证明。每年新成立上百家的银行必然对市场中现有的银行构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威胁,直接影响其经营行为。
第二,战后美国信贷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信贷机构与工具日益多元化。这种多元化对传统银行业不断构成越来越大的压力,商业银行及其贷款在美国信贷市场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全然不同于欧洲大陆国家企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的情况。从美国信贷市场存量角度看,商业银行在金融部门所持有的信贷余额中的占比持续下降,由1985年的32%下降到2005年的24%。而同期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部门信贷资产持有中的占比却大幅度提高,由1985年的46%提高到2005年的66%。比较突出的是共同基金在美国信贷市场的发展,1985年仅持有信贷资产1299亿美元,2005年已增加到17511亿美元,在美国金融部门信贷资产持有中的占比也由2%提高到近6%。其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人寿保险公司、ABS发行商等等,所持有的信贷资产也不断增加,在金融部门信贷余额持有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从一个方面表明商业银行信贷在美国信贷市场的地位不断降低。从主要的信贷市场工具角度看,商业银行贷款在非金融企业信贷市场债务中的相对重要性也呈下降趋势,银行贷款在非金融企业信贷市场债务中的占比1985年时为21.6%,之后逐年下降,虽然1994~1998年期间有所回升,1999年开始又继续下降,2005年下降到14.3%。而同期,公司债券的占比却持续提高,由22.4%提高到36%,2003年曾高达39%多,成为美国信贷市场最重要的债务工具。
第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开放与金融放松管制的不断深化、电子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及其在银行业中的广泛应用、金融市场的进一步的深入发展,深刻地改变了美国银行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在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同时,从不同方面进一步提高美国银行业市场的可竞争性。
1.技术进步。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加了信息的供给,降低了信息的成本,使新进入者能够获得和加工信息;信用评分技术的发展以及获得信息的途径增多,使新进入者能够无须通过多年管理借款人账户获得经验,降低了银行传统上拥有的范围经济优势。例如互联网对银行业的潜在影响就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1)交易的边际 成本几乎为零。(2)消费者与供应商之间的距离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和经济意义,更便利跨境竞争。(3)进入费用一般由消费者承担。(4)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和金融性公司开设网站建立主页,消费者搜寻竞争对手服务和产品的信息成本非常低,提高了市场的竞争压力。(5)在竞争者之间转换的交易成本降低,可能侵蚀消费者的忠诚性。(6)进一步减弱建立分支网络来提供金融服务的必要性并进一步侵蚀进入壁垒。如随着互联网革命的兴起,美国涌现出一批互联网银行。像Etrade Bank、Netbank、Bank of InternetUSA等等,到2002年12月末,纯互联网银行的资产已经达到35亿美元,相当于美国一家中等银行的资产规模。
2.银行业放松管制。银行业的管制经常实施限制性做法以及反竞争的工具,而且总体上具有限制价格竞争的效应,使银行业的利润受到了合理的保障,银行特许权一直有比较高的价值。美国银行业长期受到管制与保护造成了相当大的能力过剩,也就是银行业受保护时有生命力而没有保护时就难以持续的能力。尤其是经营地域管制的放松,使原来50个相对封闭受保护的银行业市场逐步走向一体化,州外银行设立分支或收购形式的进入直接对州内银行形成竞争威胁。
3.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可分解性提高。分解的过程(将银行产品和服务分解成不同的成分,每种成分由不同的厂商供应)意味着新的银行服务供应商可以进入一个市场而且无须从事特定产品所涉及的所有过程,它还意味着新进入者能够在起步时不发生大的固定成本就提供银行业服务,降低进入某些银行业市场的壁垒。美国有限目的银行(Limited-Purpose Banks)就是利用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可分解性提高,聚焦于相对狭窄业务线。专门发放一定类型的贷款,或专门服务于某一消费者群体,或提供创新性产品。作为聚焦于有限业务集的小参与者,这些机构能快速地开发其特定业务线的专业经验成为有效率的生产者。虽然从数量上看这些机构仅仅是美国金融服务业的很小一部分,但其独特的产品和技术已经吸引了相当多的注意力。其中,信用卡银行通过提供可用作支付手段和即时信贷来源的金融产品,给予其客户方便性和流动性;次优贷款机构(subprime lenders)专门向信用记录不佳的人群贷款的银行机构;纯互联网银行则利用互联网作为其交付银行业务的惟一手段。到2003年末,美国已经有36家信用卡银行(资产97亿美元),纯粹互联网银行15家(资产35亿美元),次优贷款银行116家(资产40亿美元)。
4.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发展。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全球化的发展,众多外国银行机构大举进入美国银行业市场,到2005年有60个国家的208家银行在美国设立了446个机构(高峰时的1995年曾有67个国家的353家银行在美国设立了888家银行机构),在美国银行业总资产中的份额达到19.7%,存款中的份额达到16.3%。1999年皇家苏格兰银行21亿美元收购美国美隆银行的零售银行业务,形成进入美国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强有力基础。汇丰集团2002年末收购美国的消费者贷款银行家户国际(Household International),家户国际是美国第八大银行卡发行银行、第二大第三方私人标牌卡发行商,通过这次收购汇丰集团增加了5300万客户,直逼花旗集团的全球陸地位。外国银行的进入对美国本土银行形成了相当大的竞争压力。
5.消费者趋势的变化。随着金融机构的日益多样化,美国消费者的预期和需求也在发生变化,消费者日益认识到银行业中的竞争压力,而且在寻求从中获得利益,对更高标准和更大灵活性的需求增加,越来越要求方便性和更快地获得金融服务和产品。同时,消费者也更加愿意将银行产品分解(即:将每个产品看作是独立的交易而不是总的银行打包产品的一部分),这使银行业市场更加可竞争,因为新竞争者能够聚焦于很窄范围的产品而不需要提供全部范围的银行产品和服务。因此,消费者进行银行业务和购买银行产品与服务时对于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机构类型(包括超级市场这样的非金融厂商)也更加开放,能够接受各种新型的金融服务供应商。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家庭在申请住宅抵押贷款中主要接受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等传统的银行机构,对专业的抵押或房地产贷款公司的接受度比较底,1989年时在美国家庭债务中的比例仅占13%,1998年时就占到35%,超过商业银行的比例,到2004年时更是提升到近40%,比商业银行高出近5个百分点。
6.不对称竞争的作用。由于监管的作用,美国银行业向金融业以外的分散化非常有限,管制对银行向金融业以外分散的限制多于对非金融公司向银行和金融服务业分散的限制。这种竞争不对称性使银行为应对传统市场缩小和传统业务价值降低而扩大银行特许权范围的战略受到阻碍。例如,沃尔玛连锁超市可以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广泛金融服务,而美国的银行如美洲银行就不能在银行里卖男女服务用品和食品;通用电气的消费者金融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际性甚至全球性零售银行服务供应商,而威尔斯法戈银行则不可能开设电气公司和其它制造业公司。
五、结 语
中国的银行业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集中度非常高的市场,但是由于严格的准入管制、信贷市场机构与工具的单一以及历史形成的四大国有银行网络广泛等等方面的原因,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可竞争性相当低。由此,使我国几家大银行拥有巨大的市场力量,自2004年借国际惯例之名对银行卡收取年费开始,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接踵而至,就是其滥用市场力量的明显表现。当前,我国的《反垄断法》立法进程已经启动,这将从立法方面对遏制中国银行业垄断力量的蔓延有相当的积极意义。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银行业高垄断陸的问题,还需要借鉴美国与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丰富完善我国信贷市场的机构与工具,放松银行业准人管制,发展多样的满足市场需求的银行业机构,从而提高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可竞争性,推动我国银行业高效、稳健发展。
责任编辑 于振荣
关键词:银行业;市场集中;市场可竞争性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08-0032-06
一、当代美国银行业的并购重组浪潮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业经历了持续的、前所未有的收购兼并活动。1980~2003年,美国银行业共发生了9000多宗银行并购,被收购资产高达4万多亿美元,单宗并购的规模也时常创出美国银行业并购历史的新高。
美国银行业并购重组浪潮的发生与发展具有多方面的原因。10国集团的金融部门重组报告(Group of Ten,2001),Berger、Demsetz和Strahan以及Pilloff和Santomero等都对银行业并购重组的各种推动因素做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对于美国而言,最重要的因素是对银行经营地域限制的逐步放松。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各州开始逐步解除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包括跨州银行设立限制和分支设立限制。以1994年国会通过的《里格尔-尼尔州际银行和分支效率法案》为标志,美国银行业经营地域限制最终解除。根据该法案,1995年6月以后允许银行机构通过银行控股公司(BHC)设立全国性州际银行,1997年9月30日以后允许跨州设立银行分支。银行经营地域的管制放松,使美国的银行机构能够通过在州内和州外进行并购,扩张其经营规模和地域空间。美国各州和联邦当局对银行业地域扩张限制的逐步解除,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银行业并购运动的基本推动力,为银行并购的持续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可能性。
1980~2003年期间,美国银行业平均每年进行392起并购,平均每年收购资产约1732亿美元,平均每起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为4.41亿美元,形成汹涌的并购重组浪潮。其显著的特征是:小并购数量居多,大并购资产规模惊人。
根据美国银行业并购统计中常用的并购大小划分标准,被收购方资产规模10亿美元以下的并购为小并购,被收购方资产规模10亿美元以上的为大并购。美国银行业自1980年以来共发生了9418起并购,其中小并购多达8970起,占并购总数的95%多,这里被收购银行资产规模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并购就有4158起。另一方面,1980年以来美国银行业发生大并购448起,在并购总数中仅占4.8%,而并购资产却高达30015亿美元,占总并购资产的72%,但就是这不到5%的并购却深刻地影响着美国银行业结构的变化。以1994~2003年的情况为例,被收购资产在10亿美元以上的并购共有296起,仅占这一时期并购总数的8.4%,但收购的资产却高达25566亿美元,占这一时期并购资产的83%。再如,仅国民银行与美洲银行并购等美国银行业10大并购的资产规模就高达8503亿美元,占到考察期美国银行业总并购资产规模的20%。
二、美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发展
根据产业组织经济学理论,并购重组具有根本性重构一个行业的潜势,使得行业中的厂商减少,行业的产出愈益集中于少数的大厂商。经过20多年持续的大规模并购重组,美国银行业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这种深刻的变化集中体现为:包括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在内的银行机构数量大幅度减少;银行资产、存款和分支网络日益向少数超大机构集中。
伴随美国银行业并购浪潮的发展,其银行机构数量也在持续减少,1985年末,美国共有银行机构14772家,到2003年末,下降到7840家,美国银行机构减少了6932家,下降幅度达46%。几乎减少了一半。
在银行机构数量的大幅度减少中,主要是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巨减。1985~2003年期间,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的社区银行由14064家减少到7335家,减少了近48%;中型银行总数由683家减少到480家,减少了30%。
在银行数量减少、银行分支增加的同时,美国银行业的资产与存款规模有一倍以上的大幅度提高。其中美国银行业资产规模由1985年的近4万亿美元增加到2003年的9万多亿美元,平均单家银行的资产规模从2.7亿美元提高到11亿美元以上;同期美国银行业的存款规模由2万多亿美元增加到5万多亿美元;银行经营场所数量由57710个增加到75159个。但是这种增长不是各银行类别之间的均衡增长,增长的程度在25强银行、中型银行和社区银行之间差异巨大(见表1),银行业资产、存款和经营场所日益向超大型银行机构集中。
第一是银行资产的集中。在考察期内,25强银行持有的资产增加了367%,市场份额由28%提高到58%;社区银行的资产额仅增加了19%,市场份额从26%下降到14%。
第二是银行存款的集中。在存款份额上,25强银行在1985年时仅占全部存款总量的1/4,而到2003年所占份额已经超过1/2,增长幅度高达114%。而同期中型银行和社区银行的份额则分别由46%和29%下降到30%和17%,份额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
第三是银行经营场所的集中。如前文所述,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银行数量大幅度减少的同时,经营场所或分支的数量却是大幅度增加,但这种增加主要是超大型银行通过并购所产生的分支增加,而且超大型银行机构分支的增加尤为惊人。1985年时,25强银行在全美银行经营场所总数中仅占9%,远远低于中型银行和社区银行的份额,但经过十几年并购重组的发展,超大银行的占比几乎达到33%,与另两类银行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而且随着并购重组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均衡很快就会被打破,银行经营场所将继续向超大机构集中(当然这种集中并不是无限度的,原因在于:一是分支扩张的经济性问题;二是某些超大机构可能受到美国反垄断法律的限制,即合并一个银行机构后,收购方存款在行业存款中的占比不能超过10%)。
三、美国银行业市场的竞争
在传统的产业组织经济学理论中,行业中厂商数量的减少、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导致行业市场竞争度的降低。众多学者对银行业并购重组的研究认为,银行并购的重要动机是获得市场力量(market power),取得市场价格支配权,并购将导致并购后银行市场力量的提高,收取更高的贷款利率,支付更低的存款利率,从而获得更高的利差(interest margin)。因此,研究者一般将利差的发展趋势作为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情形下 竞争程度降低与否的依据之一。但是,我们的研究和其他学者的实证检验显示,美国银行业市场的竞争度并没有随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而降低,反而有所提高。
我们根据美联储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和付息存款利率统计数据,计算1985~2004年期间美国商业银行的利差,结果见表2,与FDIC的统计在趋势上基本是一致的:首先,商业银行的利差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处于比较高的水平,1992~1994年的3年,贷款与存款之间的利差都在5%以上,最高达到5.51%,之后呈下降的趋势。其次,利差的大小与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呈明显的反向关系,利差水平由高向低排依次是:资产规模排名1000以外的小银行,排名101到1 000的中等银行,排名11到100的大银行,10家最大的银行,而且10大银行的利差水平还低于商业银行整体的利差水平。表明资产、存款市场份额最大的银行并没有因为市场份额大而形成能控制价格的市场力量。
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变化也能反映银行业市场的竞争状况。在此我们以美国商业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相当于资产的百分比与非利息收入相当于资产的百分比来进行比较。从商业银行整体看,贷款利息收入相当于资产的百分比已经从1985年的7.22%下降到2004年的3.42%,而非利息收入则由1.23%提高到2.39%,其中10大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相当于资产的百分比下降最大,下降了3.37个百分点。随银行规模变小,该比例的下降幅度也缩小,如排名1000以外的银行仅下降1.47个百分点。这种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重要性的下降固然有银行贷款/资产比率下降的因素,但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美国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中的市场力量下降,而非利息收入重要性的提高则反映出银行迫于竞争压力而不得不开拓新的业务范围与收入来源。这种收入结构的变化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美国银行业市场可竞争性的提高。
Bikker and Haft(2002)使用银行层面的数据,运用经过修改的PT方法(Panzar andRosse,1987)估测了若干国家1991~1997年期间银行业竞争程度的变化,即H-统计值的变化。H-统计的值从0到1是一个连续性的竞争度水平度量,H的值越高表明竞争程度越高。当H≤0时,银行业处于垄断均衡状态,每家银行独立地经营,如同在垄断利润最大化条件下(H是预期需求弹性的递减函数)或完全卡特尔的情况;当0<H<1时,银行业处于垄断竞争自由进入均衡的状态(H是预期需求弹性的递增函数);当H=1时,银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处于自由进入均衡,具有有效的能力利用。
他们估测的结果表明:检验时期内美国银行业整体和各规模银行市场的竞争度水平都有提高,其中大银行市场的竞争度水平提高最多,其H统计值由1991年的0.68提高到1997年的0.72。他们的研究还发现,集中度并不是与H-统计负相关,而是在统计上有意义的正相关,即更加集中的银行体系竞争程度更高。Claessensand Laevent也使用同样的方法对若干国家的银行业市场竞争度进行了实证检验,其中对美国的检验结果与Bikker and Haft的结果基本一致。
四、美国银行业市场可竞争性的提高
鲍默尔等人(Baumol,Panzar,and Willig1982)的市场可竞争性理论表明,行业的竞争度不能只由市场结构指标如机构数量或赫芬指数与其他集中度指标来度量,新竞争者的进入或进入的威胁也是市场参与者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根据他们的观点,银行体系的竞争度应该从银行经营的实际行为角度进行度量。实际行为不仅要与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相联系,还要与进入壁垒相联系,包括外国所有权进入壁垒,以及业务限制的严厉性,因为这些都能限制行业内竞争的程度。此外,来自其他形式金融中介(资本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竞争程度在决定银行业市场竞争性方面也起作用。前面部分的证据表明,美国银行业在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同时,竞争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提高,而其原因在于美国银行业市场具有比较好的可竞争陸。
美国银行业市场之所以具有比较好的可竞争性,一方面是由于美国长期以来实行比较宽松的银行准入管制,以及战后以来美国信贷市场机构与工具的变化;另一方面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一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的可竞争性。
第一,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州和联邦二元银行管理体制,美国银行业的准入限制就相对比较宽松,1980年时商业银行数量多达14000多家就是一个证明。每年新成立上百家的银行必然对市场中现有的银行构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威胁,直接影响其经营行为。
第二,战后美国信贷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信贷机构与工具日益多元化。这种多元化对传统银行业不断构成越来越大的压力,商业银行及其贷款在美国信贷市场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全然不同于欧洲大陆国家企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的情况。从美国信贷市场存量角度看,商业银行在金融部门所持有的信贷余额中的占比持续下降,由1985年的32%下降到2005年的24%。而同期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部门信贷资产持有中的占比却大幅度提高,由1985年的46%提高到2005年的66%。比较突出的是共同基金在美国信贷市场的发展,1985年仅持有信贷资产1299亿美元,2005年已增加到17511亿美元,在美国金融部门信贷资产持有中的占比也由2%提高到近6%。其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人寿保险公司、ABS发行商等等,所持有的信贷资产也不断增加,在金融部门信贷余额持有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从一个方面表明商业银行信贷在美国信贷市场的地位不断降低。从主要的信贷市场工具角度看,商业银行贷款在非金融企业信贷市场债务中的相对重要性也呈下降趋势,银行贷款在非金融企业信贷市场债务中的占比1985年时为21.6%,之后逐年下降,虽然1994~1998年期间有所回升,1999年开始又继续下降,2005年下降到14.3%。而同期,公司债券的占比却持续提高,由22.4%提高到36%,2003年曾高达39%多,成为美国信贷市场最重要的债务工具。
第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开放与金融放松管制的不断深化、电子信息技术的巨大进步及其在银行业中的广泛应用、金融市场的进一步的深入发展,深刻地改变了美国银行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在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同时,从不同方面进一步提高美国银行业市场的可竞争性。
1.技术进步。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加了信息的供给,降低了信息的成本,使新进入者能够获得和加工信息;信用评分技术的发展以及获得信息的途径增多,使新进入者能够无须通过多年管理借款人账户获得经验,降低了银行传统上拥有的范围经济优势。例如互联网对银行业的潜在影响就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1)交易的边际 成本几乎为零。(2)消费者与供应商之间的距离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和经济意义,更便利跨境竞争。(3)进入费用一般由消费者承担。(4)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和金融性公司开设网站建立主页,消费者搜寻竞争对手服务和产品的信息成本非常低,提高了市场的竞争压力。(5)在竞争者之间转换的交易成本降低,可能侵蚀消费者的忠诚性。(6)进一步减弱建立分支网络来提供金融服务的必要性并进一步侵蚀进入壁垒。如随着互联网革命的兴起,美国涌现出一批互联网银行。像Etrade Bank、Netbank、Bank of InternetUSA等等,到2002年12月末,纯互联网银行的资产已经达到35亿美元,相当于美国一家中等银行的资产规模。
2.银行业放松管制。银行业的管制经常实施限制性做法以及反竞争的工具,而且总体上具有限制价格竞争的效应,使银行业的利润受到了合理的保障,银行特许权一直有比较高的价值。美国银行业长期受到管制与保护造成了相当大的能力过剩,也就是银行业受保护时有生命力而没有保护时就难以持续的能力。尤其是经营地域管制的放松,使原来50个相对封闭受保护的银行业市场逐步走向一体化,州外银行设立分支或收购形式的进入直接对州内银行形成竞争威胁。
3.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可分解性提高。分解的过程(将银行产品和服务分解成不同的成分,每种成分由不同的厂商供应)意味着新的银行服务供应商可以进入一个市场而且无须从事特定产品所涉及的所有过程,它还意味着新进入者能够在起步时不发生大的固定成本就提供银行业服务,降低进入某些银行业市场的壁垒。美国有限目的银行(Limited-Purpose Banks)就是利用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的可分解性提高,聚焦于相对狭窄业务线。专门发放一定类型的贷款,或专门服务于某一消费者群体,或提供创新性产品。作为聚焦于有限业务集的小参与者,这些机构能快速地开发其特定业务线的专业经验成为有效率的生产者。虽然从数量上看这些机构仅仅是美国金融服务业的很小一部分,但其独特的产品和技术已经吸引了相当多的注意力。其中,信用卡银行通过提供可用作支付手段和即时信贷来源的金融产品,给予其客户方便性和流动性;次优贷款机构(subprime lenders)专门向信用记录不佳的人群贷款的银行机构;纯互联网银行则利用互联网作为其交付银行业务的惟一手段。到2003年末,美国已经有36家信用卡银行(资产97亿美元),纯粹互联网银行15家(资产35亿美元),次优贷款银行116家(资产40亿美元)。
4.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发展。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全球化的发展,众多外国银行机构大举进入美国银行业市场,到2005年有60个国家的208家银行在美国设立了446个机构(高峰时的1995年曾有67个国家的353家银行在美国设立了888家银行机构),在美国银行业总资产中的份额达到19.7%,存款中的份额达到16.3%。1999年皇家苏格兰银行21亿美元收购美国美隆银行的零售银行业务,形成进入美国开展零售银行业务的强有力基础。汇丰集团2002年末收购美国的消费者贷款银行家户国际(Household International),家户国际是美国第八大银行卡发行银行、第二大第三方私人标牌卡发行商,通过这次收购汇丰集团增加了5300万客户,直逼花旗集团的全球陸地位。外国银行的进入对美国本土银行形成了相当大的竞争压力。
5.消费者趋势的变化。随着金融机构的日益多样化,美国消费者的预期和需求也在发生变化,消费者日益认识到银行业中的竞争压力,而且在寻求从中获得利益,对更高标准和更大灵活性的需求增加,越来越要求方便性和更快地获得金融服务和产品。同时,消费者也更加愿意将银行产品分解(即:将每个产品看作是独立的交易而不是总的银行打包产品的一部分),这使银行业市场更加可竞争,因为新竞争者能够聚焦于很窄范围的产品而不需要提供全部范围的银行产品和服务。因此,消费者进行银行业务和购买银行产品与服务时对于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机构类型(包括超级市场这样的非金融厂商)也更加开放,能够接受各种新型的金融服务供应商。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家庭在申请住宅抵押贷款中主要接受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等传统的银行机构,对专业的抵押或房地产贷款公司的接受度比较底,1989年时在美国家庭债务中的比例仅占13%,1998年时就占到35%,超过商业银行的比例,到2004年时更是提升到近40%,比商业银行高出近5个百分点。
6.不对称竞争的作用。由于监管的作用,美国银行业向金融业以外的分散化非常有限,管制对银行向金融业以外分散的限制多于对非金融公司向银行和金融服务业分散的限制。这种竞争不对称性使银行为应对传统市场缩小和传统业务价值降低而扩大银行特许权范围的战略受到阻碍。例如,沃尔玛连锁超市可以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广泛金融服务,而美国的银行如美洲银行就不能在银行里卖男女服务用品和食品;通用电气的消费者金融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际性甚至全球性零售银行服务供应商,而威尔斯法戈银行则不可能开设电气公司和其它制造业公司。
五、结 语
中国的银行业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集中度非常高的市场,但是由于严格的准入管制、信贷市场机构与工具的单一以及历史形成的四大国有银行网络广泛等等方面的原因,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可竞争性相当低。由此,使我国几家大银行拥有巨大的市场力量,自2004年借国际惯例之名对银行卡收取年费开始,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接踵而至,就是其滥用市场力量的明显表现。当前,我国的《反垄断法》立法进程已经启动,这将从立法方面对遏制中国银行业垄断力量的蔓延有相当的积极意义。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银行业高垄断陸的问题,还需要借鉴美国与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丰富完善我国信贷市场的机构与工具,放松银行业准人管制,发展多样的满足市场需求的银行业机构,从而提高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可竞争性,推动我国银行业高效、稳健发展。
责任编辑 于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