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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也是目前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在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中面临着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为此,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本市发展老年事业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旨在助推和促进本市老年事业发展。闸北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为了配合该调研工作计划的实施,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专题调研组,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活动,在充分了解区域老龄化的程度和老龄工作概况后,为如何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提高区域养老服务水平提出了意见建议。
截止2012年12月,闸北区共有60岁及以上人口18.3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6.7%。其中:60至64岁人口6.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5%;65岁至79岁人口8.28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2%;80岁及以上的为3.58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5.2%;百岁老人54人,其中,男性16人,女性38人。独居老人8100人。
2010年12月,闸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得了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十二五”期间,在闸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努力完善了“9073”养老格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社会化运作体制机制,提高为老服务总体水平,改善老年人养老环境,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得到有效落实。
措施及成效
面对本区老年人数量的逐年增加,老年人家庭赡养、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法律保护等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闸北区委区政府从加强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养老的社会氛围;积极动员各相关部门,构建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对老年群体的服务力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效;一是努力确保养老福利设施建设、创建为老服务项目、坚持现行的惠老政策、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适老改造服务,逐步完善了“9073”养老服务格局;二是通过完善医疗服务措施,加强社区老人健康干预及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网的建设来完善社区老年医疗保健体系;三是以完善老年教育网络、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加强老年健身场所的建设等方式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健康生活;四是依托“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老年人自身的防范意识;提供法律援助,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式健全老年维权保障体系;五是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规范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搭建社会参与助老工作平台来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社会化。
困难及问题
当前闸北区在养老问题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家庭养老意识淡薄,“9073”养老格局面临冲击。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利益关系的调整和个人价值观的改变,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受到冲击,主动自觉养老助老的意识有逐渐弱化的倾向,家庭养老意识越来越薄弱,越来越多的子女把对自己的父母长辈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推给了社会和政府,增加了“9073”养老格局建设的难度,更加大了社会养老的压力。
2、养老设施陈旧和养老机构缺失,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历史原因造成的诸多资源的先天不足,日益凸显出了养老设施陈旧、养老机构缺失、养老服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加上资金、场地等资源长期紧张,养老设施规划难以全面执行。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经济型养老院数量少、老年护理病床数量不足、养老机构布局与结构不尽合理、养老设施较为简陋、服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养老工作软硬条件的不足以及服务都难以满足多层次老人的需求。
3、涉老养老政策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年事业的发展。
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养老政策的滞后性日益显现,亟需研究出台新的政策与措施。一是中低收入老年人的增多呼唤养老政策的门槛降低;城镇居保和低保人员待遇不匹配,养老政策的适配性有待提高;做好高龄老人养老政策全覆盖的同时,困难老人群体也亟待引起重视。二是积极合理调整和加大资金来源,优化资金投放的比例配置,完善对为老服务项目建设的税收补贴和政策鼓励,加大政府在养老事业建设上的财政保障,凸显养老事业发展成效。
4、闸北区、街两级老年工作机制和机构设置与当前老年事业发展难以适应。
一是目前主管老年事业发展的区民政局没有专司老年工作的科室,具体工作由区老龄办代行。街镇民政科几乎没有专职的老龄工作干部,其事务由街镇老年协会代办。机构人员的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老龄工作的开展和老年事业的发展。二是老年工作机制与老年社会发展较难适应。人口流动性的日益增强,“人户分离”现象的出现导致许多现有的养老政策和措施放空,难以做到全覆盖,同时也对老年机构和设施的规划布局带来了难度。三是老年维权机制不健全。涉及老年人的婚姻、财产等问题的民事案件以及涉老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日益增多,都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包括预警、受理、调解、裁决、执行等机制在内的老年保护工作机制和维权体系。
意见及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如下方面入手:
1、进一步加大养老敬老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家庭养老意识。一是加强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要加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这十二个字的养老工作总方针的宣传。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参与,通过树立家庭养老典型来宣传敬老养老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敬老养老社会氛围。四是通过选择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达到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的效果。
2、进一步加大养老设施和机构建设,满足社会多种需求。一是建立养老事业的经费统筹,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的场地规划,加大综合性为老服务设施和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经济型养老院的建设,有计划的增加老年护理病床和养老床位的数量,有计划地推进陈旧设施的改建,提高原有养老服务的力度。二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建设和发展。在资金投入、日常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形成多方参与的机制。同时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的规范引导和管理,通过源头控制、规范管理来增强队伍的稳定性,并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和道德教育,提高整体素质。
3、进一步加强养老政策研究,为老龄工作提供保障。要坚持养老机构发展与城市发展同步以及养老经费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同步。一要市区联动结合区域特点,加强政策研究,借鉴先进做法,针对新问题开拓新思路,协调有限福利资源和利益均等化之间的矛盾,以期达到同等或更好的为老服务效果。二要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降低投入成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适当减免相关税收以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工作,将政府投入与民间投入结合起来,并以人口老龄化增长的速度和老年人口的比例来配置社会管理、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均等化和统筹兼顾,在有效减少政府压力的同时达到效益的最大化。
4、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发挥政府职能。一要解决专门机构和人员配置缺失的问题,设立专门科室,集中管理并配备高觉悟、高素质的专业工作人员,设立专职老龄工作干部,并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二要对“十二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突出重点,聚焦问题,并及时调整推进节奏,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特长,形成合力,多渠道、多举措地加大推进力度,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三要进一步明确发展老年事业“十二五”规划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加强协同机制的研究,加强合力的同时引进监督机制,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度。
5、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为养老事业奠定基础。养老形式的不断变化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更切合当前老年事业地位情势,更具规范操作的地方性法规,让保护老年人权益和发展老年事业的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随着社会养老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参与相关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越来越复杂、归属的职能部门也越来越多,操作性、协调性的法律法规也亟待整合。
截止2012年12月,闸北区共有60岁及以上人口18.3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6.7%。其中:60至64岁人口6.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5%;65岁至79岁人口8.28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2%;80岁及以上的为3.58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5.2%;百岁老人54人,其中,男性16人,女性38人。独居老人8100人。
2010年12月,闸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得了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十二五”期间,在闸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努力完善了“9073”养老格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社会化运作体制机制,提高为老服务总体水平,改善老年人养老环境,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得到有效落实。
措施及成效
面对本区老年人数量的逐年增加,老年人家庭赡养、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法律保护等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闸北区委区政府从加强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养老的社会氛围;积极动员各相关部门,构建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对老年群体的服务力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效;一是努力确保养老福利设施建设、创建为老服务项目、坚持现行的惠老政策、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适老改造服务,逐步完善了“9073”养老服务格局;二是通过完善医疗服务措施,加强社区老人健康干预及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网的建设来完善社区老年医疗保健体系;三是以完善老年教育网络、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加强老年健身场所的建设等方式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健康生活;四是依托“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老年人自身的防范意识;提供法律援助,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式健全老年维权保障体系;五是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规范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搭建社会参与助老工作平台来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社会化。
困难及问题
当前闸北区在养老问题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家庭养老意识淡薄,“9073”养老格局面临冲击。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利益关系的调整和个人价值观的改变,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受到冲击,主动自觉养老助老的意识有逐渐弱化的倾向,家庭养老意识越来越薄弱,越来越多的子女把对自己的父母长辈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推给了社会和政府,增加了“9073”养老格局建设的难度,更加大了社会养老的压力。
2、养老设施陈旧和养老机构缺失,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历史原因造成的诸多资源的先天不足,日益凸显出了养老设施陈旧、养老机构缺失、养老服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加上资金、场地等资源长期紧张,养老设施规划难以全面执行。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经济型养老院数量少、老年护理病床数量不足、养老机构布局与结构不尽合理、养老设施较为简陋、服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养老工作软硬条件的不足以及服务都难以满足多层次老人的需求。
3、涉老养老政策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年事业的发展。
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养老政策的滞后性日益显现,亟需研究出台新的政策与措施。一是中低收入老年人的增多呼唤养老政策的门槛降低;城镇居保和低保人员待遇不匹配,养老政策的适配性有待提高;做好高龄老人养老政策全覆盖的同时,困难老人群体也亟待引起重视。二是积极合理调整和加大资金来源,优化资金投放的比例配置,完善对为老服务项目建设的税收补贴和政策鼓励,加大政府在养老事业建设上的财政保障,凸显养老事业发展成效。
4、闸北区、街两级老年工作机制和机构设置与当前老年事业发展难以适应。
一是目前主管老年事业发展的区民政局没有专司老年工作的科室,具体工作由区老龄办代行。街镇民政科几乎没有专职的老龄工作干部,其事务由街镇老年协会代办。机构人员的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老龄工作的开展和老年事业的发展。二是老年工作机制与老年社会发展较难适应。人口流动性的日益增强,“人户分离”现象的出现导致许多现有的养老政策和措施放空,难以做到全覆盖,同时也对老年机构和设施的规划布局带来了难度。三是老年维权机制不健全。涉及老年人的婚姻、财产等问题的民事案件以及涉老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日益增多,都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包括预警、受理、调解、裁决、执行等机制在内的老年保护工作机制和维权体系。
意见及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从如下方面入手:
1、进一步加大养老敬老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家庭养老意识。一是加强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要加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这十二个字的养老工作总方针的宣传。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参与,通过树立家庭养老典型来宣传敬老养老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敬老养老社会氛围。四是通过选择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达到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的效果。
2、进一步加大养老设施和机构建设,满足社会多种需求。一是建立养老事业的经费统筹,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的场地规划,加大综合性为老服务设施和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经济型养老院的建设,有计划的增加老年护理病床和养老床位的数量,有计划地推进陈旧设施的改建,提高原有养老服务的力度。二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建设和发展。在资金投入、日常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形成多方参与的机制。同时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的规范引导和管理,通过源头控制、规范管理来增强队伍的稳定性,并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和道德教育,提高整体素质。
3、进一步加强养老政策研究,为老龄工作提供保障。要坚持养老机构发展与城市发展同步以及养老经费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同步。一要市区联动结合区域特点,加强政策研究,借鉴先进做法,针对新问题开拓新思路,协调有限福利资源和利益均等化之间的矛盾,以期达到同等或更好的为老服务效果。二要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降低投入成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适当减免相关税收以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工作,将政府投入与民间投入结合起来,并以人口老龄化增长的速度和老年人口的比例来配置社会管理、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均等化和统筹兼顾,在有效减少政府压力的同时达到效益的最大化。
4、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发挥政府职能。一要解决专门机构和人员配置缺失的问题,设立专门科室,集中管理并配备高觉悟、高素质的专业工作人员,设立专职老龄工作干部,并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二要对“十二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突出重点,聚焦问题,并及时调整推进节奏,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特长,形成合力,多渠道、多举措地加大推进力度,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三要进一步明确发展老年事业“十二五”规划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加强协同机制的研究,加强合力的同时引进监督机制,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度。
5、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为养老事业奠定基础。养老形式的不断变化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更切合当前老年事业地位情势,更具规范操作的地方性法规,让保护老年人权益和发展老年事业的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随着社会养老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参与相关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越来越复杂、归属的职能部门也越来越多,操作性、协调性的法律法规也亟待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