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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早在2006年就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以前的准则做了相应的改进,其中所得税部分将所得税处理方法统一规定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尽管该方法实现了国际趋同,且已经在上市公司实施很长一段时间,但如何能够使更多的企业对新所得税处理方法有正确的理解和掌握,并做到顺利过渡,仍然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所以为了能够对所得税处理方法有更深的理解,本文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