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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的特点逐渐显现出来。因此,对于养老金的需求也逐年增加,这给相关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同时,如何对养老金进行管理和合理发放也成为了工作之中的难题。当前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金存在着严重的冒领现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对养老保险的基金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也会对社会中的养老保险造成不平等的现象,影响十分恶劣。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冒领现象,找出冒领的主要原因,并且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找到了合理的解决对策,望能为进一步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有用的帮助。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冒领现象;对策
自從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以来,为广大城乡居民年老后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体现了社会保障的逐步完善,但是,我国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也一直存在着。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明显,导致养老金涉及到的人员和数额都十分复杂,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大的难题。因此,如何科学的防范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是相关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中的重点关注问题,同时也是当前社会人们关注的话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了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由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以及宣传工作不到位或是居民自觉性较差等一些原因导致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展开了论述。
1 养老金冒领现象特点及原因
1.1 养老金冒领现象的特点
一是在制度实施时已享受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又向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申报领取,或在企业社保和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两边缴费,到龄时两边申报领取,这就导致企业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重复享受,这种现象一般通过加强管理和比对可以进行消除。二是当享受养老金的人员去世之后,家属没能及时上报,反而继续冒领养老金,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但是想要完全消除这种现象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三是一部分退休人员由于身体原因或是异地居住原因,使经办机构长期与其见不到面,再加上在农村实行生存认证制度的困难,不乏存在一些冒领现象的出现。跟其他福利待遇相比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的特点主要是享受福利待遇的人数多,人员也较为复杂,并且所领的金额一般来说相对较小。同时,对于冒领的养老金,因各种原因,使得无法对其进行经济或法律上的制裁,导致追缴的效果不佳。可见,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冒领现象普遍严重。
1.2 养老金冒领现象产生的原因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别,近年来,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冒领现象,在全国范围内都普遍存在,不论是居民的思想程度还是社保相关机构的管理水平都影响着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的程度。针对不同城市的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一般情况下,冒领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当地对于养老保险冒领工作宣传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导致居民意识差,没有足够重视冒领养老金的严重后果,使得有意或无意地在冒领养老金。有些家属误以为领取养老金是一种福利待遇所以在领取人员死亡后仍然还在不断领取。当然,其中也有部分人员是属于有意冒领,故意隐瞒人员去世信息或对死亡时间进行造假,以此继续领取养老金。
此外,与企业养老金制度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没有全面实施丧葬费和补助金的政策。因此,养老金享受人员去世后,家属申报的积极性不高,也就出现了不领白不领的怪圈。养老金冒领现象产生的原因还包括相关部门管理不严,没能有效协助制止冒领现象的发生,对已发现冒领时,无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导致更多的人加入到恶性循环之中,使得养老金冒领现象越来越严重。
在整个养老金认领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没有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对冒领现象的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导致城乡居民对于冒领现象的后果认识不足,造成了冒领现象的进一步严重。在申报待遇领取过程中,由于无法对企业社保与城乡居民保信息的实时比对和对同一对象在全国范围进行比对,也导致了冒领和重复领取的现象。而要想彻底治理,还需要政府计划性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如数据共享、加强部门配合、严格执法。
2 养老金冒领防范措施
2.1 加强宣传效果
一般情况下,农村老人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针对他们的特点,应当适当调整宣传方式,用他们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和报道,保证相关人员能够清楚相应政策和法律法规,要通过宣传使他们知道,待遇领取人员去世之后,其家人有义务主动申报,认识到冒领养老保险金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追究冒领者法律责任
由于冒领养老金给国家带来的是长期弥漫性的损害,因此,打击冒领现象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应当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后果。同时,国家应当全面建立丧葬补助费的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国家社会的公平,同时能够促进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人家属对于去世人员的主动申报。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差异,部分地区的城乡居民丧葬补助费制度还没有具体完善,政府应当加大对这方面工作的投入,建立完整的保障制度。只有建立起丧葬补助费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的意识,能够让城乡居民主动申报死亡人员,保证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凡是冒领养老金者,一律要求连本带利予以追回。对于冒领时间较长无法追缴者,应动用法律武器给予制裁处罚。
2.3 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
要想减少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发生,同时为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建设村居保障平台是十分必要的。建设城乡居民保障平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应当规范平台建设的标准,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建设不同的标准。依靠金保工程对领取对象建立台账,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做到数据共享,因为村一级对本村人员的生死情况了如指掌,要依靠他们确保信息掌握的全面准确。同时,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聘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或指定村两委干部中的一人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并且要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建设,从根本上加强管理。
2.4 提高认证标准
由于当前很多时候由于退休人员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或是居住外地等原因,其养老金通常有儿女或是亲属代为领取。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漏洞,处理时应当提高领取养老金的认证标准,可以针对年纪较大的行动不方便的人员对其进行上门探视,认证结果应当进行公示,同时对亲属领取养老金的认证标准进行细化和提高,增加指纹识别或是人脸识别技术,加强异地人员的管理,对异地领取养老金的过程严格管理,通过提高资格认证质量,加强对整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环节的严格管理,从而减少冒领现象的出现。
3 结论
从本文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为我国城乡老人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出现城乡居民养老金被冒领现象,在今后的实践操作中,还需要相关部门通过加强管理,认真调查,完善制度,从多方面对养老保险社会制度进行完善,减少最终杜绝冒领养老金事件的发生。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才能够不断完善对人民的服务,实现我国城乡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为人民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许志涛.养老保险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及效果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2]韩烨.再分配理论视阈下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研究[D].吉林大学,2015.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冒领现象;对策
自從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以来,为广大城乡居民年老后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体现了社会保障的逐步完善,但是,我国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也一直存在着。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明显,导致养老金涉及到的人员和数额都十分复杂,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大的难题。因此,如何科学的防范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是相关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中的重点关注问题,同时也是当前社会人们关注的话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了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服务水平的具体体现。由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以及宣传工作不到位或是居民自觉性较差等一些原因导致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展开了论述。
1 养老金冒领现象特点及原因
1.1 养老金冒领现象的特点
一是在制度实施时已享受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又向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申报领取,或在企业社保和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两边缴费,到龄时两边申报领取,这就导致企业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重复享受,这种现象一般通过加强管理和比对可以进行消除。二是当享受养老金的人员去世之后,家属没能及时上报,反而继续冒领养老金,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但是想要完全消除这种现象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三是一部分退休人员由于身体原因或是异地居住原因,使经办机构长期与其见不到面,再加上在农村实行生存认证制度的困难,不乏存在一些冒领现象的出现。跟其他福利待遇相比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的特点主要是享受福利待遇的人数多,人员也较为复杂,并且所领的金额一般来说相对较小。同时,对于冒领的养老金,因各种原因,使得无法对其进行经济或法律上的制裁,导致追缴的效果不佳。可见,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冒领现象普遍严重。
1.2 养老金冒领现象产生的原因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别,近年来,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冒领现象,在全国范围内都普遍存在,不论是居民的思想程度还是社保相关机构的管理水平都影响着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的程度。针对不同城市的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一般情况下,冒领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当地对于养老保险冒领工作宣传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导致居民意识差,没有足够重视冒领养老金的严重后果,使得有意或无意地在冒领养老金。有些家属误以为领取养老金是一种福利待遇所以在领取人员死亡后仍然还在不断领取。当然,其中也有部分人员是属于有意冒领,故意隐瞒人员去世信息或对死亡时间进行造假,以此继续领取养老金。
此外,与企业养老金制度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没有全面实施丧葬费和补助金的政策。因此,养老金享受人员去世后,家属申报的积极性不高,也就出现了不领白不领的怪圈。养老金冒领现象产生的原因还包括相关部门管理不严,没能有效协助制止冒领现象的发生,对已发现冒领时,无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导致更多的人加入到恶性循环之中,使得养老金冒领现象越来越严重。
在整个养老金认领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没有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对冒领现象的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导致城乡居民对于冒领现象的后果认识不足,造成了冒领现象的进一步严重。在申报待遇领取过程中,由于无法对企业社保与城乡居民保信息的实时比对和对同一对象在全国范围进行比对,也导致了冒领和重复领取的现象。而要想彻底治理,还需要政府计划性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如数据共享、加强部门配合、严格执法。
2 养老金冒领防范措施
2.1 加强宣传效果
一般情况下,农村老人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针对他们的特点,应当适当调整宣传方式,用他们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和报道,保证相关人员能够清楚相应政策和法律法规,要通过宣传使他们知道,待遇领取人员去世之后,其家人有义务主动申报,认识到冒领养老保险金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追究冒领者法律责任
由于冒领养老金给国家带来的是长期弥漫性的损害,因此,打击冒领现象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应当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后果。同时,国家应当全面建立丧葬补助费的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国家社会的公平,同时能够促进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人家属对于去世人员的主动申报。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差异,部分地区的城乡居民丧葬补助费制度还没有具体完善,政府应当加大对这方面工作的投入,建立完整的保障制度。只有建立起丧葬补助费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的意识,能够让城乡居民主动申报死亡人员,保证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凡是冒领养老金者,一律要求连本带利予以追回。对于冒领时间较长无法追缴者,应动用法律武器给予制裁处罚。
2.3 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
要想减少城乡居民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发生,同时为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建设村居保障平台是十分必要的。建设城乡居民保障平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应当规范平台建设的标准,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建设不同的标准。依靠金保工程对领取对象建立台账,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做到数据共享,因为村一级对本村人员的生死情况了如指掌,要依靠他们确保信息掌握的全面准确。同时,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聘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或指定村两委干部中的一人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并且要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建设,从根本上加强管理。
2.4 提高认证标准
由于当前很多时候由于退休人员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或是居住外地等原因,其养老金通常有儿女或是亲属代为领取。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漏洞,处理时应当提高领取养老金的认证标准,可以针对年纪较大的行动不方便的人员对其进行上门探视,认证结果应当进行公示,同时对亲属领取养老金的认证标准进行细化和提高,增加指纹识别或是人脸识别技术,加强异地人员的管理,对异地领取养老金的过程严格管理,通过提高资格认证质量,加强对整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环节的严格管理,从而减少冒领现象的出现。
3 结论
从本文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虽然为我国城乡老人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出现城乡居民养老金被冒领现象,在今后的实践操作中,还需要相关部门通过加强管理,认真调查,完善制度,从多方面对养老保险社会制度进行完善,减少最终杜绝冒领养老金事件的发生。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才能够不断完善对人民的服务,实现我国城乡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为人民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许志涛.养老保险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及效果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2]韩烨.再分配理论视阈下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研究[D].吉林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