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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以地方自治为主要内容的立宪新政,虽然从上层统治者到社会民众达成了其是“救亡图存”之良药的思想共识,但在具体实施中却遇到诸多现实困境、产生种种不良后果、导致普通民众的反对和暴动、引发社会舆论的批评。立宪新政本是求生之道,反而成了促死之法,新政不仅在实施中走样,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且加剧了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成为革命的催化剂。究其原因,乃是一本其旧的乡土中国处于第二个“历史三峡”之局限使然,加之希冀毕其功于一役,不免过于理想,脱离社会现实,最后必然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