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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是民主的重要内涵。确立和扩展人民自治的范围和机制是有效回应社会公共需求,降低治理成本,改善治理绩效,完善公民人格,弱化国家强制的重要途径。人民自治的有效实施,需要确立作为“主权者”人民之存在载体的公民之治理主体地位,完善自治权的法律保护机制,实行多层次、宽领域的自治形式,以多样化的制度措施予以保障,进而为形成一个“他治”不断弱化、自治与共治相得益彰的美好社会奠定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