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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此背景下,检察机关如何扮演程序参加者和法律监督者的双重角色,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尤其是作为法律监督者,审判中心主义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丧失监督的合法性、可能性和积极性。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