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小额定期借记业务是指收款人开户银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定期向指定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它是小额支付系统的一项主要业务,适用于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收费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商保险和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障资金的收取,具有安全、高效、便捷的特点。该项业务自2009年9月在华坪县正式上线运行,为全面了解掌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更好的推广该项业务,我们对县内的金融机构及部分收费单位和缴费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一、华坪县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基本情况
县内共有华坪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三家单位通过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办理收费业务,2009年9月系统上线运行时,共办理161笔,金额27.89万元,成功154笔,成功率95.65%;2010年底,办理153笔,金额37.09万元,比上年减少8笔,成功148笔,成功率96.73%;2011年9月底,共办理137笔,金额47.42万元,比上年减少16笔,比系统上线时减少了24笔,成功132笔,成功率96.35%。以上数据显示,系统上线运行两年多来,发展速度缓慢,系统效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运行情况不容乐观。
二、制约小额定期借记业务推广应用的主要因素
(一)金融机构宣传不到位,社会公众认知度低
近年来,人民银行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力推广、宣传小额支付系统,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商业银行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其主要精力放在了组织存款、发展客户、拓展中间业务、推广系统内新业务等方面,定期借记业务运行后,会降低系统内代收业务成本,减少中间业务收入,况且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不是强制性的业务,大部分商业银行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宣传力度不到位,仅仅只是停留在悬挂条幅、摆放柜台资料等层面,没有对客户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致使多数收费单位及缴费企业不了解小额定期借记业务的功能和优势。
(二)业务系统不完善,影响定期借记业务的推广
一是业务办理程序较为繁琐。收费单位主动开通定期借记业务,需经过向代收银行提出申请,代收银行审核同意后报当地人行赋予单位代码,再由收费单位确定缴费企业并编制合同号,经代收银行向有关付款行传送对应关系表,付款行审核确认等一系列程序。它涉及到必须由付款行、付款单位和收费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协议)和相关法律准备。因此,银行机构、企事业单位对大量的合同签订工作存有畏难情绪,限制了业务的开展;二是由于系统运行不稳定方面的原因,使该项业务在处理过程中常出现业务回执不准确,业务失败原因不明确等问题,有时还会因为某家商业银行系统故障,几天不能办理业务,代收银行需要付出大量的解释工作。三是部分金融机构网点不具备资金清算的功能,如果定期借记业务涉及到这些金融机构网点,就必须通过代理清算行来加入支付系统运行,而通过代理清算行来转划定期借记业务就会存在很多不便的地方,比如接收借记业务要通过其行内系统转发时,双方信息比对不一致,就容易发生退票的情况;四是银企对接跟不上,目前各行都还没有与企事业单位的接口软件,不能实现银行与企事业单位的连接,手工操作、纸质报送还是主要的对接手段。等等这些因素使客户体验较差,难以认同该项业务,无法同银行内部代收付业务相比,与其他第三方支付等业务相比较,更是缺乏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定期借记业务的推广运行。
(三)收费单位习惯于现行收费模式,对开展新业务缺乏主动性
目前,各收费单位都根据各自用户的特点,建立了基本能满足不同缴费需求的形式多样的收费模式,并形成了与之相配套的营销和财务管理模式。如收费单位采用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主动扣收款项实现费用归集,势必会改变现有业务操作流程,改变收费单位人员及部门职责界定。加之,目前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仅向单位客户开放,使得大量的个人客户缴费被拒于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之外,单位与个人不同的缴费模式给收费企业的征收与财务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发票传递不及时,影响了缴费企业的财务处理时间
付款银行出具的扣款凭证不能作为缴费企业的入账依据,而收费单位又必须在确认款项收妥后才出具发票,然后传递给银行,最后到达缴费企业。缴费企业从银行扣款到收到发票,中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据调查,时间一般为3至5天,最长时达10多天,缴费企业为了处理账务,需多次往返于银行、收费单位之间,有时还不得不亲自到收费单位索取发票,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便利、高效的优势不但未能体现,付款依据滞后让缴费企业感觉更比以前麻烦,产生抵触情绪,长此以往,缴费企业宁愿选择到银行或收费点主动缴费,也不愿使用该项业务。
三、推动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发展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小额支付量
一方面,可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结合的方式,通过举办银企座谈会、业务推介和到收费单位场所内部宣传及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外部媒体宣传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小额定期借记业务费用低、资金到账时间快、资金安全的优点,使公共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定期借记业务有更深刻的了解,从而乐于接受这种支付结算方式。另一方面,针对目前该系统客户群单一的现状,充分发挥定期借记业务系统能够直接接入中央银行现代化系统,在业务路径、支付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优势,鼓励和引导缴纳水电、煤气、电话和发放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使用小额支付批量业务。
(二)出台相关政策,加强行政引导
一方面作为支付清算服务和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要积极介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指导;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取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参与,对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方式进行疏导,协商办理公用性收费的办法和相关政策,引导收费单位统一通过小额定期借记业务进行费用的收取,减少现金缴费等落后方式,通过重点客户的示范效应,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小额定期借记业务的开展。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系统上线之初,各金融机构都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但由于岗位轮换的原因,现有业务人员大部分对小额定期借记业务知识不熟悉,又未接受过相关培训,无从向客户进行宣传和引导。因此,金融机构应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工作,使业务人员熟练掌握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严格遵循业务处理的要求,降低退票比率,切实为社会提供快捷、安全、方便的结算服务,同时还应对业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和解决。
(四)完善系统设置,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一是适时开通个人业务,实现业务的全面覆盖,彰显小额定期业务的社会效益。二是及时开发与企事业单位的接口软件,使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平台延伸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节约社会资源。三是优化业务流程,尽量简化申请程序,印制通俗易懂、公式化的申请书和合同书,使收付单位只要签名或者盖章就能完成签订协议的手续。
(五)协商最佳的票据传递方法,合理解决发票滞后的问题
目前,我县办理小额定期借记业务的发票主要是采用委托商业银行(主要是付款行)进行传递,中间环节较多,在途时间长。如果通过协商,完善票据签收登记手续,缴费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自行传递、委托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传递三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各种问题和矛盾就会大大减少,这就需要付款银行、付款单位和收费单位三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
课题组负责人:袁红梅
课题组成员:徐永惠(执笔) 莫志芬
一、华坪县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基本情况
县内共有华坪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三家单位通过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办理收费业务,2009年9月系统上线运行时,共办理161笔,金额27.89万元,成功154笔,成功率95.65%;2010年底,办理153笔,金额37.09万元,比上年减少8笔,成功148笔,成功率96.73%;2011年9月底,共办理137笔,金额47.42万元,比上年减少16笔,比系统上线时减少了24笔,成功132笔,成功率96.35%。以上数据显示,系统上线运行两年多来,发展速度缓慢,系统效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运行情况不容乐观。
二、制约小额定期借记业务推广应用的主要因素
(一)金融机构宣传不到位,社会公众认知度低
近年来,人民银行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力推广、宣传小额支付系统,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商业银行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其主要精力放在了组织存款、发展客户、拓展中间业务、推广系统内新业务等方面,定期借记业务运行后,会降低系统内代收业务成本,减少中间业务收入,况且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不是强制性的业务,大部分商业银行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宣传力度不到位,仅仅只是停留在悬挂条幅、摆放柜台资料等层面,没有对客户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致使多数收费单位及缴费企业不了解小额定期借记业务的功能和优势。
(二)业务系统不完善,影响定期借记业务的推广
一是业务办理程序较为繁琐。收费单位主动开通定期借记业务,需经过向代收银行提出申请,代收银行审核同意后报当地人行赋予单位代码,再由收费单位确定缴费企业并编制合同号,经代收银行向有关付款行传送对应关系表,付款行审核确认等一系列程序。它涉及到必须由付款行、付款单位和收费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协议)和相关法律准备。因此,银行机构、企事业单位对大量的合同签订工作存有畏难情绪,限制了业务的开展;二是由于系统运行不稳定方面的原因,使该项业务在处理过程中常出现业务回执不准确,业务失败原因不明确等问题,有时还会因为某家商业银行系统故障,几天不能办理业务,代收银行需要付出大量的解释工作。三是部分金融机构网点不具备资金清算的功能,如果定期借记业务涉及到这些金融机构网点,就必须通过代理清算行来加入支付系统运行,而通过代理清算行来转划定期借记业务就会存在很多不便的地方,比如接收借记业务要通过其行内系统转发时,双方信息比对不一致,就容易发生退票的情况;四是银企对接跟不上,目前各行都还没有与企事业单位的接口软件,不能实现银行与企事业单位的连接,手工操作、纸质报送还是主要的对接手段。等等这些因素使客户体验较差,难以认同该项业务,无法同银行内部代收付业务相比,与其他第三方支付等业务相比较,更是缺乏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定期借记业务的推广运行。
(三)收费单位习惯于现行收费模式,对开展新业务缺乏主动性
目前,各收费单位都根据各自用户的特点,建立了基本能满足不同缴费需求的形式多样的收费模式,并形成了与之相配套的营销和财务管理模式。如收费单位采用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主动扣收款项实现费用归集,势必会改变现有业务操作流程,改变收费单位人员及部门职责界定。加之,目前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仅向单位客户开放,使得大量的个人客户缴费被拒于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之外,单位与个人不同的缴费模式给收费企业的征收与财务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发票传递不及时,影响了缴费企业的财务处理时间
付款银行出具的扣款凭证不能作为缴费企业的入账依据,而收费单位又必须在确认款项收妥后才出具发票,然后传递给银行,最后到达缴费企业。缴费企业从银行扣款到收到发票,中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据调查,时间一般为3至5天,最长时达10多天,缴费企业为了处理账务,需多次往返于银行、收费单位之间,有时还不得不亲自到收费单位索取发票,小额定期借记业务便利、高效的优势不但未能体现,付款依据滞后让缴费企业感觉更比以前麻烦,产生抵触情绪,长此以往,缴费企业宁愿选择到银行或收费点主动缴费,也不愿使用该项业务。
三、推动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发展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小额支付量
一方面,可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结合的方式,通过举办银企座谈会、业务推介和到收费单位场所内部宣传及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外部媒体宣传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小额定期借记业务费用低、资金到账时间快、资金安全的优点,使公共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定期借记业务有更深刻的了解,从而乐于接受这种支付结算方式。另一方面,针对目前该系统客户群单一的现状,充分发挥定期借记业务系统能够直接接入中央银行现代化系统,在业务路径、支付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优势,鼓励和引导缴纳水电、煤气、电话和发放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使用小额支付批量业务。
(二)出台相关政策,加强行政引导
一方面作为支付清算服务和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要积极介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指导;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取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参与,对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方式进行疏导,协商办理公用性收费的办法和相关政策,引导收费单位统一通过小额定期借记业务进行费用的收取,减少现金缴费等落后方式,通过重点客户的示范效应,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小额定期借记业务的开展。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系统上线之初,各金融机构都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但由于岗位轮换的原因,现有业务人员大部分对小额定期借记业务知识不熟悉,又未接受过相关培训,无从向客户进行宣传和引导。因此,金融机构应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工作,使业务人员熟练掌握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严格遵循业务处理的要求,降低退票比率,切实为社会提供快捷、安全、方便的结算服务,同时还应对业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和解决。
(四)完善系统设置,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一是适时开通个人业务,实现业务的全面覆盖,彰显小额定期业务的社会效益。二是及时开发与企事业单位的接口软件,使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平台延伸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节约社会资源。三是优化业务流程,尽量简化申请程序,印制通俗易懂、公式化的申请书和合同书,使收付单位只要签名或者盖章就能完成签订协议的手续。
(五)协商最佳的票据传递方法,合理解决发票滞后的问题
目前,我县办理小额定期借记业务的发票主要是采用委托商业银行(主要是付款行)进行传递,中间环节较多,在途时间长。如果通过协商,完善票据签收登记手续,缴费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自行传递、委托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传递三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各种问题和矛盾就会大大减少,这就需要付款银行、付款单位和收费单位三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
课题组负责人:袁红梅
课题组成员:徐永惠(执笔) 莫志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