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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家庭暴力作为社会普遍存在现象,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从家庭暴力的特征成因,通过采取财产协议公证、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提高自救能力。
关键词:家庭暴力;财产协议公证;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
1家庭暴力的概念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以下简称家暴。本文从狭义的家暴,主要指夫妻之间进行肉体伤害、精神折磨和性虐待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家庭暴力的特征及成因分析
关于家暴的特征:第一,具有普遍性、隐蔽性、私密性。第二,具有反复多样性,呈循环性。第三,家暴具有时间的持久性、后果的严重性。关于家暴的成因:第一,思想上不重视,社会上对一些轻微家暴不管不问,受害者自卑自弱,逆来顺受,对家暴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助长施暴者有恃无恐的气焰。第二,经济收入的不对等,再加上传统大男子主义严重、享受的意识增强,所谓的优越感要求对方绝对服从,否则就有可能大打出手或者实施冷暴力。第三,法律制度、救济措施不完善,对家暴受害者的损害赔偿缺乏可操作性。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对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作出规定,但家暴案件属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只有造成重伤、死亡的,司法机关才主动追究。不注重事前预防,缺乏对正在发生的家暴的法律救济。从举证责任归属上看,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且证据收集阻碍实际上是加重了受害人的负担。
3家庭暴力之公证救济
3.1财产协议公证有利于家暴的事前预防及事后保障
因家暴离婚案件中,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一般会侧重考虑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剥夺施暴者对对子女抚养权,但这往往是离婚事后补救。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或者未婚夫妻双方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近来,财产协议公证呈上升趋势,改变财产协议公证等于不信任对方的观念,注重对自身利益的保护。
对家暴进行事前预防胜于补救,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在婚姻缔结前,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明确约定发生家暴的具体情形: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冷爆力等,同时附加条件,如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把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等救济措施具体落实到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中,包括具体补偿方式、金额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可进行财产约定的资产包括不动产、股票证券、车辆、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若夫妻双方婚前未订立有关预防家暴方面的协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家庭暴力,事后当事人双方也可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明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对婚前、婚后的财产进行合理的、预见性的分配, 达到对施暴者的约束作用。
3.2证据保全公证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
在家暴案件质证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现实生活中家暴的受害者往往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顾忌,没有及时向街坊领居、公安机关等其他机构组织求助,导致证据灭失或者举证失败,事后的诊疗记录往往不能证明是谁实施了这种伤害,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证明。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从接电话到收发短信、微信,海量的电子证据无处不在,对认定事实解决纠纷至关重要。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目的在于通过国家证明行为将电子证据予以固定和保存。中国公证协会出台的《办理互联网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办理电子证据公证事项,包括保全QQ、微博、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家暴的受害者可通过打电话、短信、微信、录音等方式进行取证,引导施暴者自述家暴过程,在家暴结束的缓冲期让对方表明悔过、承诺、保证等意思,具体可以包括陈述施暴,时间、地点、人物、伤害程度、造成的严重后果,承诺以后不再施暴等。这时受害者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处依照法定程序对与家暴相关的短信、QQ、微信、电话录音等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予以证明依法出具公证书。目前,多地公证处开通“公证云”平台,智能取证争分夺秒,全天24小时,自主完成且无需人工干预,只要有网络覆盖的地方,就可以固定证据,整个过程将由“公证云”平台予以记录,使取证过程得以还原,从而体现证据的完整性。从而达到智能取证的目的,为家暴证据的固定提供及时便捷服务。对该电子证据进行证据保全,有效地防止证据灭失,为今后解决离婚析产纠纷及孩子抚养权纠纷提供证据保障,有利赔偿索求,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
3.3遗嘱公证对家庭暴力的事后补救
近年来家暴的数据显示,每7.4秒就有一女性受到丈夫殴打。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虽然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但实践中是故意杀害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还需举证,或者受害者由于长期受家暴迫害自杀,若受害者生前未立遗嘱,就可能出现施暴者继承受害者的遗产的情形,这并非死者的遗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家暴的受害者通过订立遗嘱指定遗产受益人,剥夺施暴者的继承权。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公证遗嘱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于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在审判实践中,许多遗嘱继承诉讼案件产生往往因订立遗嘱不规范引起的。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公证遗嘱必须由公证员直接办理,并经审查后以公证书的形式出具,变更撤销公证遗嘱需再次通过公证的形式。对于遗嘱中所涉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民事行为能力、财产内容,公证员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物证等方式,确认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合法,从而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合法性。因为有公证员的把关,遺嘱内容、形式更规范、合法。公证遗嘱生效前,立遗嘱人可申请对遗嘱内容进行保密,保护其隐私权。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公证遗嘱按照自己意愿指定遗产受益人,剥夺施暴者的继承权,更符合受害者生前遗愿体现,捍卫公平正义、维护公序良俗。
4结语
家暴受害者通过办理财产协议公证、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提高自救能力,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合理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从而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关键词:家庭暴力;财产协议公证;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
1家庭暴力的概念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以下简称家暴。本文从狭义的家暴,主要指夫妻之间进行肉体伤害、精神折磨和性虐待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家庭暴力的特征及成因分析
关于家暴的特征:第一,具有普遍性、隐蔽性、私密性。第二,具有反复多样性,呈循环性。第三,家暴具有时间的持久性、后果的严重性。关于家暴的成因:第一,思想上不重视,社会上对一些轻微家暴不管不问,受害者自卑自弱,逆来顺受,对家暴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助长施暴者有恃无恐的气焰。第二,经济收入的不对等,再加上传统大男子主义严重、享受的意识增强,所谓的优越感要求对方绝对服从,否则就有可能大打出手或者实施冷暴力。第三,法律制度、救济措施不完善,对家暴受害者的损害赔偿缺乏可操作性。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对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作出规定,但家暴案件属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只有造成重伤、死亡的,司法机关才主动追究。不注重事前预防,缺乏对正在发生的家暴的法律救济。从举证责任归属上看,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且证据收集阻碍实际上是加重了受害人的负担。
3家庭暴力之公证救济
3.1财产协议公证有利于家暴的事前预防及事后保障
因家暴离婚案件中,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一般会侧重考虑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剥夺施暴者对对子女抚养权,但这往往是离婚事后补救。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或者未婚夫妻双方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近来,财产协议公证呈上升趋势,改变财产协议公证等于不信任对方的观念,注重对自身利益的保护。
对家暴进行事前预防胜于补救,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在婚姻缔结前,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明确约定发生家暴的具体情形: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冷爆力等,同时附加条件,如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把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等救济措施具体落实到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中,包括具体补偿方式、金额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可进行财产约定的资产包括不动产、股票证券、车辆、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若夫妻双方婚前未订立有关预防家暴方面的协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家庭暴力,事后当事人双方也可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明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对婚前、婚后的财产进行合理的、预见性的分配, 达到对施暴者的约束作用。
3.2证据保全公证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
在家暴案件质证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现实生活中家暴的受害者往往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顾忌,没有及时向街坊领居、公安机关等其他机构组织求助,导致证据灭失或者举证失败,事后的诊疗记录往往不能证明是谁实施了这种伤害,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证明。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从接电话到收发短信、微信,海量的电子证据无处不在,对认定事实解决纠纷至关重要。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目的在于通过国家证明行为将电子证据予以固定和保存。中国公证协会出台的《办理互联网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办理电子证据公证事项,包括保全QQ、微博、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家暴的受害者可通过打电话、短信、微信、录音等方式进行取证,引导施暴者自述家暴过程,在家暴结束的缓冲期让对方表明悔过、承诺、保证等意思,具体可以包括陈述施暴,时间、地点、人物、伤害程度、造成的严重后果,承诺以后不再施暴等。这时受害者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处依照法定程序对与家暴相关的短信、QQ、微信、电话录音等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予以证明依法出具公证书。目前,多地公证处开通“公证云”平台,智能取证争分夺秒,全天24小时,自主完成且无需人工干预,只要有网络覆盖的地方,就可以固定证据,整个过程将由“公证云”平台予以记录,使取证过程得以还原,从而体现证据的完整性。从而达到智能取证的目的,为家暴证据的固定提供及时便捷服务。对该电子证据进行证据保全,有效地防止证据灭失,为今后解决离婚析产纠纷及孩子抚养权纠纷提供证据保障,有利赔偿索求,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
3.3遗嘱公证对家庭暴力的事后补救
近年来家暴的数据显示,每7.4秒就有一女性受到丈夫殴打。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虽然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但实践中是故意杀害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还需举证,或者受害者由于长期受家暴迫害自杀,若受害者生前未立遗嘱,就可能出现施暴者继承受害者的遗产的情形,这并非死者的遗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家暴的受害者通过订立遗嘱指定遗产受益人,剥夺施暴者的继承权。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公证遗嘱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于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在审判实践中,许多遗嘱继承诉讼案件产生往往因订立遗嘱不规范引起的。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公证遗嘱必须由公证员直接办理,并经审查后以公证书的形式出具,变更撤销公证遗嘱需再次通过公证的形式。对于遗嘱中所涉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民事行为能力、财产内容,公证员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物证等方式,确认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合法,从而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合法性。因为有公证员的把关,遺嘱内容、形式更规范、合法。公证遗嘱生效前,立遗嘱人可申请对遗嘱内容进行保密,保护其隐私权。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公证遗嘱按照自己意愿指定遗产受益人,剥夺施暴者的继承权,更符合受害者生前遗愿体现,捍卫公平正义、维护公序良俗。
4结语
家暴受害者通过办理财产协议公证、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提高自救能力,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合理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从而促进家庭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