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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是我省畜牧业的主要生产项目。考核养猪业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是肉猪出栏率、饲料转化率和产肉量。肉猪出栏率,是指在猪源基本自给的前提下,当年出栏肉猪数占年初存栏生猪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出栏率(%)=(年内杀卖吃肉猪数)/(年初存栏总数)×100% 为了提高云南农村肉猪出栏率,省科委和省畜牧局于1977年开始,组织科技人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出养猪“八改”综合配套技术措施。会泽、楚雄、陆良等县的一些乡村推广应用“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