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已经成为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 根据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提供的数据,2004年,各级党政机关接收毕业生占毕业生接收总数的3.9%,事业单位占19.8%.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占24.0%,非国有单位(主要包括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占52.3%。预计2005年各类性质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分别为,党政机关4.3%,事业单位14.4%,国有企业26.1%.非国有单位55.2%。非国有单位已经占据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半壁江山.并且所占的比重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