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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究竟是物权性质还是债权性质,学术界对此看法不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农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以期更好地维护农村土地稳定,保障农民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出台,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基本上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但在将来的《物权法》或《民法典》中有待进一步完善。当然,在物化的同时,还应考虑相关司法环境的改善,以期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实现土地所有者与承包权人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