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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数字脱贫是假脱贫,本文从扶贫工作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入手,分析了数字脱贫的形成原因,并据以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委托代理 信息不对称 数字脱贫
数字脱贫是指在当前的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地方在贫困农户相关数据上弄虚作假,让贫困群众假脱贫、被脱贫的不良现象。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数字脱贫的形成原因、表现形式及治理方法。
一、脱贫攻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契约理论,研究在信息不对称和契约双方存在利益冲突的条件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来激励和约束代理人,实现委托利益最大化。该理论有两个关键假设,即委托代理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首先,代理人往往掌握着比委托人更多的信息,这使得契约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委托人因此也不能真实、准确、及时地监控和掌握代理人的行为动态和代理绩效。其次,代理人的利益诉求与委托人存在差异甚至冲突,导致代理人的行为会向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偏离甚至违背委托人的委托目的。该理论指出了两个重要结论,即委托代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代理人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为了完成委托,往往会发生道德风险,形式上完成了委托契约,实质上损害了委托人利益。委托人鉴于掌握的信息不完备和对发生道德风险的担心,往往做出逆向选择,寻求订立和实现次优委托目标,从而降低了经济效率。
在脱贫工作中,各个层次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基本与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相符,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全国人大代表全体公民对中央政府的委托关系,第二个层次是中央政府对省一级政府的委托关系,第三个层次是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委托关系,第四个层次是县级政府与基层乡镇村之间的委托关系。为了研究的便利,本文把这几个层次的委托关系统称为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上级机构制定阶段性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辅之以一定的激励约束措施,委托基层机构按年度完成当年工作目标。基层机构接受上级机构委托,调动、运用政策和资源开展脱贫工作,争取完成脱贫目标并按年度接受上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二、数字脱贫的成因与表现形式
脱贫工作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的状况,这种状态造成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导致了数字脱贫。
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在脱贫工作中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上级机构负责制定目标、分解目标、向基层机构下达阶段性委托目标,并负责到期考核。基层机构按受上级机构委托后,一是对目标进行再分解再下达,二是对目标开展受托执行。在阶段性脱贫工作中,基层机构负责执行脱贫攻坚具体工作,对辖区内扶贫对象的生存状态、脱贫进度等信息的掌握明显要比上级机构全面、及时、真实。
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在脱贫工作中存在利益冲突。上级机构的利益诉求相对单一,在于顺利实现阶段性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基层机构的利益诉求相对多元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完成受托扶贫工作目标来获得上级机构考核认可,从而获得职位的稳定与升迁;二是通过掌握的受托扶贫资源来实现辖区内一定的经济目标。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的利益冲突,在可运用资源充足、受托工作到位的情况下,能够得到有效避免,从而调和冲突实现共赢。当这些条件不具备时,利益冲突就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演化为基层机构的道德风险,导致数字脱贫。而且,基层机构除了脱贫工作这一个受托事项之外还需要兼顾其它方面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及自身利益目标,有可能会发生挪用扶贫资源用作他用,甚至是为自身谋利。
基层机构发生道德风险导致的数字脱贫,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即未脱贫被脱贫和假脱贫真贫困。未脱贫被脱贫是典型的弄虚作假,基层机构通过人为修改被扶贫对象的有关经济数据,在考核期末实现数字脱贫,完成上级机构的考核。假脱贫真贫困它是指基层机构利用各种扶贫资源,在短期内采取急功近利措施来粉饰脱贫成果,形式上在相对短的考核期内让贫困户看似脱贫,这种假脱贫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其后果較之于被脱贫也更加严重,等考核期一过,就会由于原有扶贫资源缺失而原形毕露,让贫困户再次返贫甚至更加贫困。
十二五以来,政府脱贫工作成效显著,但是被脱贫、假脱贫的数字脱贫现象也屡见不鲜,给贫困户的脱贫进度、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目标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基于信息不对称,上级政府也被迫做出逆向选择,寻求次优目标,这些措施主要体现在委托目标的层层加码,导致目标失去失去科学性。上级机构出于自身政绩考核的需要和对基层机构产生数字脱贫的担忧,在分解脱贫目标时主动对下级机构层层加码,即便届时真实脱贫数据打折之后,还能够保证上级机构的预期数据能基本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但是,从现实情况看,脱贫工作进入十三五之后到了攻坚阶段,余下贫困地区的资源条件更差,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层层加码之后的脱贫攻坚目标到了基层实际上成为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基层政府接受上级政府的脱贫工作任务之后,最终很大程度上只能导致数字脱贫的结果。
三、应对措施
首先,需要尽量协调统一委托受托双方利益关系。上级机构和基层机构虽然具体的利益诉求有所冲突,但是作为政府机构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就是通过自身的工作绩效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上级机构要组织基层机构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历次扶贫工作会议和相关扶贫大政方针的文件精神,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端正态度,克服短线思维,积极主动地履行上级机构委托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其次,需要完善监督机制,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主要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当前IT技术快速发展的大数据优势,加大投入加快扶贫工作的数据系统建设,尽快地完成贫困户数据建档、动态跟踪工作,使基层扶贫工作信息能更快更准地实现上传;二是落实第三方监督机制,引进社会力量和被扶贫对象自身对扶贫效果进行测评,实行公开监督,避免脱贫成果的片面化和形式主义;三是实现长期动态跟踪监督,适当延长考核监督的期限,避免短线思维导致的假脱贫。
再次,需要严格考核机制,尽量消除道德风险。上级机构为了确保脱贫目标完成,在考核政策上要出台一些硬措施,比如,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0月印发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这个措施将督促贫困地区领导更加聚焦脱贫“主业”,集中精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类似的,各级机构也要参考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拿出严格考核的真措施,抓住要害,有效约束和激励,避免下级机构的道德风险而产生数字脱贫。
参考文献
[1]刘玉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扶贫方式研究[J].载《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2]刘有贵.委托代理理论述评[J].载《学术界》2006(1).
[3]国务院办公厅《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EB/OL].新华社2016-10-17.
【关键词】委托代理 信息不对称 数字脱贫
数字脱贫是指在当前的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地方在贫困农户相关数据上弄虚作假,让贫困群众假脱贫、被脱贫的不良现象。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数字脱贫的形成原因、表现形式及治理方法。
一、脱贫攻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契约理论,研究在信息不对称和契约双方存在利益冲突的条件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来激励和约束代理人,实现委托利益最大化。该理论有两个关键假设,即委托代理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首先,代理人往往掌握着比委托人更多的信息,这使得契约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委托人因此也不能真实、准确、及时地监控和掌握代理人的行为动态和代理绩效。其次,代理人的利益诉求与委托人存在差异甚至冲突,导致代理人的行为会向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偏离甚至违背委托人的委托目的。该理论指出了两个重要结论,即委托代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代理人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为了完成委托,往往会发生道德风险,形式上完成了委托契约,实质上损害了委托人利益。委托人鉴于掌握的信息不完备和对发生道德风险的担心,往往做出逆向选择,寻求订立和实现次优委托目标,从而降低了经济效率。
在脱贫工作中,各个层次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基本与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相符,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全国人大代表全体公民对中央政府的委托关系,第二个层次是中央政府对省一级政府的委托关系,第三个层次是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委托关系,第四个层次是县级政府与基层乡镇村之间的委托关系。为了研究的便利,本文把这几个层次的委托关系统称为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上级机构制定阶段性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辅之以一定的激励约束措施,委托基层机构按年度完成当年工作目标。基层机构接受上级机构委托,调动、运用政策和资源开展脱贫工作,争取完成脱贫目标并按年度接受上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二、数字脱贫的成因与表现形式
脱贫工作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的状况,这种状态造成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导致了数字脱贫。
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在脱贫工作中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上级机构负责制定目标、分解目标、向基层机构下达阶段性委托目标,并负责到期考核。基层机构按受上级机构委托后,一是对目标进行再分解再下达,二是对目标开展受托执行。在阶段性脱贫工作中,基层机构负责执行脱贫攻坚具体工作,对辖区内扶贫对象的生存状态、脱贫进度等信息的掌握明显要比上级机构全面、及时、真实。
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在脱贫工作中存在利益冲突。上级机构的利益诉求相对单一,在于顺利实现阶段性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基层机构的利益诉求相对多元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完成受托扶贫工作目标来获得上级机构考核认可,从而获得职位的稳定与升迁;二是通过掌握的受托扶贫资源来实现辖区内一定的经济目标。上级机构与基层机构的利益冲突,在可运用资源充足、受托工作到位的情况下,能够得到有效避免,从而调和冲突实现共赢。当这些条件不具备时,利益冲突就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演化为基层机构的道德风险,导致数字脱贫。而且,基层机构除了脱贫工作这一个受托事项之外还需要兼顾其它方面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及自身利益目标,有可能会发生挪用扶贫资源用作他用,甚至是为自身谋利。
基层机构发生道德风险导致的数字脱贫,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即未脱贫被脱贫和假脱贫真贫困。未脱贫被脱贫是典型的弄虚作假,基层机构通过人为修改被扶贫对象的有关经济数据,在考核期末实现数字脱贫,完成上级机构的考核。假脱贫真贫困它是指基层机构利用各种扶贫资源,在短期内采取急功近利措施来粉饰脱贫成果,形式上在相对短的考核期内让贫困户看似脱贫,这种假脱贫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其后果較之于被脱贫也更加严重,等考核期一过,就会由于原有扶贫资源缺失而原形毕露,让贫困户再次返贫甚至更加贫困。
十二五以来,政府脱贫工作成效显著,但是被脱贫、假脱贫的数字脱贫现象也屡见不鲜,给贫困户的脱贫进度、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目标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基于信息不对称,上级政府也被迫做出逆向选择,寻求次优目标,这些措施主要体现在委托目标的层层加码,导致目标失去失去科学性。上级机构出于自身政绩考核的需要和对基层机构产生数字脱贫的担忧,在分解脱贫目标时主动对下级机构层层加码,即便届时真实脱贫数据打折之后,还能够保证上级机构的预期数据能基本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但是,从现实情况看,脱贫工作进入十三五之后到了攻坚阶段,余下贫困地区的资源条件更差,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层层加码之后的脱贫攻坚目标到了基层实际上成为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基层政府接受上级政府的脱贫工作任务之后,最终很大程度上只能导致数字脱贫的结果。
三、应对措施
首先,需要尽量协调统一委托受托双方利益关系。上级机构和基层机构虽然具体的利益诉求有所冲突,但是作为政府机构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就是通过自身的工作绩效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因此,上级机构要组织基层机构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历次扶贫工作会议和相关扶贫大政方针的文件精神,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端正态度,克服短线思维,积极主动地履行上级机构委托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其次,需要完善监督机制,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主要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当前IT技术快速发展的大数据优势,加大投入加快扶贫工作的数据系统建设,尽快地完成贫困户数据建档、动态跟踪工作,使基层扶贫工作信息能更快更准地实现上传;二是落实第三方监督机制,引进社会力量和被扶贫对象自身对扶贫效果进行测评,实行公开监督,避免脱贫成果的片面化和形式主义;三是实现长期动态跟踪监督,适当延长考核监督的期限,避免短线思维导致的假脱贫。
再次,需要严格考核机制,尽量消除道德风险。上级机构为了确保脱贫目标完成,在考核政策上要出台一些硬措施,比如,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0月印发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这个措施将督促贫困地区领导更加聚焦脱贫“主业”,集中精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类似的,各级机构也要参考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拿出严格考核的真措施,抓住要害,有效约束和激励,避免下级机构的道德风险而产生数字脱贫。
参考文献
[1]刘玉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扶贫方式研究[J].载《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2]刘有贵.委托代理理论述评[J].载《学术界》2006(1).
[3]国务院办公厅《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EB/OL].新华社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