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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开篇第一句即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职业教育类型的“官方确认”,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让我们开始审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发展路径。很显然,案例指出的问题都有着共同的源头——没有把握“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特征。“类型”不同于“类别”,它强调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育人途径和方式所独具的体系、特色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