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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我国以前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刑法体系已经无法周密保护公民的敏感个人信息安全。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具有极强的人身及财产关联性,在大数据时代更易被收集传播,导致公民遭受重大损失,更需要刑法的特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为保护敏感人信息带来新思路,为与前置法顺畅衔接,文章建议取消刑法中敏感个人信息的分级制度,同时调整侵犯敏感个人信息的起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