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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的本质、律师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等等。
关键词职业道德 法治社会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职业道德是各行各业的职业规范与行为准则,是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慢慢形成,并开始被执业人所自发遵守,成为各行各位的从业者处理相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与普通的社会道德相比,职业道德有其独特的职业规范性。职业道德同时与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以及职业的本质属性密切相关,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通常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来说,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应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以及在执行职务和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本质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内涵。
律师职业道德是通过律师执业纪律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我国在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上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的标准衡量律师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而没有注意切合律师职业特点的职业规范建设。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协会制定律师道德规范和处分违规律师的权力,使我国在律师职业规范的建设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对于律师职业道德问题,大多数执业律师认为应当看到律师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所起的作用,这是律师制度赖以生存的前提。在我国律师法中,律师的使命首先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的所有活动都应该围绕这一使命进行,虽然它的具体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其次,律师行业是以法律作为依据和行为准则的,律师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力量,其围绕这个目标而需要的理想、行为准则、业务素质、发展规律和工作纪律,就构成了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独特的自立性。律师这个行业往往要面临众多方面的压力以及各种利益的诱惑,针对此种情况律师执业者们应坚定立场、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排除非法干预,捍卫法律的尊严和社会正义。律师职业自尊心的集中表现就是律师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所具有的独立人格、独立思想、独立见解的高尚品格,以及敢于同权势做斗争和排除万难的工作精神。
2、律师职业道德可以减轻一定的风险性。律师在执业中时刻要面对各种不同的利益上的冲突问题,这给律师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甚至风险。律师职业道德对律师的职业行为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引,可以相对减轻律师在执业中进行选择的强大压力,使律师避免陷入困境,得以从容不迫地作出选择,从而大大节省了工作时间及精力,降低了法律服务的成本,提高了律师工作的效率。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普遍的双向性。律师职业道德的作用是双向的,它不仅约束、指导律师,对律师产生内向的作用力;同时它也约束、限制社会外界对律师职业的干涉和压制,对社会外部力量产生抗拒和排斥力。律师职业道德有利于保持职业的独立性,维护律师职业特有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充分发挥律师职业的积极作用。这些职业行为规范不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护司法公正,而且保证了法律职业行为的规范化,是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必不可少的。
二、律师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
(一)律师职业的作用。
律师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律师能够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提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维权方案,从而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矛盾的进一步恶化,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用最理性、最有效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化解冲突,实现和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律师是推动立法进步的重要力量。律师对立法者的立法行为发挥着一定的牵制作用,立法者应虚心接受和听取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各个不同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声音,只有这样,法律才能最广泛的反映大众最真实的意愿,才能成为一部良法。
(二)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价值。
律师可以积极参与法律宣传,开展普法教育。首先,律师通过协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普及、法律下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人们能够较为熟练的运用基本的法律知识开展经济活动,从法律的角度清楚地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其次,能够对现行法律作出一定的科学合理评价和解释等等,这对法的制定和实施都是非常重要的;再次,律师通过参与法律的宣传、适用和社会活动,科学、合法、理性、高效的化解各种纠纷,以达到維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目的。
(三)律师在自己的执业行为过程中,应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拒绝参与司法腐败导致的司法不公。
律师应以保持执业的清纯与廉洁为荣,以崇尚金钱为耻,应潜心研究法律,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社会的公平、司法公正而以身作则。律师的清廉执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律师应当成为我们法治建设的进步力量。
三、进一步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
(一)规范执业律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律师职业道德的目的在于巩固律师职业的地位,促进律师职业的发展。律师肩负着维护公民人权和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的使命。律师职业道德是直接面对律师的,但究其根本是为了社会。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可以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更多数量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而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律师缺乏自律,这不仅仅使律师行为规范成为一纸空文,而且还害了自己。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有助于维持律师职业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也有助于维持律师职业独立于当事人以及其他人或组织的控制。这种独立的地位反过来促进了律师的自由执业,为律师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这种管理体制对律师行业的规范发展作用有限。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迫在眉睫,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就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尚未在律师管理等实质性权力方面赋予律师协会更大的空间。尽快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执业律师自觉的遵照执行,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应该尽早地提到日程上来。
(三)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国家有关部分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行业的道德规范。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绝不手软,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与群众共同监督。社会监督是指通过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可向国家相关部门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这样有利于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行业道德规范。
2011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庄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也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起点。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是众多法律工作者心目中的一个崇高使命。“十二五”期间,我国进一步加快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广大的法律工作者应该努力完善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以服务大众,服务社会为执业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国家也应该对律师行业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作者: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法学院09级法律硕士)
参考文献:
[1]廖军民.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新华网.
[2]刘纳.论律师的职业道德.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3).
[3]魏杰.我国律师职业道德之问题分析与解决路径.中国政法大学.
[4]韩立收.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律师职业的法理学诠释. 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
[5]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关键词职业道德 法治社会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职业道德是各行各业的职业规范与行为准则,是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慢慢形成,并开始被执业人所自发遵守,成为各行各位的从业者处理相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与普通的社会道德相比,职业道德有其独特的职业规范性。职业道德同时与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以及职业的本质属性密切相关,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通常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来说,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应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以及在执行职务和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本质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内涵。
律师职业道德是通过律师执业纪律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我国在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本上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的标准衡量律师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而没有注意切合律师职业特点的职业规范建设。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协会制定律师道德规范和处分违规律师的权力,使我国在律师职业规范的建设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对于律师职业道德问题,大多数执业律师认为应当看到律师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所起的作用,这是律师制度赖以生存的前提。在我国律师法中,律师的使命首先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的所有活动都应该围绕这一使命进行,虽然它的具体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其次,律师行业是以法律作为依据和行为准则的,律师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力量,其围绕这个目标而需要的理想、行为准则、业务素质、发展规律和工作纪律,就构成了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独特的自立性。律师这个行业往往要面临众多方面的压力以及各种利益的诱惑,针对此种情况律师执业者们应坚定立场、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排除非法干预,捍卫法律的尊严和社会正义。律师职业自尊心的集中表现就是律师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所具有的独立人格、独立思想、独立见解的高尚品格,以及敢于同权势做斗争和排除万难的工作精神。
2、律师职业道德可以减轻一定的风险性。律师在执业中时刻要面对各种不同的利益上的冲突问题,这给律师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甚至风险。律师职业道德对律师的职业行为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引,可以相对减轻律师在执业中进行选择的强大压力,使律师避免陷入困境,得以从容不迫地作出选择,从而大大节省了工作时间及精力,降低了法律服务的成本,提高了律师工作的效率。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普遍的双向性。律师职业道德的作用是双向的,它不仅约束、指导律师,对律师产生内向的作用力;同时它也约束、限制社会外界对律师职业的干涉和压制,对社会外部力量产生抗拒和排斥力。律师职业道德有利于保持职业的独立性,维护律师职业特有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充分发挥律师职业的积极作用。这些职业行为规范不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护司法公正,而且保证了法律职业行为的规范化,是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必不可少的。
二、律师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
(一)律师职业的作用。
律师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律师能够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提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维权方案,从而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矛盾的进一步恶化,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用最理性、最有效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化解冲突,实现和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律师是推动立法进步的重要力量。律师对立法者的立法行为发挥着一定的牵制作用,立法者应虚心接受和听取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各个不同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声音,只有这样,法律才能最广泛的反映大众最真实的意愿,才能成为一部良法。
(二)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价值。
律师可以积极参与法律宣传,开展普法教育。首先,律师通过协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普及、法律下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人们能够较为熟练的运用基本的法律知识开展经济活动,从法律的角度清楚地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其次,能够对现行法律作出一定的科学合理评价和解释等等,这对法的制定和实施都是非常重要的;再次,律师通过参与法律的宣传、适用和社会活动,科学、合法、理性、高效的化解各种纠纷,以达到維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目的。
(三)律师在自己的执业行为过程中,应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拒绝参与司法腐败导致的司法不公。
律师应以保持执业的清纯与廉洁为荣,以崇尚金钱为耻,应潜心研究法律,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社会的公平、司法公正而以身作则。律师的清廉执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律师应当成为我们法治建设的进步力量。
三、进一步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
(一)规范执业律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律师职业道德的目的在于巩固律师职业的地位,促进律师职业的发展。律师肩负着维护公民人权和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的使命。律师职业道德是直接面对律师的,但究其根本是为了社会。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可以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更多数量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而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律师缺乏自律,这不仅仅使律师行为规范成为一纸空文,而且还害了自己。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有助于维持律师职业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也有助于维持律师职业独立于当事人以及其他人或组织的控制。这种独立的地位反过来促进了律师的自由执业,为律师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这种管理体制对律师行业的规范发展作用有限。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迫在眉睫,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就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尚未在律师管理等实质性权力方面赋予律师协会更大的空间。尽快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执业律师自觉的遵照执行,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应该尽早地提到日程上来。
(三)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国家有关部分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行业的道德规范。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绝不手软,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与群众共同监督。社会监督是指通过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可向国家相关部门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这样有利于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行业道德规范。
2011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庄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史上的里程碑,也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起点。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是众多法律工作者心目中的一个崇高使命。“十二五”期间,我国进一步加快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广大的法律工作者应该努力完善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以服务大众,服务社会为执业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国家也应该对律师行业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作者: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法学院09级法律硕士)
参考文献:
[1]廖军民.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新华网.
[2]刘纳.论律师的职业道德.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3).
[3]魏杰.我国律师职业道德之问题分析与解决路径.中国政法大学.
[4]韩立收.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律师职业的法理学诠释. 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
[5]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