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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主要从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两方面解释人们的婚姻进入问题。将这种理论框架放在中国的情境下进行实证检验,强调工作单位、性观念和人口流动对婚姻进入的影响,在自变量中增加了工作单位、性观念开放程度这两个因素。研究发现:在控制家庭背景和个人经济能力的条件下,工作单位对婚姻进入具有显著的影响,在三资企业工作对婚姻进入具有明显的延迟效应,性观念较开放程度和人口流动对婚姻进入具有阻碍作用。工作单位、性观念和人口流动三者与婚姻进入的关系表明中国当下的婚姻进入陷于某种现代性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