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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高校教务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入手,着重从高校教务管理工作的现行职能执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来阐述在依法治校方略的不断落实以及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高校应当如何应对高校教务管理法治化的问题与挑战。
[关键词]高校教务管理 法制化 问题
教务管理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沟通学生和高校之间“承上启下”的部门。因此,高校教务管理是高等教育学和现代管理科学交叉而成的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教务管理主要包含运行、学籍、教研、师资、教材等工作。而近年来,高校日益呈上升趋势的法律纠纷主要存在于学生与母校之间,产生在教务管理中运行和学籍工作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的维权意识的提高,同时也凸现了高校教务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性与迫切性。笔者结合高校实际情况,重点阐述高校教务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一、高校教务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
1.学生违纪处理过程中程序正当性问题
我国高校教务管理的平均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但长期以来,教务管理部门往往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可以处分学生,至于工作程序是无关紧要的,结果在管理学生的实际工作中,忽视了程序正当,出现了程序违法的问题。
从现实案例看,学生提出高校违纪处分程序违法的焦点主要表现在:在没有听取个人申辩或在个人提出申辩意见后,没有答复的情况下进行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没有送达本人,违反了处分决定必须与本人见面的规定;处分决定缺少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程序;处分决定中没有告知本人申诉的途径;调查过程中,调查取证及形成的材料是一个工作人员单独完成的。在法院已受理的高校诉讼案中,“程序瑕疵”是较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也成为许多学校败诉的原因
2.依法治考制度的系统建立的问题
依法治考目标在于克服考试工作中,执行主体与参考学生各自行为的随意性。依法治考的内容包括:考试职权和考试程序法定,监考人员依照考试法办事;考试过程中的相关人员应当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保障考生的权利,落实考生权益受救济的途径法定。
在目前的考试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明显与依法治考精神相违背的地方。例如,命题、试卷印刷、监考、评卷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中存在着不同环节的相关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在考风建设上,停留于事前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和防范的效果不明显;考试方法上没有实现高度的教考分离,沿袭着任课老师出题考核自己教授的学生的做法,这样“教考统一”的行为增加了学校考试的公正性和效力被挑战的风险。
3.学分制管理运行涉及的法律问题
目前,高校纷纷引入了弹性学制即学分制管理。学分制管理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但是,由于教学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增加了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的法律风险。由于开设的课程、上课的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教学因素的安排随机性较大,因此,教务管理的复杂程度有大幅度的增加,一旦教务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有疏忽或信息不畅的情况,就会在学分管理上产生错误。而学分制管理的性质是学籍管理,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拿到毕业证的问题,学分管理上的疏漏最终会引发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冲突。
4.教务管理信息化与法制化如何统一的问题
随着高校教学系统的管理模式已逐步进入网络化时代,学生和教师都能以各自的身份登录涵盖整个教学管理过程的数据信息系统,而教务管理系统设计有它自身的规则和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因素很多。例如,教学计划的调整, 课程设置变动比较快, 而系统中相应的基础信息未能及时更新,而作为学校教学信息实质发布者和维护者,教务管理部门所公布的信息,无论是数据还是政策,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所以如何实现信息公开的同时,保证、管理规范、信息准确,有效地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是实现教务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和规范化的关键。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
1.更新观念,建立尊重学生权益的教务管理制度
目前,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包含着两重内容:一方面,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高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国家的委托对学生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学校与学生双方还形成了一种具有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教学管理观念,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实现高校教务管理法治化的前提。
2.在教务管理工作中提倡和落实程序公正
在教务管理工作中,应当大力提倡并落实程序公正原则,教务部门除了按照程序正当原则起草规章制度外,还应当根据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推行学生申诉制度,对教务部门对学生的决策与学生申诉制度统一起来,以正当程序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使权力的行使遵循合法的规范步骤和方式,避免教务管理运行的无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高效性。同时,也应提高教务管理者的程序正当意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法定权利,把握好调查取证、集体研究、听取申辩、接受申诉等每一个环节,不仅充分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在将来司法审查对大学管理的介入中作到有理有据。
3.将依法治考细化到考试的各个环节
在目前的考试管理法制化过程中,一是要重点消除关于命题、试卷印刷、监考、评卷等不同环节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地方,将相关人员责权进行系统性的划定与衔接;二是在加强考风建设上,除了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还应采取落实法律责任的措施。例如,有的学院让学生在考前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增加学生对自己行为法律后果的认知。三是在考试方法上实现高度的教考分离,通过大力加强试题库建设,实现绝大部分课程实行计算机题库出题,进一步提高考试的可信度和有效度,也增强教师对自身工作的法律责任感。
4.参与信息系统的研制,提高信息准确性
教务管理部门的信息库往往是委托某公司进行研制,由于研制者不了解对教务管理的内在规律,在实际操作时会暴露系统的缺陷。教务管理部门参与系统的研制,能对功能模块的构建起指导与监督的作用,提高信息系统实用性。
另外,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教务管理部门应出台相关的规定,落实相关人员的权责,把学生信息互动处理工作做得更加细致,保证信息、数据、政策的传达万无一失。
总之,高等学校的教务管理是一项规范性很强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学校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把教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以法治精神为指导,才能有效推动我国教育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参考文献:
[1]王森.试议如何加强高校教务管理工作.
[2]张振改.实论高等教育管理观的转变.教学与管理,2000,(5).
[3]林天卫,吴华钿. 教育法规读本.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4]刘同君,夏民. 权利保障:大学生管理法治化之必然. 中国高等教育, 2003,(24):30.
[5]徐显明.大学理念与依法治校.中国大学教育,2005.
[6]陈琴.论高校教务管理的规范化.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关键词]高校教务管理 法制化 问题
教务管理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沟通学生和高校之间“承上启下”的部门。因此,高校教务管理是高等教育学和现代管理科学交叉而成的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教务管理主要包含运行、学籍、教研、师资、教材等工作。而近年来,高校日益呈上升趋势的法律纠纷主要存在于学生与母校之间,产生在教务管理中运行和学籍工作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的维权意识的提高,同时也凸现了高校教务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性与迫切性。笔者结合高校实际情况,重点阐述高校教务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一、高校教务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
1.学生违纪处理过程中程序正当性问题
我国高校教务管理的平均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但长期以来,教务管理部门往往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可以处分学生,至于工作程序是无关紧要的,结果在管理学生的实际工作中,忽视了程序正当,出现了程序违法的问题。
从现实案例看,学生提出高校违纪处分程序违法的焦点主要表现在:在没有听取个人申辩或在个人提出申辩意见后,没有答复的情况下进行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没有送达本人,违反了处分决定必须与本人见面的规定;处分决定缺少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程序;处分决定中没有告知本人申诉的途径;调查过程中,调查取证及形成的材料是一个工作人员单独完成的。在法院已受理的高校诉讼案中,“程序瑕疵”是较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也成为许多学校败诉的原因
2.依法治考制度的系统建立的问题
依法治考目标在于克服考试工作中,执行主体与参考学生各自行为的随意性。依法治考的内容包括:考试职权和考试程序法定,监考人员依照考试法办事;考试过程中的相关人员应当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保障考生的权利,落实考生权益受救济的途径法定。
在目前的考试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明显与依法治考精神相违背的地方。例如,命题、试卷印刷、监考、评卷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中存在着不同环节的相关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在考风建设上,停留于事前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和防范的效果不明显;考试方法上没有实现高度的教考分离,沿袭着任课老师出题考核自己教授的学生的做法,这样“教考统一”的行为增加了学校考试的公正性和效力被挑战的风险。
3.学分制管理运行涉及的法律问题
目前,高校纷纷引入了弹性学制即学分制管理。学分制管理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但是,由于教学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增加了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的法律风险。由于开设的课程、上课的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教学因素的安排随机性较大,因此,教务管理的复杂程度有大幅度的增加,一旦教务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有疏忽或信息不畅的情况,就会在学分管理上产生错误。而学分制管理的性质是学籍管理,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拿到毕业证的问题,学分管理上的疏漏最终会引发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冲突。
4.教务管理信息化与法制化如何统一的问题
随着高校教学系统的管理模式已逐步进入网络化时代,学生和教师都能以各自的身份登录涵盖整个教学管理过程的数据信息系统,而教务管理系统设计有它自身的规则和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因素很多。例如,教学计划的调整, 课程设置变动比较快, 而系统中相应的基础信息未能及时更新,而作为学校教学信息实质发布者和维护者,教务管理部门所公布的信息,无论是数据还是政策,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所以如何实现信息公开的同时,保证、管理规范、信息准确,有效地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是实现教务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和规范化的关键。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
1.更新观念,建立尊重学生权益的教务管理制度
目前,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包含着两重内容:一方面,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高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国家的委托对学生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学校与学生双方还形成了一种具有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树立正确的教学管理观念,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实现高校教务管理法治化的前提。
2.在教务管理工作中提倡和落实程序公正
在教务管理工作中,应当大力提倡并落实程序公正原则,教务部门除了按照程序正当原则起草规章制度外,还应当根据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推行学生申诉制度,对教务部门对学生的决策与学生申诉制度统一起来,以正当程序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使权力的行使遵循合法的规范步骤和方式,避免教务管理运行的无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高效性。同时,也应提高教务管理者的程序正当意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法定权利,把握好调查取证、集体研究、听取申辩、接受申诉等每一个环节,不仅充分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在将来司法审查对大学管理的介入中作到有理有据。
3.将依法治考细化到考试的各个环节
在目前的考试管理法制化过程中,一是要重点消除关于命题、试卷印刷、监考、评卷等不同环节的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地方,将相关人员责权进行系统性的划定与衔接;二是在加强考风建设上,除了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还应采取落实法律责任的措施。例如,有的学院让学生在考前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增加学生对自己行为法律后果的认知。三是在考试方法上实现高度的教考分离,通过大力加强试题库建设,实现绝大部分课程实行计算机题库出题,进一步提高考试的可信度和有效度,也增强教师对自身工作的法律责任感。
4.参与信息系统的研制,提高信息准确性
教务管理部门的信息库往往是委托某公司进行研制,由于研制者不了解对教务管理的内在规律,在实际操作时会暴露系统的缺陷。教务管理部门参与系统的研制,能对功能模块的构建起指导与监督的作用,提高信息系统实用性。
另外,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教务管理部门应出台相关的规定,落实相关人员的权责,把学生信息互动处理工作做得更加细致,保证信息、数据、政策的传达万无一失。
总之,高等学校的教务管理是一项规范性很强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学校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把教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以法治精神为指导,才能有效推动我国教育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参考文献:
[1]王森.试议如何加强高校教务管理工作.
[2]张振改.实论高等教育管理观的转变.教学与管理,2000,(5).
[3]林天卫,吴华钿. 教育法规读本.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4]刘同君,夏民. 权利保障:大学生管理法治化之必然. 中国高等教育, 2003,(24):30.
[5]徐显明.大学理念与依法治校.中国大学教育,2005.
[6]陈琴.论高校教务管理的规范化.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