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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家庭教育重要性的提升和家庭教育功能弱化之间的矛盾化解,需要家庭教育立法的支持。家庭教育立法价值包括满足现实需求的社会价值和弥补现有法规不足的法制价值。立法困难是民众家庭教育法治观念淡薄、现有立法内涵范围过窄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度低。建议以保障子女各教育阶段受教育权为立法宗旨,明确家庭、学校主体的权责范围,细腻型立法增强规定适用对象和内容的可操作性,关注弱势群体以保障受教育平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