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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地区"民转刑"案件存在发案率高、起因琐碎、后果严重、类型集中、主体特点明显等特征。该类犯罪除了与犯罪人性格、心理素质、价值取向等个体因素有关外,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组织管理、犯罪情境等因素密切相关。为此,在对纠纷形态多元化、平稳化的总体预判基础上,建议坚持国家主导、多元化解、因地制宜、司法最终的防治原则,从引导民众调整解纷理念、增强法律的包容与弹性、大力改善"公共产品"的供给、尊重民众的自力救济、鼓励基层的试点创新等方面进行预防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