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人难再得

来源 :故事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angzhang00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壹
  王爷,您是不是怕扎针
  时值六月,合欢花开。方季坐在合欢树下,抬头数着枝头的粉润花朵,数着数着就数花了眼……然后,他又不厌其烦地重新数起来。
  “王爷,该行针了。”清冷的女声忽然在身后响起,方季瞬间就又忘数到几了。他下意识地掐了掐自己的双腿,仍旧是毫无知觉。
  “陆姑娘,要不你还是走吧。”他没有回头,淡淡地说道。
  当今圣上为了治他这两条腿,贴出皇榜明文,重金广招天下的杏林高手。这六年来,信心满满地揭了皇榜来季王府一试的大夫不在少数,然而却没有谁能真的治好他。其实他对这两条腿已经无所谓了,能走或不能走,站着或坐着,对于方季来说并没有太大差别。
  可是皇上并不那么想,他把每一个揭了皇榜但是没治好他的大夫都杀了,一个不留。所以已经很久没有人敢来给他治腿了,要不是这个一身素淡的青衫姑娘来敲季王府的大门,方季都快忘了外头还有这么一张皇榜了。
  陆清浔自称是神医赛鬼手的入室弟子,可她进王府也半月有余了,方季的腿仍旧不见任何好转。他心里都替陆清浔着急,她还这么年轻,或许只是一时意气才揭了皇榜,何必为了他这双废了这么多年的腿搭上自己的性命呢?
  所以方季对她说:“你早些离开,本王还能保你一命。”
  然而陆清浔却对方季的好意完全不领情。
  “王爷,您是不是怕扎针?”陆清浔淡淡地扬眉,略带挑衅地看着他。
  真是一片好心喂了狗啊!
  他这两条腿都废了这么多年,就算拿砍刀剁都不一定会有感觉,陆清浔居然说他害怕扎针?于是方季豪放地解开绫袜,撩起裤管,拍了拍大腿:“来来来,随便你扎。”
  贰
  星月若解君心意
  季王府的正院里种满了合欢花,不过方季并非是爱花之人。只是从前有个小姑娘特别喜欢合欢,所以王府里的合欢便一直繁茂地生长着。年年好合,岁岁相欢。可是六年来,数着花开等日落的人,只有方季一个。
  “王爷,皇上来了。”
  方季闻言,恍然回神,心中涌过一丝无奈。皇上会来季王府,通常只会为了两件事。一是又有大夫揭了皇榜却没治好他的腿,皇上来季王府砍人;二是为了他的婚事。
  他不知怎的,竟然希望皇上这次来是因为后者。至少,再给陆清浔一些时间,别让这么年轻又有抱负的女医因为自己这双永远不可能治好的腿而搭上性命。
  或许是他的祈祷起了作用,皇上这次来,果然是为了他的婚事:“老七啊,你看看,老十一的儿子都会说话了,你怎么就是不着急呢?”
  方季轻笑一声:“皇兄,咱们家又不指望着臣弟来开枝散叶延续血脉,又何必非要拖累别人呢?”
  皇上听他这话,一时沉默了下来。良久之后,喟叹一声,道:“是朕对不住你。”方季神色一怔,知道他是又想起了当年的事。皇上之所以那么看重他的腿,就是因为他心怀愧疚。
  当年若不是皇上与吴王夺嫡凶险,他也不会被吴王的岳丈庄逢软禁凌虐。可说到底,这件事并非是皇上的错。方季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才能让皇上知道,他根本就没有因为断腿的事怪过他。
  “皇兄,庄氏一族满门倾覆,你已经给臣弟报过仇了。”
  他脑海中忽然闪过多年前那个血腥绝望的夜晚,他当时差点儿就死了。可是他还是好好地活到了现在,而碾断他双腿的庄逢,在皇上登基之后,便被抄家灭门了。
  所以方季真的不怪皇上,至少,他没把自己这个庄家的准女婿也给砍了。
  “老七,你是不是到现在还认为,意欢还活着?”
  方季的心跳忽然有片刻的停顿。很久没人提过这个名字了,久到他好像都快忘了这两个字怎么写了。不过冷不防地听皇上再提起,曾经的旧事又显得格外清晰。
  “王爷,该行针了。”陆清浔准时地踏入园子,见到这里有外人,也没有任何行礼或是回避的意思。不过皇上是微服出宫,陆清浔不行礼也无可厚非。而皇上显然也不在乎这些虚礼,他更在乎的,是这位女大夫能否治好方季的腿。
  方季生怕皇上一个不高兴就把陆清浔给拖出去砍了,连忙下了逐客令:“皇兄,小侄子还未满月,你不回去陪陪皇嫂?”
  皇上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当即也领悟了他的意思,话未多说,抬脚便走。
  方季看着他的背影,又追问了一句:“皇兄当年答应过臣弟,无论她生死,都不再以她父兄之罪追究于她。这话可还算数?”
  陆清浔一时失手,银针便多扎入了三分。好在方季的腿早就没有了痛感,不然恐怕也免不了要治她的罪。只是施下一针时,她的动作便小心再小心了。
  叁
  花丝如羽,此间心意
  方季的腿始终不见好转,可是陆清浔却丝毫没有松懈,每天仍然准时地来正院给他针腿。
  “陆姑娘,你真的不害怕吗?你揭皇榜之前就应该知晓,这并非是一件容易的差事。在你之前揭皇榜的几十个大夫里,没有一个活下来的。”
  他这话说得恐吓意味十足,但偏偏没有一个字是假的。而陆清浔却像是完全没听见似的,所有的心神都凝结在手上那一枚枚银针之上。方季见她一心施针,也不打扰,只自顾自地伸出手,一枚从树上飘落的合欢花刚好落到了他的掌心。花瓣是娇柔的浅粉色,簌簌如羽,落在手心痒痒的。而陆清浔直到收了针,才回答方季刚才的问题。
  “我学医,就是为了治病救人。”她面容疏淡,声线清冷。
  她的神情太镇定了,就好像方季说的事情和她完全无关一样。方季闻言,幽幽地叹了口气,淡淡地道:“明知道治不好还会搭上性命,也要治?”
  陆清浔难得与他目光相接,眼中闪过一抹难言的悲悯。她坚定地道:“要治。”
  他一时失神,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从她的眼中隐约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
  方季無奈地喟叹一声,说:“真不知道那张皇榜上究竟许了什么好处,让你们一个又一个地前来送命。”   他并非是故意激她,而是当真为她感到不值。陆清浔既然自称深得赛鬼手的真传,想来该是个十分厉害的人物。既然有如此优渥的出身,又何必来季王府这必死之地争一个所谓的名声呢?
  结果向来沉默少言的陆姑娘,忽然说了一大段话:“大兴朝断腿的人不少,但是能保卫边疆护持百姓的,却只有季王爷一个。我今日治你的腿,并非是治你一人的一双腿,而是整个大兴朝的国泰民安。”
  方季心神一震,忽然想起来,他这双腿,也曾攀过雪山,荡过铁索。可是从当年吴王伪造的那道召他回京的假圣旨开始,他已经六年未再骑过马,去过边关了。
  眼前忽然闪过一片骇人的猩红,旧年的记忆就这样被生生斩断。他想起当年那个稚嫩的面孔,她穿着一身破布麻衣,脸上还蹭着深浅不匀的锅底灰,看起来狼狈极了。
  庄意欢拼了命地往他的军帐里冲,差点儿就被守卫的将士当成刺客给杀了。若不是她尖声叫喊着他的名字,说不定她当时就已成了剑下亡魂。他想派人护送她回京,而她却扯着门帘不撒手,说怕他一个人死在战场上,作为他未过门的妻子,她死都不能离开。再后来……召他回京的旨意就到了边关,他日夜兼程地赶回京城,结果遭到了庄逢暗中布下的埋伏。
  而他麾下驻守边关的二十万大军,也差点儿因为通敌叛国的罪名被满门诛连……
  “王爷!王爷——”
  耳边是陆清浔从未有过的惊慌失措的叫喊声,一阵阵眩晕袭来,方季想开口还没来得及,就直直地栽了下去。
  肆
  故人止于旧梦
  方季醒来时,只觉自己浑身发麻。一睁开眼睛,就见自己身上插满了银针。他刚想支撑着坐起来,就被陆清浔一嗓子吼了回去。
  陆清浔站在床边,开始拔掉他身上的银针。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头上还扎了十几根针。他想说点儿什么,但又怕被陆清浔一个失手给扎死。
  结果倒是对方先开了口:“王爷,你说梦话了。”
  方季的脸色瞬间僵住了。
  “本王说什么了?”他不自在地轻咳了一声,艰难地动了动身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方季觉得自己几乎可以感受到银针在自己腿上摇摆的幅度。
  陆清浔手下动作依旧沉稳,平淡朴素的面容沉静如水,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激起她心中的波澜一般。
  方季等得心急,陆清浔却像是完全感受不到他的紧张不安,仍然慢条斯理地行着针。
  “咳咳,陆姑娘,本王……”方季要说的话,全数被淹没在陆清浔那双幽深沉寂的杏眸里。
  他心头微动,一股莫名的熟悉感涌上心头。曾几何时,他也曾见过这样一双水波荡漾的清眸,无数次出现在他惶然无措的梦里。
  陆清浔的指尖还捻着一枚银针,斟酌着力道将银针从方季的手臂内侧取出,语气疏淡地说:“王爷好像一直在叫一个名字,不过很模糊,听不大清楚。”
  方季闻言,似乎是有些不信,迟疑地说:“真……真的没听清吗?”
  她轻笑一声:“王爷放心,除了你的腿,我对你的其他事都不感兴趣。”
  然而转瞬之间,笑意便倏尔敛去,陆清浔又恢复了平常那副清冷寡淡的模样。她一直都是这副样子,自从她进了季王府,好像除了他那两条废腿之外,就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入得了她的眼。
  看到陆清浔那一如往常的疏冷淡然,方季只得将心里那些别扭都压回了心底。其实根本不需要从陆清浔的口中得到什么答案,方季也知道自己在梦里叫的那个名字是什么。
  从前无数次惊醒的噩梦里,都闪过同一双泪盈于眶的眼眸。边城的燎原夜火,地牢的刑具鲜血,一帧帧画面交错而逝,都有庄意欢绝望悲恸的眼泪。
  彼时的庄意欢,年十六,贵为太傅府千金,太子妃亲妹。原本是一颗高贵精致的璀丽明珠,却为了他而奔走边城,于战火中艰难辗转。
  直到他被莊意欢的父亲庄逢软禁在地牢里,用尽酷刑,碾断双腿,他心里最放不下的,仍然是庄意欢的安危。
  “王爷。”帘外响起管家的请见声,就此打断了方季脑海中徘徊不歇的旧年记忆。
  陆清浔此时已经拔去了所有的银针,正在用热酒一一擦拭,就听见管家恭敬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
  “宫里派人来传旨,明日皇长子满月宴,请您务必准时出席。”管家顿了顿,又道,“皇上另有口谕,请陆姑娘随同。”
  伍
  愿以良婚一场相救
  皇上以季王爷的腿疾不便为由,特旨恩准季王府的大夫随行入宫。陆清浔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方季隐约感觉到她似乎并不太想进宫。
  临出门前,方季看着陆清浔有些灰白的脸色,心有体念,便道:“其实本王并无大碍,若是陆姑娘不舒服,便留在王府吧。”
  陆清浔到底还是拒绝了方季的好意,摇了摇头,跟着方季一起上了马车。入宫后,方季直接被领至宗室席列,而不知何时,一直跟在他身边的陆清浔却不见了踪影。
  一瞬间,方季竟有种莫名的心慌。
  “乘风。”他低声唤来近卫,听他回禀完方才的情况,这才知道,原来陆清浔被带去了泰元殿。
  是皇上,亲旨召见陆清浔。方季有些不放心,匆匆赶至泰元殿。殿外的宫人见是他来,急忙要出声行礼,却被方季一摆手制止了下来。
  他摇动轮椅,滑上石阶上特意为他修的斜坡。只听得殿内隐约传来低沉凛然的交谈声,殿外跪着的宫人噤若寒蝉,担心事后会被皇上怪罪,然而此时却碍于方季的脸色不敢通传。
  “陆姑娘,你可有把握,治好季王爷的腿疾?”皇上的语气,是一如既往的严峻凛冽。在高位待得久了,真的和多年前那个屈于废太子之下的隐忍内敛的皇兄不同了。
  方季也听不真切,只是当听到皇上说“三个月内治不好就拿命来偿”的话时,他的心里涌上一股强烈的不安和揪痛。闭上眼,脑海中瞬间浮现起陆清浔那双清冷漠然的眼眸,虽然眸色沉静得不带一丝一毫的情感,但是却莫名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
  方季这才恍然意识到,自从陆清浔来到王府,他似乎梦到庄意欢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很多事,在这一瞬间有了答案。方季在回到王府后,滑动轮椅,截住了陆清浔正要回厢房的脚步。   “王爷?”陆清浔一双水雾朦胧的杏眸里,闪过一丝迷茫。
  方季偏头看了看月色,正是最圆满的弧度:“陆姑娘,你进府为我医治,已有一月整了。”
  陆清浔也顺着他的视线,仰头望向沉沉夜空,低声道:“又是十五了。”
  想起皇上所说的三月之期,方季硬着头皮,咬了咬牙,终于开了口:“陆姑娘,本王有一不情之请,不知当不当讲?”
  还不等陆清浔说话,方季便道:“不过就算陆姑娘觉得不当讲,本王该说的话,还是要说。”
  陆清浔似是被方季这样的语气逗笑,唇角微勾,映着皎洁月色,一双杏眸更是璀璨闪烁。
  “王爷既是如此说,恐怕我不答应也得答应了?”
  对上陆清浔韶光熠熠的杏眸,方季的心跳立时顿了一下:“陆姑娘,如果你治不好本王的腿,就‘以身相许’来补偿本王的损失吧。”
  季王妃的身份,足够让她在皇上面前有个免死金牌。而他自己……方季也不得不承认,最近故人入梦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却是眼前这个总是冷眼相待的女子,手里拿着一把针悠然朝他走过来的模样……
  陆清浔闻言,面色微沉,语气清冷冽然,道:“那恐怕不能如王爷的愿了,您这双腿,我一定治得好。”
  陆
  一袭青衫春风薄
  方季在陆清浔面前的那番话,并不只是单纯地同情陆清浔的处境。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私心——他时常能从陆清浔的身上,看到一丝庄意欢的影子。
  昔年娇俏的世家贵女,每每出现在他的面前,总是一副狼狈的模样,像是一只流落山野无家可归的小兔子,脏兮兮的小脸儿,那双眼睛却始终晶亮剔透。
  曾以为是生死不悔的姻缘,可是世事辗转,最终还是因为权力倾轧而物是人非了。方季偶尔也会念起那小丫头俏丽的面容,想起她那顽劣狡黠的模样,唇边也会忍不住泛起一丝和软。想着想着,眼前往往又换成了陆清浔的身影。
  “王爷,该行针了。”一袭青衫春风薄,陆清浔总是以女医的身份自恃,可比那不晓世事的混丫头高冷多了,哪里又有半分相似?
  可是方季仍然不自觉地沉溺其中,无法自拔。只要一闭上眼睛,他的脑海里,陆清浔的那双清冷澄澈的眸子,总是会染上几分独属于庄意欢的娇俏。
  有好多次,方季甚至想开口问一问陆清浔,可曾认识一个名叫庄意欢的姑娘?可是他又怕破坏了现在的宁和静好,迟疑着不敢贸然开口。于是方季便把这当做是独属于自己的秘密。或许陆清浔就是庄意欢,是她回来了。
  翌日一早,方季便匆匆入宫,午时后方归。皇上对这位七弟,心里确实是存了愧疚的,不然也不会应下他如此荒诞的请求。
  可不管是何原因,赐婚的旨意终是下了。陆清浔神色莫测地接了旨,可是从那日开始,她便反常地频繁外出,不像最初时候,一直住在季王府,痴痴地守着方季那两条残废的腿,半步都不肯踏出府门。
  方季却有些高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得了赐婚的圣旨后,他感觉自己的腿也有所好转了,在落针时,偶尔还会有微弱的疼痛感。他对自己的腿又有了新的期待,他忍不住暗暗地想,一定是意欢回来了,一定是她回来了……
  于是颓然黯淡数年的季王府一夜之间便又热闹了起来。方季开始认真地准备起和陆清浔大婚的事情来,季王府上上下下都沉浸在一片喜色当中。
  就连方季,对陆清浔忽然反常的行踪也没有产生什么不满,权当她是不习惯自己即将成为季王妃的身份,害羞地逃避而已。
  方季没有多想,甚至也从来没有派人去探查过,所以根本不知道,城中一家名叫梧桐苑的医馆中,月前忽然住进了一位和陆清浔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女子……
  又是隔日的行针,方季仿佛到此时才发觉陆清浔的沉默不语有些沉重似的,忽然开口问道:“陆姑娘对这婚事,可是心里存了怨?”
  陆清浔没有说话,却沏了一壶合欢花茶给他。合欢花,是庄意欢从前最喜欢的植物,而季王府那满院子的合欢,最初也是因为庄意欢才种下的。
  年年合欢,岁岁静好。方季将那壶合欢花茶视作陆清浔的回应,原本提起的心这才安定下来。
  柒
  青鸟殷勤为探看
  方季的腿渐渐好转,不过月余,便可以站立行走。大婚前夕,陆清浔最后一次给他施针。她沉默得连呼吸都轻得让人心慌,方季只当她是因为大婚而紧张,笑意温柔地为她簪上了一支白玉青鸾素钗。
  他从未怀疑过,就是他的欢儿回来了,尽管她换了容貌、身份和姓名。
  “明日便要迎你入我方家门,自此便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了。”最初方庄两家互换的婚书,今日终有成真的一日,方季的心里,何尝不是欣喜若狂?
  翌日,長安城十里红妆,从季王府出,绕城一周又重回季王府。那场面华丽至极,可见这连月来方季的操劳,没有半分用心是假的。
  有传言说,季王府的新嫁娘一身红纱作嫁,美得不可方物,如九天仙女入凡尘;有传言说,季王妃是个江湖游医,治好了王爷的腿,王爷便以身相许;有传言说……
  幽暗的地牢中,已经改换了妆容的庄意欢,蓦然想起白日里在城中茶楼,看着新王妃的花轿从楼下招摇而过的场景,便痛饮了一杯烈酒。她不由得感叹,当今皇上还真是大度,竟肯给她这个阶下囚赏下这样的好酒。
  一阵沉重有序的脚步声响起,最终在不远处站定。庄意欢虽没抬头,却仍是将那一抹明黄色的衣角收入眼中。
  “你要的时间,朕给你了,现在,是你以死谢罪的时候了。”
  庄家的人,每一个都要死,早在庄意欢重回长安城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结局。六年前,庄家满门覆灭,就连祖坟都被移出京畿近郊三十里外。
  正赶上那年山洪泄水,作为庄家唯一一个残余的活口,庄意欢一路被冲到了天南山,直到被赛鬼手救下,捡回无忧谷中疗伤。后来赛鬼手见庄意欢颇有天分,便收了她做入室弟子,亲自教导她医术。从那以后,庄意欢便和师姐陆清浔一道修习医术。   不同于陆清浔专攻内科,庄意欢从一开始学医,便央着赛鬼手教她骨科。从那以后,她便专门修习筋脉骨络的医法。
  庄意欢记得,方季在她爹爹的地牢里,是受了腿伤的……
  后来她学成出谷,得知新帝对庄家余孽的清扫仍然严峻。庄意欢不得已,借用了师姐陆清浔的身份进京,并易容成了她的容貌,揭下皇榜入季王府为他治腿。
  当今皇上虽然坐久了皇位,但仍然怕死。若非是第一眼就忌惮她的可疑身份,又怎么会一路追查到无忧谷,甚至将真正的陆清浔带入京中安置作为威胁,就为了证实她身为庄家后人的身份。
  可是庄意欢问心无愧,她为的,不过是为方季治好双腿,不再让他活在她爹爹生前犯下的罪孽和阴影之中。然而她心里也很清楚,现在的皇上,是推翻了前太子的储君之位才当上的皇帝,他绝对不可能容许庄家余孽苟活于世。
  这些是庄家犯下的罪孽,她认,不得不认。可是方季何其无辜,他的治疗已经进行到最关键的阶段,庄意欢不想功亏一篑,也不想看着方季再次承受失去自己的痛苦……
  所以在梧桐苑中,庄意欢跪请师姐陆清浔正位,替她嫁入王府,继续为方季医治调养。
  捌
  岁岁年年,永世合欢
  永安八年冬,方季大婚后的第二年,京城落了一场百年难遇的大雪。
  “王爷,该喝药了。”陆清浔一身王妃品阶的打扮,带着丫鬟来书房送药,然而她却一直垂着眼睫,敛去眼底一片无法掩饰的惶然,始终不敢抬头和那人视线相对。
  从大婚之夜,他挑开盖头的那一刻,直至如今,那人何曾正眼看过她?就连她抬头看他都不允准。
  “别用那双眼睛乱看。”他语气之狠戾,神色之凉薄,几乎让陆清浔有一种他甚至想要挖出她双眼的错觉……
  陆清浔又怎么会不知道原因呢?她就这一双眼睛和欢儿算得上七分相似,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于方季而言,竟连看她一眼都不肯。其间原由,虽然从未明着宣之于口,但彼此也都是心照不宣罢了。
  那晚方季撑着刚刚能站立的双腿,在泰元殿外跪了一夜,直至天光大亮方归。陆清浔也不傻,自然也猜得到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方季对身后的动静仿若未闻,便听见陆清浔又难掩关切地开了口:“王爷,身体要紧,今冬天凉,该珍重才是。”
  陆清浔心有不忍,方季那双腿,可是欢儿熬尽心血才治好的,又怎么能容得他这样糟蹋?往常她每每劝惜,方季也会听从一二。
  然而今日,只一眼望去,陸清浔竟从方季的背影中察觉出几分莫名的释然来。
  “她走了。”方季的声音沙哑得像是被利刃一刀刀割碎一般,一纸邸抄从他手中滑落,飘然坠地,“真好,她终于走了。”
  他该感到庆幸的,也该知足的。这一年多来,他一点一点放开了手中所有的权利,彻彻底底地成了一个富贵闲人。皇上也终于兑现了他当年对自己的承诺——不再以庄意欢父兄之罪追责于她。
  被幽禁了一年有余的庄意欢,终于在永和八年冬的第一个雪夜,离开了那痛苦折磨的炼狱。而季王府中开了十年的合欢花,熬过这个百年难遇的冷冬之后,来年还会迎来枝繁叶茂的那天。
其他文献
桃子粉粉的,尖尖的。  大树说:“桃子是我的发夹,卡在我头上,把我装扮得更漂亮。”  啄木鸟说:“桃子是我的点心,在我饿了的时候,帮助我恢复活力。”  农民伯伯说:“桃子是我给大家的礼物,每到收获的季节,我都会摘一些送给我的朋友和亲人,让他们尝一尝那扑鼻的香甜。”  指導教师:李彬彬
周末,我们从外婆家开车回合肥,想不到在高速公路上居然遇上了一场悲壮的“事故”。  “噼里啪啦!”正在后座悠闲地吃零食的我,忽然听到了一阵急促的响声。咦?是什么东西砸在了我们的车上?  我一看,前面的挡风玻璃上已洒满了水滴,“是下雨了吗?”我问爸爸。爸爸挠了挠头:“应该不是,下雨不会就这些雨点呀!”那是什么呢?是孙悟空在小便?是有人在恶作剧?還是……  “不对呀,这水怎么变黄了?”细心的妈妈发现了问
在人们印象中,重庆是一个有名的魔幻3D之城,但我觉得它也是一个美丽的樱花之城,这里的樱花很好看,也很迷人……  从远处看,成片的樱花像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公主,优雅地站在山间,明媚的阳光洒在她们身上,便又给它们增添了几分光彩,像是给她们的衣服上加了许多闪闪发光的亮片,让樱花们更能夺去人们赞叹的目光,欣赏着它们优美的身姿。成片的樱花有粉、浅粉、淡红、粉红……一直粉到天边,粉到山脚,粉到你我的心里……这样
温暖的教室里,种着一盆盆嫩绿的小蒜苗,就像小朋友们在比谁的个头更高。  冬风爷爷趴在窗外往里瞧:啊,原来春天就躲在教室的一角,害得我到处寻找。
期待已久的《将军在上》终于开拍了!  主演一个是凭借《七月与安生》获得影后殊荣的新晋实力派小花马思纯,一个是凭借《太子妃升职记》大火的当红小生盛一伦,听着就很有爆点啊。其实,原著小说也非常精彩,当初小编可是饭都不吃也要坚持追完这本小说呢!相信大家心中都有曾经看过的难忘的小说,一起来推荐吧!  一号荐书者:兰溪三日  说起我心目中最难忘的爱情小说,非《凤囚凰》莫属啊。相信大家都曾听说过一句话吧,没错
我和郑州大学的缘分是从高考之后填报志愿的时候开始的,那个时候我妈拿着报志愿的参考书,抬头问我要不要考虑一下郑州大学,我当时正做着高考超常发挥的美梦,而且一直渴望着去东南沿海的诸多美丽小城,并没把郑州大学放在眼里。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高考的成绩远不如预期,当时不屑一顾的学校,竟成了我那个成绩能考上的最好的大学。  我还记得当年前去报到时的垂头丧气,在还未遇见郑州大学之前,我甚至一度想要重读高三。 
一些選修课老师采取“考勤 写文章”的考核模式,并有意提高考勤分,本就对学生有照顾意味。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少数学生考勤找人签到、写文章抄袭。老师们出于心软或爱惜学生,往往是能放水就放水,而苏湛老师之所以受到网友赞誉,是因为他守住了为人师者的底线。  前不久,因为质疑学生论文答辩不公,浙江丽水学院中文系副教授凌硕为愤而辞职。虽然辞职有其个人性格因素,但在对学生论文评价问题上,凌硕为坚决严格的态度未能获
台风“龙王”过境后,我走到大街上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街道已经面目全非!大水退了,留下了满地黄泥浆;杂草、枯枝、树根和垃圾随处可见;一些停靠在路旁的小车被挪移了位置;街道两旁店铺全都进了水;店主个个欲哭无泪,正手忙脚乱地整理着货品。走到南门一看,只见南门大桥被冲塌了半边;旁边的岗亭侧躺在一边,好像还没有從噩梦中醒来。“龙王”真的是一条为非作歹的龙啊!  评语:以粗线条的手法,勾勒出台风过后街上杂
“世界上所有的孩子都会长大,只有一个例外。”在《小飞侠彼得潘》的开头,作者詹姆斯?马修?巴利这样说道。因为在永无岛上,时间会突然静止,孩子们停止生长,就像此刻,我们心灵的相遇。  童诗的艺术就像一场孩子们的梦游,当他们在语言中看见月亮的时钟,他们就拥有了时间的光明。所以,亲爱的孩子们,你们也正在创造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语言,阅读会帮你们完成这一切。当然,这需要你们追寻内心的一束光,让自己明亮起来。
【图解】:孔子与农夫  【资料故事】:  一次,孔子和他的弟子们外出郊游。在田里干活的农夫认出了孔子,于是农夫们就想考考他。他们在孔子经过的路上放了一担泥巴,并且用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上联:一担重泥拦子路。孔子眼见这么一大担泥巴横在路中央,附近还写着一个上联,知道定有人要考他。从天而降的一道考题让孔子多少有些猝不及防,他背着手在泥巴附近踱来踱去,眉头紧锁,似乎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大的难题。眼看老师下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