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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是财产所有人通过行使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能而获得的相应收益。文章试图用现代财权流理论分析建国以来城乡居民财产性权利的演变过程,指出居民财产性收入低位徘徊和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原因不在于市场经济的问题,而是在于政府财产性权利过大与居民财产性权利过小的矛盾,为了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就应该改变当前的权力关系,扩大居民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