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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6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为了响应李克强在2015和2016年工作报告中曾经两次提到的“互联网+”模式,实现信息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不添堵、好办事.本文笔者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下的政府服务与相关管理模式的改革工作展开个人的几点拙见,希望读者和借鉴者能给予一定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