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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与恐怖主义、民族极端主义、腐败、贩毒、走私等严重犯罪高度关联,是维持犯罪的“生命线”,危害政治经济,影响社会公平,危及国家安全,损害国际信誉,已成为极具威胁力的全球性犯罪行为.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起步较晚,洗钱犯罪的定性与国际反洗钱通行的法律规则差别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参与国际反洗钱合作和经济安全事务.本文旨对现存刑法洗钱罪问题进行诊断分析,为修订我国《刑法》第191条洗钱罪相关条款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