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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的存在,须与国际投资的现状相适应。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投资活动日趋活跃,在全球范围内制定统一的、广泛适用的国际投资规则的需求也不断加强。国际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日益紧密,东道国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立法权、管理权逐步被削弱,各国对国际投资保护规则的要求也趋向一致。本文从《TRIMS协议》这个第一次规范国际投资的全球性实体条约入手,探讨构建国际投资法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问题。